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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中地区5村农民收入典型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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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中地区5村农民收入典型调查.doc

    -范文最新推荐- 苏中地区5村农民收入典型调查 按照领导同志的要求,近期笔者随调查组到地处苏中的的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茆舍村、高邮市三垛镇中心村、江都市小纪镇蒲塘村、仪征市谢集镇山北村、邗江区头桥镇福成村等5个村的农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入户登记调查,并在江都市小纪镇蒲塘村和仪征市谢集镇山北村入户走访,分别召集农口干部及部分村支部书记,就农民增收和税费改革等进行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1、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体。2003年五个村在非农产业从业的劳动力5545人,占77%。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14.8元,比上年增加254.4元,增长8.9%,占农民增收的74%,占农民纯收入的70.6%;其中,仪征北山村、江都蒲塘村农民工资性收入分别达到82.8%和77.9%,最低的宝应茆舍村也达到60.5%。据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地域构成分析,农民在乡镇内取得的工资性收入人均1497.3元,比上年增加115.37元,占纯收入的33.92%,其中,从乡镇第二产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961.8元,比上年增加75.8元,占纯收入的21.8%;从乡镇第三产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479.2元,比上年增加33.3元,占纯收入的10.9%。乡镇企业发达的头桥镇福成村农民镇内工资性收入占全部工资收入的83.7%。农民在乡镇外打工的工资性收入人均1617.5元,比上年增加139.1元,增长9.4%,占纯收入的36.3%。其中,从乡镇外第二产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1003.1元,比上年增加93.7元,占纯收入的22.7%;从乡镇外第三产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592.2元,比上年增加42.2元,占纯收入的13.4%。 3、农民收入的高低振幅有所扩大。2003年五个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农户有673户,占总户数的18.7%,其中: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绝对贫困农户有62户,占总户数的1.7%。人均纯收入高于8000元的有226户,占总户数的6.2%。在全部调查户中,人均收入最高的达97595元,而最低的人均不到200元。在人均收入不到1000元的62户中,头桥镇福成村就有32户,占总数的51.6%,而在人均纯收入9000元以上的115户中,福成村就占了72户,占总数的62.6%,农民收入两极分化的现象十分明显。 4、农民收入状况与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态势。 5、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以二、三产业为主。在五个村的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1667人,占劳动力的23.1%,比上年减少45人;从事第二产业的3434人,占劳动力的47.6%,其中:从事工业的2249人,占劳动力的31.2%,从事建筑业的1185人,占劳动力的16.4%,从事第三产业的2111人,占劳动力的29.3%。邗江头桥镇福成村从事工业的劳动力达到57.3%;高邮三垛镇中心村从事建筑业的劳动力达到24.4%。农村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已占到大部分。 二、加快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调查情况表明,农民增收的诸多制约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一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滞、难有作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农业效益的提升。江都市蒲塘村农民反映,由于周边没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缺乏带动和辐射作用,“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几乎是空白。二是龙头带动不力,难以促进调整。现有的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科技含量不高,组织化程度较低,缺少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仪征市山北村近几年来利用岗坡地发展茶叶等经济林果已达一定面积,但加工销售环节薄弱,特别是销售,大部分农民仍是提篮小卖,效益低下。 3、农业服务体系功能严重弱化。一是基层农业服务组织运转不够正常。