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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公文]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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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公文]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doc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手册广西工学院团委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说明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有序化、健康化发展,提高学生社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守则;二.    本手册适用于广西工学院所有获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并作为社团年度评优的主要依据;三.    社团每学期的注册、每次活动都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笔认真记录在活动登记表上,社团每学期注册时必须上交,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方可注册;四.    本守则只供一个社团使用一个学年;五.    本守则可粘附不超过守则大小的附页。目录1、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2、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3、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条例·········4、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量化管理制度·········5、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管理条例············6、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奖惩评优制度··········7、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核制度············8、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制度··············9、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换届流程··············10、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年度评优PPT展示评选细则······11、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执行机构职责分工·······12、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13、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14、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条例·········15、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制度···········16、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制度···········17、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请假条例···········18、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投诉受理制度············19、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海报宣传管理细则··········20、附表:各种活动申请表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依靠各种规章制度展开工作、对全校社团进行管理、服务,帮助学校团委等机构管理社团,代表全校社团的会员们监督社团,促进社团活动质量的提高、社团品牌的建立,与院学生会共同成为以服务学生为宗旨的两大学生群众组织。社联除对学校各社团日常活动和经费的审批管理等工作外,还将开展一系列活跃校园文化的精品活动,如“社团活动月”“社团活动夜”“元旦游园”晚会等一系列活动。作为学院的两大学生群众组织之一,社联是由一批有能力有素质,有着丰富社团管理经验的社团干部组成的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大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是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二条 本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团委直接指导,统筹管理、协调、服务学院的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广西工学院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经本会批准成立,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团体。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各学生社团间的联系与交流,引导和促进各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广大同学学习成才、全面发展。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倡导、组织、监督各学生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社会服务活动,使学生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协调各学生社团的关系,代表所有学生社团之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维护各学生社团的权利,做好学校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学生、社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和进步。第二章 会员单位第六条 凡经学院正式批准注册的学生社团均为本会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七条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程序:1筹备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先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申请并附可行性报告,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报院团委同意后可进行筹备工作;2筹备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审批表,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院团委批准后,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并举行学生社团成立大会;3新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后,准会员自动转为正式会员。