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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传染病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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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传染病知识培训.ppt

    主要内容,一、传染病防治法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三、主要介绍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于2004年12月1日实施共九章八十条包括:总则,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总则(传染病分类),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传染病预防(具体预防工作),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病原体监管,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疫情控制,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医疗救治,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5月19日下发,卫办疾控发 200692号 包括:组织机构职责、传染病信息报告、报告数据管理、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资料保存、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考核与评估,医疗机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传染病种类,法定传染病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26种)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流感(20090430),丙类传染病(11种)是指: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20080502),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首诊医生的助手、防保人员)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专家组确认后2小时内)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 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医生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完整率、漏报率、逻辑性,传染病报卡质量情况,14岁以下患儿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病例诊断精确到小时学生、幼托儿童、工人、干部职员、民工等职业相对应的工作单位或学校填卡医生,传染病报告管理,疫情管理组织与制度 (成立领导小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门诊日志管理制度住院病人传染病登记制度实验室登记制度放射登记制度化验与放射阳性结果反馈制度,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规范使用,登记齐全、填写规范,无漏登和缺项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等9项基本内容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等10项基本内容,建立传染病诊断阳性检测结果反馈机制,建立检验、影像等辅助检查科室的门诊和住院部异常化验结果反馈机制,建立登记本登记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登记项目至少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检查日期检验、影像等辅助检查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传染病报告,应由临床医生根据反馈结果结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做出诊断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诊断标准,制订新行业标准,规范传染病的诊断,对法定传染病的诊断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以卫生行业标准(WS)的形式出版发布鼠疫为WS2792008诊断原则:具有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进行综合判断,主要介绍传染病,甲类:鼠疫、霍乱乙类:狂犬病丙类:流感、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鼠疫(WS2792008),临床表现:突发高热、白C剧增、病情恶化迅速接触史:10天疫区、接触病例疫源动物及制品实验检测培养分离到鼠疫菌PCR阳性F1抗原阳性急性期恢复期F1抗原的抗体阳性,鼠疫诊断报告,急热待查:典型临床表现疫区+不典型临床表现疑似病例疫源动物、病例F1抗原阳性实验室诊断病例培养到鼠疫菌PCR+F1抗原4倍F1抗原的抗体增高,霍乱(WS289-2008),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轻型病例:无腹痛腹泻,可伴有呕吐,常无发热和里急后重表现中、重型病例:腹泻次数频繁或剧烈,粪便性状为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脱水或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等休克表现中毒型病例:无泻吐或泻吐较轻,严重中毒性循环衰竭,实验室检测,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细菌培养分离到O1群和(或)O139群霍乱弧菌,采样与报告,按照肠道门诊要求进行采样非流行季节逢疑必采、流行季节逢泻必采目前医疗机构只报告确诊病例,狂犬病(WS281-2008),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狂躁型:常见,有痒、痛、麻及蚁走等异常感觉,高度兴奋、恐水、怕风、阵发性咽肌痉挛和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如流涎、吐沫、多汗、心率加快、血压增高等。逐渐发生全身驰缓性瘫痪,最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麻痹型: 少见,无兴奋期和恐水症状,亦无咽喉痉挛和吞咽困难等表现,实验室检测,直接荧光抗体法(dFA)或ELISA检测患者唾液、脑脊液或颈后带毛囊的皮肤组织标本中狂犬病毒抗原阳性,或用RT-PCR检测狂犬病病毒核酸阳性细胞培养方法从患者唾液、脑脊液等标本中分离到狂犬病病毒脑组织检测尸检脑组织标本,用直接荧光抗体法(dFA)或ELISA检测狂犬病病毒抗原阳性、RT-PCR检测狂犬病病毒核酸阳性、细胞培养方法分离到狂犬病病毒,报告,临床诊断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和典型临床表现结局为死亡,肺结核,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实验室检测疑似病例:报告,并转诊临床诊断:报告实验室诊断:报告,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3 、实验室检测分离到病毒、抗体4倍增高、核酸检测阳性、抗原检测阳性疑似病例:无临床诊断:12,不报告实验室诊断:123,报告,流行性感冒(WS285-2008),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通常表现为急起高热(腋下体温38)、畏寒、头痛、头晕、浑身酸痛、乏力等中毒症状及咽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但卡他性症状常不明显 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不高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对增加,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下降,实验室检测与报告,实验室检测分离和鉴定到流感病毒、抗体滴度4倍或以上升高、PCR阳性报告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诊断病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1、流行病学史2、临床表现:急性起病、有剧烈的异物感、眼红、眼刺痛、畏光、流泪等刺激症状、早期分泌物为水性,继而为黏液性3、实验室检测3.1结膜细胞学检查单个核细胞反应为主3.2分离出病毒、抗原阳性、抗体4倍增高(EV70、CA24v)疑似病例:12,报告临床诊断:123.1,报告实验室诊断:123.2,报告,眼结膜充血怕光,感染性腹泻(WS271-2007),由病原微生物及其产物或寄生虫引起的、以腹泻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组肠道传染病排除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常见感染性腹泻:沙门菌肠炎、肠致泻性大肠杆菌肠炎、致泻性弧菌肠炎、弯曲菌肠炎、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肠炎轮状病毒、诺瓦克病毒、肠腺病毒肠炎,感染性腹泻(WS271-2007),临床表现每日大便次数3次,粪便性状异常,可为稀便、水样便,粘液便、脓血便或血便,可伴有恶心、呕吐、腹痛、发热、食欲不振及全身不适实验室检测白细胞升高或检测出其他病原体报告临床诊断病例,手足口病,临床诊断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无皮疹病例,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手足口病实验室确诊,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之一者即可确诊肠道病毒(CoxA16、EV71等)特异性核酸检测阳性分离出肠道病毒,并鉴定为CoxA16、EV71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CoxA16、EV716或其他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中和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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