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除兽医站和水利站仍单设外,其它基层站统一进入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合并后真正正常运转的很少。二是农业服务队伍不够稳定。由于受财政投入不足、自身创收渠道不多等因素的影响,基层农业服务单位主要精力都用于 “找饭吃”,人员收入普遍较低,年轻的、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往往另寻出路,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农业服务工作。三是农业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基层农业服务组织中,非专业、大年龄、低水平工作人员较多,新技术人才不愿进、也流不进。镇村合并后,农业服务单位服务范围扩大,服务职能弱化,新技术推广难度加大,科技兴农面临新的挑战。 5、农村和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基层县(市、区)可用财力偏紧。基层干群反映,现在中央和省里都有具体的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但市、县、乡财力有限,调控余地较小,大多数地区无力制订优惠政策向农业倾斜。一些地方甚至因农业项目配套资金无法到位,而影响农业开发和发展后劲。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由于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制约,各地吸引“三资”进入农业的不平衡性较大,多数乡镇还属于起步阶段,少数乡镇“三资”进入农业尚未破题。高邮市反映,农村水利、交通、机械、电力等基础设施仍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去年的特大洪涝中,高邮市不少镇村损失较大,就是因为农村公路等级差,配套程度低,危桥断路等突出问题多。仅三垛镇中心村人均种植业收入就因灾减少86元、下降8.7%。高邮市东部低洼圩区至今还有上万亩农田因供不上电而影响水产养殖的结构调整。宝应县的一些低洼地区,外排水路不畅,抗排动力不足。仪征市丘陵山区则供水矛盾突出,农户增收形势不容乐观。 6、农民各类负担仍然较重。调查表明,时隔18年后中央又出台“一号文件”,体现了中央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重视,基层群众倍受鼓舞,但他们也担心,落实这些政策,涉及的部门多,而且多为政府财政“买单”,很担心不能全部到位,或者不能迅速到位。税费负担逐步减轻的同时,基层群众反映,其它一些负担依然很重,如子女教育的费用、赡养老人的费用、看病治病的费用、人情往来的费用以及生产投资的费用等等,剔除这些支出,农民已所剩无几。因此,农民承受的各种负担仍然是当前影响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农民增收的对策措施 基于当前苏中地区农民收入情况、特点以及制约因素的分析,在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党政重视促增收。 2、落实政策促增收。 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出台地方性文件,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一是农业税减免工作可适当加快步伐。2004年,样本所在地扬州市决定把农业税降低3个百分点,其中,广陵、维扬、市开发区决定一次性免除了农民的所有农业税(441万元)。在江、浙、沪和广东、山东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应当进一步加快农业税的减免速度。市县乡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税改调整政策,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户核算减免到位。二是粮食直补、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工作要务求实效。要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发放方式,明确资金渠道,增强可操作性,不折不扣把实惠送到农民手中。三是支农金融服务要提高到位率。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毕竟农业是自然风险大、市场风险大的产业,而金融部门是企业化运作的,不能一味强求银行顾全大局,而应加强风险共担机制的探索和形成。加强农业保险和联户担保,探索设立政府风险基金等,研究简便易行的担保方法,全力支持农民创业,从根本上降低金融部门的投入风险,消除对农户的惜贷心理。四是失地农民利益要切实保护。国家已经出台了宏观性的政策意见,要求各地在土地经营过程中,在出让收益中提取适当比例用于补偿农民。但是,各级在转发文件、制定地方性规定的过程中,明显感到无法操作。这个适度的比例如何定?这部分资金如何给农民(是一次性给农民,还是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农民个人保险,或设立风险基金)?又给哪些农民(是失地的农民,还是由土地所在村集体的所有村民分摊)?各地区的情况不一,国务院应当组织专家,就具体操作进一步进行研究,提出覆盖全局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各地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办法,增强可操作性,着眼于消除农民“失地、失居、失业、失保”的现实问题,防止问题的堆积和矛盾的激化。五是不断创新扶农支农的政策措施。如对农民兴办民营企业的,可实行半年或1年试办期制度,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其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对农民从事规模种养和农产品加工的,可结合有关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给予技术和资金的支持。 