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1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审议本会的重大事务;2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其组织章程,开展各种各样特色活动,并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3有权监督和质询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有权要求本会在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5有权推荐本学生社团优秀会员竞选本会干部;6各学生社团所推荐的优秀会员竞选本会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7其他规定的相应权利。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1遵守本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服从本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本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在不违背学校规章制度前提下,按照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3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监督、管理,树立整体观念,自觉维护社团联合会及其内部的团结、稳定、荣誉和利益;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其他团体组织、个人的利益。第三章 组织原则和机构设置第十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十一条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大会选举通过的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本章程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度;2讨论研究本会重大方针、路线和工作事项,整体规划全院学生社团发展;3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收支报告;4收集各代表的有关提案、意见和建议,将通过的提案修正案送交有关部门督促执行;5根据提名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成员。第十三条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为本会常设机构,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并向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1解释、监督本章程以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2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3组织、引导各学生社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4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提出意见,经委员会讨论之后有权决定本会干部的任免;5审议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计划;6筹备主席团换届工作;7其它与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的工作。第十五条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本会常设机构,是社团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成。本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4名;下设办公室、督导部、财务部、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新闻部等7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设正部长1名,副部长1-2名,聘请干事3-4名,部长由分管主席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报学院团委审批。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职能:1召开主席团工作会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2审议重大决议,本组织做出的各项重大决议须经一半以上的主席团成员表决通过,否则视为无效;3其它与主席团有关的职责。4主席负责制:定期召集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及主席团工作会议;制定并落实本会的大政方针、路线和工作目标等;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本章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各学生社团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第四章 经 费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经费通过自筹与上级领导部门拨款为主。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于上级部门拨款、成员激纳会费以及社会资金等。学生社团财务必须在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制度下进行严格管理。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学生社团经费必须全部用于学生社团举办活动所需的各项合理支出。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接受院团委和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部长和社团负责人需要定期向院团委和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学生社团的年度预决算应当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审定。学生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提出质疑,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部长和学生社团负责人需要予以准确答复。第五章 奖 惩第十九条 本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各会员单位进行考核,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社团,经上报院团委审核、批准后,授予其“优秀社团”或“星级社团”荣誉称号,并存入学生社团联合会档案。第二十条 本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推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社团干部若干人,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并存入学生社团联合会档案。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各学生社团干部按广西工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给予奖励和德育加分。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取缔或解散: 1组织机构涣散,三个月不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 2会员人数不足30人。 3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的学生社团。 4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生社团。第二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条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以及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责任,直至解散该学生社团的处分。