装饰工程部绩效考核办法(最终).docx
装饰工程部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即是工作职责)一、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工程部全体人员二、 项目负责人考核办法1、工程前期进场管理程序:(1) 进场前对现场施工准备工作 ,包括现场办公室的设立、工人住宿等问题组织安排不当而影响进 场施工的,扣 4 分/次;(2) 在满足我方施工条件后 ,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开工的 ,扣 4 分/次。2、施工质量管理程序:(1) 未按照施工程序在施工质量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未按照程序督促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工艺检 查,导致出现大规模返工的 ,扣 2 分/次;(2) 未在规定时间内督促现场技术人员及时开展对资料报验、报送监理及进行检验的工作 ,扣 2 分/ 次。(3) 未按程序监督、检查工程进展 ,未及时发现工艺缺陷或故意隐瞒质量不合格现象 ,造成工程质量 下降或增加施工成本的 ,扣 4 分/次。3、进度管理程序:(1) 未根据施工方案及现场实际情况 ,妥善的组织劳动力及现场材料、设备等,造成施工进度滞后的 , 扣 4/次;(2) 未按照程序规定及合同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交周、月、季进度计划和工作安排的 ,扣 4/次;(3) 现场办公室无上墙进度计划图表及进度控制文件不完善、不规范的 ,扣 2/次。4、结算管理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后,28 天内未完成竣工图绘制及相关签证手续办理的,扣 4 分/次。(2) 未对班组完成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结算,评估各班组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对施工班组综 合能力做评定。扣 4/ 次。5、工程结算奖励:顺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配合造价部完成结算后续工作。按总工程结算金额的 3进行奖励。6、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劳动纪律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