3、劳动力转移促增收。 在农村入户走访期间,除了老人和儿童,很难见到还有青壮年农民呆在家里。乡镇的同志也反映,目前农村劳动力基本都各得其所了,通过扩大劳动力转移的量来增加农民收入,空间已经很小。因此,劳动力的转移,应当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主。通过逐步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加劳动者技能,实现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说农民是弱势群体,弱就弱在文化程度上;说农民增收难,难也难在文化程度上。因此,要推进高中教育的覆盖。教育部门要对目前的农村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落到实处的前提下,研究九年制义务教育向“十二年制”拓展的有效措施。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在前几年的教育布局调整过程中,坚持保留杭集中学,宁可镇财政承担负担,也要确保杭集的孩子能读上高中,这样的眼界令人敬佩,这样的做法值得推广。要重视职业教育的办学。近年来,职业教育出现过这样的怪圈,一边是招生难,一边是毕业生供不应求;一边是城市的孩子不愿意上,一边是农村的孩子上不起。职业学校必须适应市场,创新办学思路,灵活学制,灵活收费方式,对农村学生实行签约就学、安排就业,由用工方支付学费或学生就业后支付学费。要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和教育投入。这是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目前城乡教育的投入相关悬殊,优势教育资源、优质师资越来越向城市集聚,向民营化、高收费学校集聚,农村孩子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失去了公平就学的权利。通过统筹城乡教育、统筹民营和义务教育,还农家子弟公平的受教育权,通过“治愚”达到“止贫”,是新生代农民的一个重要出路。 二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目前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十分缺乏,除少数农民有瓦木手艺外,基本没有经过其他正规培训,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就业资格证书的,更是寥寥无几,外出务工大多数都是靠体力、卖苦力。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不仅要有政策、资金,而且要有阵地、载体;不仅要有形式,而且要有实效。加大农民培训资金的组织发放,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确保定向筹集,定向使用。加大农民培训基地的筛选建设,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 上,切忌杨柳水大家洒。根据市场需求,加强定点、定向、定单劳务培训,为用人单位定制急需的劳务,以就业促培训。注重培训质量,着力技能提升,针对素质较高的农民进行“专业证书”培训,如扬州的传统技艺 “三把刀”等行业应推行凭证上岗,让农村劳务手中有“本”,就业不慌,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有效的行政推动,投入引导,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并组织督查检查,务求实效,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三要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引导广大农民解放思想,鼓励和动员农村劳动力走出家门,加强劳务经纪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程度。强化中介服务,推动劳务输出由无序向有序转变。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鼓励发展民营劳务中介公司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做大做强建筑业等优势产业,培育“一县一特、一镇一技”的劳务特色品牌,促进农村劳动力成建制输出。强化外向型开拓,发展面对国外市场的劳务输出。强化政策激励,推动农民由就业向创业转变。对那些成功打工者、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先富起来的农民,通过创造宽松环境、提供周到服务、解决具体问题、介绍引荐投资嫁接的信息和客商,激发他们创业的冲动和热情,培育更多的创业者、有产者。 四要加强农民权益保护。首先,要保证农民的公平待遇。尽管近年来各地都在对针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进行清理,但实现农民与城镇居民公平待遇还有一个过程,在户籍、工资劳保、社会负担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让农民轻装上阵,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其次,要加强农村公益事业的配套。中青年农民外出打工后,老人在家无人照料,敬老院只接收“五保户”,子女教育全靠学校,教育布局调整后,部分学生家庭离学校有几里路,农村小学不具备住宿条件,上学放学十分不便,制约了农民外出。再次,要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重点是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按照足额到位。 4、调整思路促增收。 