第二十四条 各项奖惩措施,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本条例对各学生社团进行严格考核后,公正地付诸实施。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凡学生社团联合会与本章章程相抵触的规定或章程,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工作要求为了确保社团联合会干部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如下条例: 1.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忠于职守。 2.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必须遵守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有关制度和章程。 3.社团联合会干部须成绩优良,考试一门以上不及格者,不能担任主要干部。  4.凡进入社团联合会任职的干部要有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合格后,方可担任职务。 5.社团联合会干部,应按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例会和每周的值班,不得无故缺席,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者,由社团联合会宣布撤职。 6.社团联合会干部值班时,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请示,报告,经费,审批等问题,由值班干部负责与有关方面联系落实。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分管主席和老师汇报。 注:本守则由团委老师及全体学生社团干部监督。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量化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干部为同学们服务的意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增强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效率,特实行量化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考勤制度:学生社团联合会考勤工作包括文明礼仪、会议考勤和值班考勤及活动考勤。考勤工作由督导部负责,必须严格登记,作为考勤、考核依据,每两个星期做一次统计公布,在每个月末做一次综合的统计并公布。文明礼仪:原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互相监督,主要由督导部负责监督目的: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为了提高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整体文明素养,特做此规定。仪表方面:衣着大方得体,不穿拖鞋、背心,正式场合一定要穿得正式得体。称呼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名字+职务;第二,姓+职务;第三,学长或学姐。电话用语:开头语:您好!通话中:谦虚礼貌,语气柔和礼貌,语速适中,咬字清晰。结束时:若是给上级打电话的,先让上级挂电话;若是平级打电话的,由接电话者先挂电话。礼仪基本:尊重、诚实,若发现不诚实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受到上级反映者,则按规定相应扣分。会议考勤:主席团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考勤,并进行登记,会后把出勤情况交给督导部做统计;部长会议、副部级以上会议由督导部部长做考勤登记;部门会议在值班考勤表上签到作为出勤记录;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干部大会由督导部负责签到。考勤制度的考评标准:每次会议或活动都必须签到,会议前20分钟必须主动到指定的负责人或督导部负责人那签到,如果到场却不能主动到相应负责人那签到者按缺勤处理;超过指定时间没去签到的,一律不能再签到。若无故缺席者按缺勤处理,若有事不能出席的必须按相应的程序请假,如果时间紧急的,先向部长、分管主席或督导部做口头请假,之后按照请假程序在一天内补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到督导部的信袋;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者不能进入会场。会议过程中的个人纪律情况也列入考核范围,例如不佩戴工作牌,会上交头接耳讲小话、玩手机或睡觉者,也按相应规定减分。会议结束后,必须主动到负责人处签退,如果没有签退就先走的按早退处理。常规会议:每双周的星期一晚上9:30部长会议;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晚上9:30副部级以上会议;每周的各部门例会。(三) 值班考勤:每天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考勤表上签字,并由督导部进行监督检查值班的出勤情况。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的工作,检查的项目包括:地板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垃圾筐没有垃圾、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和沙发没有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厕所干净无异味、办公室门口干净等,由督导部监督检查。值班时必须佩戴好工作牌,衣着得体,不允许带食物进入办公室,若有违反者按规定相应扣分。值班期间,若有发现私自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者,按相应规定扣分处理;值班时要注意待客文明礼貌热情,若被反应投诉者按相应的规定扣分。若超过指定值班时间者,按迟到处理;值班人员超过值班时间十分钟者或还未到者按照缺勤处理;如有事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按请假程序请假,无故缺勤者按缺勤处理;值班人员若没到下班时间提前走,就按早退处理。(四) 活动考勤:活动登记方式:一种是采用签到的形式,办公室须在活动前一天将活动参加者的名单交督导部,由督导部派人签到;另一种是由负责人填写活动签到表,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签到,活动结束后交到督导部信袋,由督导部做好统计出勤情况并存档。考评标准:参加者应在活动前20分钟自觉主动到活动负责人指定处签到;若人到场而没主动签到的按缺勤处理,凡活动开始5分钟后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10分钟后到者按缺勤处理;若无故缺席者按缺勤处理,若有事不能出席的必须按相应的程序请假,如果时间紧急的,先向部长、分管主席或督导部做口头请假,之后按照请假程序在一天内补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到督导部的信袋。活动期间:工作积极程度由督导部或相应的活动负责人监督,工作的表现好坏也作为评分标准;参加活动必须佩戴工作牌,不按要求佩戴者按相应规定扣分。活动结束:到相应的负责人处签退,没有签退者按早退处理。二、请假制度:干部因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参与值班、参加活动等工作的,必须请假。每个干部每学期请假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干部请假须提前一天按要求填好请假条,并向部长请示,部长批准后将请假条交给分管主席批示,经分管主席批准后交到督导部的信袋中。请假条必须一律用统一的请假条,用黑色的铅字笔填写,书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填齐全。补假条只允许在一天之内,越期按缺勤处理,假条无效;口头请假无效。三、量化管理细则:每名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评,每学期初总体基本分为70分,同时部分考评内容根据工作不同、责任不同对于考评对象赋予不同的小项的基本分,所有考评在基本分基础上进行加分或者减分,期末进行汇总统计考评结果。