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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监督申请书.docx

    • 资源ID:14385       资源大小:26.85KB        全文页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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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监督申请书.docx

    第 1 页 共 4 页 民事法律监督申请书 范本 第 2 页 共 4 页 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61 年 4 月 2 日出生,汉族,现住 xx 市 xx 街道 xx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xxxx19610402021. 被申请人:xx 市 xx 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 xx 市 xx 街道解 放路 445 号。法定代表人林 xx,负责人。 被申请人:xx 市 xx 街道办事处,住所地 xx 市 xx 街道解 放路 445 号,组织机构代码 xxxx9483-3.法定代表人刘 xx,主 任。 请求事项 : 1、依法对 xx 市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 456 号民事判决 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 执行人 xx 市 xx 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 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2012)漳民初字第 456 号民事判决。 第 3 页 共 4 页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 xx 市人民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 456 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xx 市人民 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 对 xx 市 xx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 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 xx 市 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承担。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未 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 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 xx 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 人 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 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 今。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作为 xx 市 xx 房地产开发公 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 412462 元已长达十 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xx 市 2 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 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请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请人 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 xx 市 xx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 第 4 页 共 4 页 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 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 xx 市人民政府 xx 街道办事处承担。向 申请人支付尚欠工程款 412462 元及违约金(自 1996 年 6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督促 xx 市 人民法院排除干扰,依法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 等强制措施,确保本案顺利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35 条规定“人民 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 工作的通知 (2011 年 3 月 10 日 高检会20112 号)第五条规 定:“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人民 法院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国家机关 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检察机 关对 xx 市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 456 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 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 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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