对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对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科技风险,只有较为富裕的农民,才有能力,才有资本,才有胆量进行,而对普通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而言,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基层干群反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现实的状况是,只见红杏出墙,不见春色满园。结构调整抓了好几年了,但调查结果表明,一产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基本没有多大空间,普通农民从中得到的实惠很少。加之,最近中央下发多个文件,加强土地管理,保证稳定的粮食生产面积。各级政府一直提倡的“退耕还林、退耕还渔、退耕还草”都不再鼓励,甚至明令禁止。因此,产业结构调整促增收,要创新思路,再谋出路,淡化行政捏合,坚持市场主导。在组织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要重视实现观念更新,甚至观念革命。在工作思路上,除了稳定粮食生产外,要坚持以人为本,跳出农业抓农民;要坚持工业兴市,发展工业转农民;要坚持城市化,建好城镇分农民。 5、创新土地制度促增收。 调研中基层普遍反映,虽然目前种植业效益较低,但受传统“农耕”思维影响,农民历来把土地当作“命根子”,一方面种粮大户要田种,一方面外出农民田却不肯丢,土地流转跟不上,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无法有效形成。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土地制度的瓶颈困住了种田人,拴住了打工者。因此,要通过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的试点,尽快探索出适合我市特点的土地有效流转机制。只有土地有效流转、适度集中,才可能培育出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才可能实现农业的标准化、有机化、产业化,进而发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对农业发展的方向应该提出一个明确的导向,建议瞄准“土地集中化、产业规模化、经营农场化、从业员工化、生产集约化”,不懈努力。相关职能部门要上级部署,抓好建立土地经营权有形市场的试点。在工业较为发达,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较大的地区,及早推进土地的有效流转,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同时,在引导农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严格的土地流转管理程序,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6、经济结构调整促增收。 致富农民,关键在减少农民;减少农民,关键在转化农民;转化农民,关键在发展二、三产业,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因此,要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引导农民到集镇经商务工,壮大小城镇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开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要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在重点建设扬州城和各县城的同时,加大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扶持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小城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小城镇综合功能,改善小城镇生活环境,繁荣服务业,吸引周边农民向小城镇集聚。 7、管理结构调整促增收。 适应形势的不断变化,继续加大调整力度,降低管理成本。一是区划调整。从区域规模看。虽然经过了两轮镇村区划调整,但目前苏中地区镇村规模仍然偏小,不利于形成集镇规模,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一些人口偏少、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乡(镇)、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合并。二是村干部调整。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最重要的工作,也是工作量最大的工作,就是催耕催种、催钱催粮。省里决定三年后取消农业税,免缴农业税后,再也不要催钱催粮了,村干部的工作量锐减。因此,要通过精简村干,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市范围内,要用3-5年时间取消组干部,逐步取消村民小组,减少农村管理环节。村干部配备本着“能力强、职数少、收入高、有保障”的原则,培养基层干部“会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能力,发挥好组织农民增收的战斗堡垒作用。 8、狠抓弱势群体促增收。 农村特困户是弱势群体中的劣势群体,是农民增收的重点和难点。因此,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办好农村草危房改造等利民实事。二要完善大病统筹制度,迅速实施农村大病统筹,增量扩面,并逐年加大财政补助,确保重病农民及时得到医治,有效防止农民因病致贫。三要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确保特困户家庭生活得到最低程度的保障。