(一)基本分:学期初基本分:全体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成员每人70分(已经包括了值班基本分10分)会议考评基本分:主席会议的时间为每月第二周星期三晚上9:30,主席团成员的基本分为10分;部长会议的时间为每双周的星期一晚上9:30,各部长的基本分为6分;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一晚上9:30,副部长基本分为4分;全体会议每学期若干次(视具体情况而定),干事的基本分为3分。(二)扣分:文明礼仪:若发现仪表不端庄的扣1分/次/人;称呼不适当的扣1分/次/人;电话用语不规范的,被上级或其他同学反映的扣1分/次/人;若发现不诚实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受到上级反映者,则被倒扣1分/次/人。迟到、早退扣1分/次/人,缺席扣3分/次/人。日常工作:安排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相关部门干部每人扣2分/次/人,负责人扣3分/次/人;有拖延现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干部扣1分/次/人,负责人扣2分/次/人。会议:不佩戴工作牌扣1分/次/人,会上有不良行为(会上交头接耳讲小话、玩手机或睡觉者,由督导部监督)的扣2分/次/人。值班:不佩戴工作牌扣1分/次/人,不搞好办公室卫生扣1分/次/人,私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者扣3分/次/人,被反映值班服务态度不好的扣2分/次/人。活动:不佩戴工作牌扣1分/次/人,参与活动的表现不好者由负责人按情节轻重相应扣分35分/次/人。请假:每位干部每学期有三次不扣分的请假机会,超过三次者,除因公(即由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其他的工作要去做,而不能参加相应的值班、活动或出席会议的)外,每请假一次在相应的基本分上扣1分/人。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做出有损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次/人,特别严重的由主席团研究做出处理。(三)加分:活动: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直接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部门干部加2.5分/次/人,其他部门协助工作的干部加2分/次/人,活动负责人加3分/次/人。会议:全学期未出现过会议请假、缺席、迟到、早退、不佩戴工作牌和不良行为现象的加3分。值班:全学期未出现过值班请假、缺席、迟到、早退、不佩戴工作牌和被投诉情况者加3分。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发展和学院建设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好的建议,经主席团研究,加1分/次/人,被采纳并实施、落实的加3分/次/人。获得荣誉表彰,获得系级荣誉奖励的加2分/次/人,获得院级荣誉奖励的加3分/次/人,获得院级以上的荣誉奖励的加4分/次/人。特殊加分:活动组织出色,获得领导老师的表扬的,相关人员加1分/次/人,主要负责人加2分/次/人;接受临时工作并表现出色的,经主席团评定,加0.51分/次/人。(四)奖惩:学期末考评分数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为称职,65分以下为不称职。评定结果为优秀的干部获得“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直接获得学院各项荣誉的评选资格,任期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和聘书,予以表彰;评定结果为称职以上的干部,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酌情予以推荐参与学院各项荣誉的评选,任期结束后颁发聘书;评定结果为不称职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劝其自动辞职并不享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相关待遇。每学期末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考评成绩为称职以上的干部进行公开表扬并寄发家庭报告书,将学生干部在校优秀表现情况告知家长,以资鼓励。干部评定全部为称职的部门,而且在优秀部门评比中获过优秀部门称号的,学期结束颁发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部门荣誉称号证书。备注:本制度为暂行试用,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发展,激励各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积极有效的开展活动,促进各社团的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量化考核制度,以此对社团进行更有效的服务和监督,提高各社团工作的透明度。本细则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进行量化,实行打分制,并以之为年度综合考核依据,对社团进行奖惩。社团量化考核采用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于年末期公布。考核结果公布后并根据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制度评比“星级社团”和“十佳社团”。一、考核内容:(一)、社团注册:(4分) 1、新成立和原有的社团延续需要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 凡未经注册的社团一律视为非法社团,其所有活动将不能得到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任何支持。原有社团需在每年度开学后两周内持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注册表和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聘请指导老师审批表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并由校团委老师审批盖章。(2分) 2、学期初两周内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财务计划。(2分)(二)、社团招新及会员注册:(10分)1、社团每年度的招新:在每年度新生开学之际,都会有一次招新并且随后有几天的补招时间(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而定)。招新的时间、地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规定,各社团招新的场地按照每次的招新策划来进行。在招新时,不得私自占用别的社团的场地,各社团之间出现矛盾时,应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反映,以便及时作出安排,化解矛盾。(8分) 2、会员的注册: 在各社团招新时,对新招的会员进行当场注册。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后,各社团将盖有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注册回馈表返还给会员。(2分)(三)、社团内部管理:(52分)1、社团会员大会:(3分)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需邀请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干部参加,并对会议准备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记3分,未召开者,记0分。2、社团内部组织结构设置:(15分)1)、社团的组织结构建制合理,运转协调,能有效的调动会员的积极性。(5分)2)、社团在进行换届时,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的监督下公开竞选换届。会后由督导部对整个会议流程进行评价,并给予评分。(10分)3、例会出席情况:(20分)社团负责人在每个双周周二的下午参加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持的社团例会,有事无法到场者可由副会长或秘书长代替,但代替次数不可以超过3次,超过者按缺席处理;迟到10分钟以内扣2分,迟到超过10分钟扣3分;请假者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请假,请假3次按迟到超过10分钟计算;无故缺席或早退者扣5分(可累计扣分)。