四要把帮助解决特困户子女读书问题作为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加大帮扶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用于特困户子女完成学业,从根本上促进特困户脱贫致富。 四、促进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调查中,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也提了一些好的建议和要求。 1、进一步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严控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和零售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否则,国家给予的优惠,将会被流通环节吞噬,农民空欢喜一场。 、面执行好重点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国家对早籼稻的最低收购已作了明确,不久将对中籼稻、中晚稻和粳稻等最低收购价格也将明确。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一致要求,上级政府督促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不能只顾企业效益而降低或变相降低重点粮食品种的收购价格,到头来吃亏的还是农民。目前群众就普遍反映,近期的粮价上涨,得实惠的实际上是流通环节。 、尽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一是要象对待城镇职工一样,在县城和乡镇所在地设立劳动力市场大厅,或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农民定期、不定期发布用工信息,让农民自己选择更适合的岗位,就业增收。二是要象对待下岗职工一样,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实行少收费或不收费。三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协会,作为维护和保障转移劳动力合法权益的专门机构,让农民安心转移、大胆创业、增加收入。 、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对农村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持。如公路建设,每公里费用至少25万元左右,上级扶持资金如果能全部落实到位,基层操作中每公里还有8万元左右的缺口,如果上级哪个环节的扶持不到位,缺口就更大。实际运作中,一些财力紧张的地方,又把负担转嫁到了农民头上。二是增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新的税改政策后,农民负担是减轻了,但村级可用资金却减少了。一些村原来就收不抵支、负债运转,现在将更加困难。村干部普遍要求,上级财政增加村转移支付资金,否则村级运转更难以为继。三是扶持村组化解债务。调查中,扬州仪征市谢集乡尽管前几年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力度,但到2003年末,该乡山北村负债余额57万元,丁公村负债余额12万元,铁坝村负债余额60多万元,村级负担成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沉重包袱。基层建议,参照工业企业偿还银行贷款的办法,对呆滞项目或者改革开放初期及其以前的负债,直接予以核销处理;对近年来发生的贷款,实行停息,并分年还本,以利从根本上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进一步做好农村帮扶工作。这是帮助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在今年“三年帮扶任务”完成后,要继续启动新一轮挂钩帮扶工作,并总结前期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创新思路,加大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经济改革给中国农村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其中最难以逆转的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在社会结构的变迁中,组织结构体系的变迁又首当其冲。组织结构体系的变化给农村政治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当代中国农村安徽省明光市曹塘村的个案调查,分析中国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笔者的思考。 一曹塘村地处皖东,由曹塘、周王、鲍庄、段庄四个自然村组成,人均收入居安徽省的中等水平;但就其社会形态而言,尚属于典型的中国农村地区,与苏南、沿海、西部等农村地区有着显着的差别。曹塘村自改革以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其组织结构的变迁。据笔者调查,曹塘村目前基层组织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村民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组织指村民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一种组织,它包括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大会。 村民代表会议与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有效形式。 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民选出代表,组成代表会议以解决村里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并对其进行监督以实现村民自治。曹塘村村民代表会议曾于1983年、1988年、1990年召开过三次会议。但从1990年以后,村民代表会议便没有召开过,村民自治的一些措施难以落实。全体村民大会是指由全体村民以大会形式对村里的重大问题作最后决定并监督村民代表会议的工作。曹塘村全体村民代大会只在1983年召开过一次,然后就停止运行。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为了实行自治,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非直接选举并对其负责的自治行政机构,由村长一人、委员五人组成,分管村里的调解治安、征购提留、计划生育、社会服务等工作。开始村长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并对其负责、委员由村长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批准任命。但自从1990年村民代表会议停止以后,村长由乡政府任命并对其负责,甚至1993年任命的村长不是曹塘村人。这样,村民委员会便成了乡政府的延伸机构,由此也带来了诸如监督失控、干群矛盾等一些列严重的问题。 (二)乡政府派驻组织 乡政府派驻组织指在乡政府领导下成立的具有民间色彩的组织,包括党支部、共青团、妇联等。它与基层自治组织一样,属于正式组织范畴,但也有其不同的一面。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加强基层领导在村里成立的基层组织,由支部书记一人、委员二人组成,主要负责并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政策、方针和路线。村党支部(含支部书记)由上级任命。但是,自1996年6月,曹塘村无人担任支部书记,党组织处于名存实亡的瘫痪状态。共青团和妇联是在乡同样组织的指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的、执行有关职能的基层组织。由于村民委员会的政府化和乡政府的指导关系,共青团和妇联成了基层政府的派驻组织。 (三)宗族组织 宗族是一个历史久远的社会关系形态,它自有其存在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我们不可能用简单的方式将其消灭,否则至多只能是对其进行表面的切割。解放后40多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点。曹塘村的宗族组织同样经历了历史积淀行政切割改革后复兴这一过程。目前,曹塘村的宗族组织呈逐步复兴趋势(但其内容与革命前有很大差别),表一是曹塘村的1997年宗族组织分布状况(见表一)。 表一:1997年曹塘村宗族人口分布表 宗族总人口数家族人口(人)所占比例% 曹塘1498张68645.79 周王522宗21240.61 王18635.63 段庄190段16687.37 蒋11523.28 合计27047姓162259.99 当然,表一只是说明曹塘村的宗族人口分布比较集中,还不能称得上真正的宗族组织(与革命前相比),但它毕竟是宗族组织复兴的机构载体;再加上近几年宗族组织意识形态,使得宗族组织悄然而起。曹塘村宗族组织缺乏表面的组织形式,遇事由长老协商,其原则主要如下:第一、互助原则。宗族组织内部个别人、家庭出现困难,整个宗族组织共同协助;第二、一致对外原则。当宗族组织利益与外部发生矛盾时,共同对外;第三、内部调解原则。当宗族组织内部出现矛盾时,由长老进行沟通协调,内部解决。 (四)宗法组织 “在现代社团出现之前,中国历史上最为活跃的是融宗教医术、巫术、武术于一体的迷信色彩较浓门会组织。这些组织有时甚至发展壮大为政治力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度消失的宗法组织又悄然兴起,且颇有愈演愈烈之势。(见表二) 表二:1997年曹塘村宗法组织概况 名称成立时间参与人数对象范围宗旨 兄弟会6人社会精英跨区域组织会内皆兄弟 泥鳅帮1993年71人青少年本村组织同享福同患难 目前,曹塘村的三个门会组织皆处于一个从秘密到公开的状态。从表中可以看出,年轻人在宗法组织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五)宗教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在意识形态方面对宗教持否定态度,认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因而限制甚至禁止宗教的活动。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宗教组织遭到严重的削弱,但是宗教并没因此而销声匿迹。象宗族组织一样,宗教组织也只是被作了表面的切割。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行,宗教组织又勃然兴起。 曹塘村宗教组织近几年活动频繁,参加宗教组织的多为中老年人,也有年轻人。 而且不仅有合法的宗教组织,还出现了非法的宗教组织。(见表三) 表三:1997年曹塘村的宗教组织概况 性质起迄时间分布人数(人)人口成分 基督教1合法1988曹塘3050中老年 天主教合法1990鲍庄3050中老年 非法宗教非法19931995曹塘等不详中青年 基督教2合法1988周王3050中老年 曹塘村的基层组织大致可概括为以上五种类型。它们彼此消长,共同构成曹塘村的组织环境。 二 虽然村民自治组织在曹塘村基层组织中还居于主导地位,但这种主导地位是以基层政府权力的延伸作后盾。事实上,村民自治组织不得不与其它组织平分秋色;我们不能只注重村民形式上的应付,而忽视村民内心里的忠诚。在目前曹塘村的组织环境中,党的组织涣散村民自治组织衰落;同时,宗族组织、宗法组织、宗教组织却日益复兴,越来越成为村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一) 正式组织渐趋衰落正式组织指按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履行一定社会功能的组织,在曹塘村基层组织中,它包括村级自治组织和乡政府派驻组织。改革开放之初,曹塘村正式组织脱胎于“文革”中的生产大队乡政府的延伸组织;因而,其正式组织形式完备,功能齐全,工作连续。几年来,曹塘村正式组织经历了形式上从健全到不健全,功能上从完备到不完备,工作上从连续化到断续化的过程。 首先,正式组织形式从健全到不健全。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曹塘村正式组织脱胎于“文革”中的生产大队,其组织形式比较完备:借助于全能主义政府的余威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了村民委员会;党组织直接延伸到村,其余的派驻组织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组织形式。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正式组织渐趋衰落。全体村民大会在1983年召开一次后就没有继续;村民代表会议于1990年后也停止运行,村民委员会从此由乡政府任命。党支部在1996年6月后,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书记人选,实际上也停止了运行;由于大批青年、特别是优秀青年外出打工导致其它派驻组织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也若有若无。曹塘村整个正式组织处于衰落状态。 其次,正式组织功能上从完备到不完备。改革初,由于村级正式组织脱胎于全能主义基层组织,因而其功能兼及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一切领域,显得非常完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经济功能逐步退还给基本经济单位农户,同时文化功能、卫生功能等民间化,正式组织只负责调解治安、征购提留、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而且这些功能多是乡政府强加的;因为经过多年的冬季工程(多为义务工),本村的道路仞没修好,在全村大小六十七面水塘,只有沿公路的四面得到重新挖掘(乡政府统一工程),其余的日趋淤积。村正式组织逐渐失去昔日的功能。 再次,正式组织工作上从连续到断续化。改革初,由于村正式组织形式健全、功能完备,因而其工作程呈连续化状态。但是,随着正式组织形式的不健全、组织功能的不完备,它已经无法进行连续化的工作:党组织瘫痪、其它派驻组织主要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工作;然而村委会自身也无法进行连续性的工作,它为乡政府的任务而存在,也借助于乡政府的权威而存在,因而其自身几乎无法进行独立的工作。 但由于其在法律上的自治性,乡政府又无法将其完全地看作自己的下级组织,只是间断性的让其为自己完成一些工作,使得村正式组织的工作呈连续化状态。 (二)非正式组织甚至非法组织日趋复兴 非正式组织指由村民按照正当的渠道建立起来的民间组织,非法组织指法律禁止成立的组织,从广义上讲,非正式组织包括非法组织。正常的愿望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实现,灰色的渠道便悄然而生。村民不能通过正式组织参议政,表达意愿,实现自治,只能通过非正式组织,这样便为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复兴提供了前提条件。非正式在组织的存在也执行了一定的社会功能,如经济功能、卫生功能、保障功能等,因而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的形式也日趋健全,建立了一些列的规章制度不同的非正式组织,其规章制度也不同,有的严格,如宗法组织,有的松散,如宗教组织,处于两者中间的是宗族组织;它的工作也呈现连续化状态,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工作程序。所有这一切,皆显示出和村正式组织的相反发展趋向。 (三)目前组织环境带来的问题 村正式组织的日趋衰落和非正式组织的日趋复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产生于特定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反过来又为其产生的背景带来大量的问题。 首先,它弱化了党和政府的权威。村正式组织是按照法律的要求而设置的,它实际上也承担着大量的政府工作,但这些工作的完成必须借助于政府的权威;因而除了乡政府工作,村民平时几乎感觉不到出村正式组织的存在。实际上已经充当准政府角色的村正式组织在村民心中并没什幺地位,这势必影响到我们整个党和政府在村民中的形象和地位。而与此相反的是,非正式组织的地位却不断得到提高。村民有事多数不找政府,也不通过村正式组织,而是通过自身所在的非正式组织寻求非正式的解决途径。这样,村自治组织名存实亡。在淡化村正式组织、提高非正式组织的地位同时,也弱化了党和政府的权威。 其次,它淡化了法的意识,扰乱了社会治安。根据法律规定,完善的村正式组织是依法而立、依法而行的,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无论村干部还是村民都缺乏法的意识),但它毕竟为法治提供了“硬件”,同时也为社会安定提供了基础。由于村正式组织的衰落和非正式组织的兴起,这个“硬件”开始流失。非正式组织并非按法律程序建立和行动(尽管非正式组织可能合法),法的意识无法在其中获得发展宗族组织维持宗族意识(儒家正统意识形态),宗法组织维持非正统意识(非正统意识形态),宗教组织在西方为法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作了重要贡献(见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但在中国却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这样,本已缺乏法的意识的村民,法的意识愈加淡化。由于非正式组织的非正式性,它们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就不具有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治安;而且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使得本已存在的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当各非正式组织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矛盾而其自身无法内部协调解决时如宗法组织的械斗、宗族组织的械斗社会稳定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再次,迟滞了经济发展,阻碍了精神文明建设。由于村正式组织的衰落,农民又回到了以前的分散化状态。毋庸置疑,这虽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但还需对基本经济单位农户进行新的分化组合,而且本来的文化功能也失落在正式组织的衰落中,精神文明建设失去了物质载体。非正式组织的兴起并不能为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新的物质载体;事实上由于市场经济的实质是法制经济、现代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三宗(宗教、宗法、宗族)组织的宗旨和实质与此是相悖的。然而由于非正式组织和村民的亲和性,给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三 因此,加强基层正式组织建设成为目前曹塘村刻不容缓的任务。第一,还村民自治组织以自治性。乡政府应减轻下派村委会的任务,使村委会能集中精力考虑本村的重大事务;乡政府应减少干涉村委会的行动,特别是在人事安排上,尊重村民的意愿,由其自己选举、监督和罢免,实现村民自治。第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真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首先必须把农村的精英吸纳进党的组织。而不是口号加强,实质削弱。只有如此,才能建立强有力的党的队伍,树立党的权威。第三,加强自治宣传。虽然曹塘村曾于1988、1990年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议,但据笔者1997年的调查,村民对村民代表会议的了解并非乐观: 性别人数知道模糊不知道 女50人3人12人35人 显然,大多数村民并不知道自治为何物,遑论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宣传显得尤为必要。 (二)财政困难 正式自治组织削弱、非正式组织乃至非法组织复兴另一个原因是财政困难。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基层组织属于上层建筑,它受制于经济基础。 当经济上出现财政困难时,使基层组织受到了削弱。革命后的生产大队作为人民公社的延伸,它垄断了几乎所有的资源,使得经济行为政治化,如恩格斯所说,“社会将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而制定的计划来支配这一切东西”,这样便为正式基层组织汲取资源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政府不再可能对所有资源进行垄断,政府的财政汲取从政府农民分配型汲取向农民政府的收入型汲取转变,经济的主体从政府向家庭转移,使得政府的财政汲取出现贫困化现象。在财政上依靠乡政府拨款的村级自治组织更是失去了可靠的财政来源。而且在偌大的曹塘村竟然没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财政仅靠村民上交的提留得以维持,使得自治组织的整个财政状况捉襟见肘。 要使正式基层组织健康发展,必须解决好财政问题。基于曹塘村的客观状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村委会成立理财小组。村委会如果要实现自己的相对独立性,首要的是在财政上相对独立,剪断同乡政府的财政纽带。因此,村委会要成立自己的理财小组,负责自身财政的预算、决算。第二,村委会开辟新的财源。村委会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财源,而不是仅仅依赖村民上交的提留和乡政府的财政拨款。通过开辟新的财源,既活跃了地方经济,又解决了财政可能。实践证明,凡是集体经济搞得较好的地方,自治组织都得到了较为健康的发展。第三,村委会建立财务监督制度。财政困难的另一个原因是不健全的财务制度,漏监现象严重,导致仅有的一点财政被贪污腐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 (三)文化贫乏 曹塘村的文化生活十分贫乏。全村没有一个真正的公有文化设施和娱乐场所,村民的业余时间只能靠看电视或打牌来消遣;当这些都无法得到的时候如农村经常性的断电、政府对打牌的禁止村民的闲暇时间便无从着落,村民的精神处于极度的空虚状态,从而为非正式乃至非法组织的复兴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因此,必须改变农民文化的贫乏状态。 “凡是社会的文化功能能够挤掉家族的文化功能的地方,家族的文化功能都需要变革”。这里社会的文化功能体现为村民的政治社会化;当承载传统最为深厚的家族文化功能都得到变革的时候,其它的非正式组织自然也会遭到削弱。改变农民的文化贫乏状态,加强社会的文化功能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设置公用文化设施。 不能借口财政困难便窒息了村民的文化生活。村委会可以因时因地的设置一些简单便民的文化设施,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第二,组织村民文化生活。农民的最大特点就是分散性,“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因此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功能便显得必要。如在农民闲暇时间较为集中的冬季,组织农民进行田径比赛,象棋比赛等等。第三,组织村民学习文化。由于历史社会文化原因,曹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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