(20分)4、社团财务管理:(10分)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人员不定期的对社团日常财务情况进行审核。1)、社团招新期间,严格按照财务部要求,定时将会费交给财务部。( 3分)2)、社团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2分)3)、社团的经费管理手工记账,账目条理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开账目。( 3分)4)、社团经费预算合理,使用无奢侈、浪费的现象。(2分)5、社团安全管理:(4分)社团的活动安全问题要摆在第一位,有适当的安全措施以及确保安全的负责人,无出现事故。(4分)(三)、社团活动开展方面:(30分)1、每次活动前都作出详细、周密的活动计划。(3分)2、每次活动前能按照规定提前两周做好活动、场地的申请和财务预算,并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同意、校团委批准。(3分)3、每学期有两次向督导部申请全程观摩与监督的机会,期间督导部将会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效果、影响及活动总结作出综合评定,并予以评分。(10分)4、社团活动开展过程中,组织严密,有条不紊,人气较高,影响力较大,视具体情况,予以记分。(3分)5、对社团活动进行不定期监察(除申请的两次全程观摩监督机会)。(10分)6、活动宣传和宣传效果:活动前和活动过程中能做好各项活动常规宣传工作,无浪费现象,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本社团,在校内取得较好的口碑。(3分)在校内粘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制品,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粘贴与悬挂。任意粘贴、悬挂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7、社团举行活动之后,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召开总结会,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内容须实事求是,有一定的存档价值,对以后社团活动的开展具有参考和指导价值。(1分)(四)、社团培训:(4分)、社团内部培训:各社团要有计划地开展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以优化社团的人力资源。(2分)、社团干部培训:各社团干部要积极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举办的各项培训,提高自己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为社团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记为2分。(五)、荣誉纪录(该项累计不得超过20分)1、对获得学校、市、区等上级领导部门的嘉奖的社团,依次记1、2、3分;2、对获得市区级各项赛事一、二、三等奖的社团, 依次记3、2、1分;3、对获得区级各项赛事一、二、三等奖的社团, 依次记6、5、4分;4、对获得国家级各项赛事一、二、三等奖的社团,依次记12、10、8分。二、批评和处分:(一)、口头警告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将予以口头警告。1)、社团负责人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或连续多次让他人代替参加例会;2)、不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落实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不积极组织社团活动,或社团活动组织不力,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4)、社团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会员积极性不能很好的调动起来;5)、出现其他应予口头警告的情形。(二)、通报批评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联合会将予以通报批评。1)、社团负责人连续多次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2)、不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落实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任务,严重影响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进程;3)、社团调查结果显示社团存在较多问题、会员存在较多不满情绪;4)、出现其他应予通报批评的情形。(三)、限期整顿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限期整顿。1)、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3)、不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4)、财务管理出现较大问题;5)、主要成员有严重违反校纪国法的行为;6)、成员盗用社团名义活动;7)、每年度社团考核不合格;8)、出现其他应予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形。(四)、取缔或解散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学生社团联合会可在校团委批准的条件下对该社团予以注销:1)、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生社团;2)、进行与学生社团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的学生社团;3)、实际成员人数不足三十人;4)、组织机构涣散,三个月不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7)、社团出现其他应予取缔或解散的情形。备注:本制度为暂行试用,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换届流程 一、学生社团换届准备阶段 (一)4月1日至4月30日为学生社团统一换届(换任)的时间,各学生社团必须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换届工作。 (二)统一换届(换任)期间内,需换届(换任)的学生社团应于换届大会召开前七个工作日将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待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批准后方可换届(换任),换届(换任)大会必须在一周内通知所有本学生社团成员。 (三)学生社团从成立之日起,原则上每一学年须召开一次换届(换任)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社团新一届领导机构(包括学生社团新一届负责人及其主要干部)。 (四)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为协会会长,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候选人由学生社团理事会或发起小组推荐三名,应于换届大会召开前七个工作日将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候选人推荐表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并提前经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考核审查,由学生社团选举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授予公示,并正式予以任命。 (五)学生社团主要干部为除第一负责人外的其他干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由各学生社团根据自身制定的干部产生办法,于换届大会一并选举产生,学生社团联合会记录备案。2、 学生社团的换届审核阶段 根据学生社团上交的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结合社团情况对学生社团的换届申请进行审核。三、学生社团进行换届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进行监督(一)在没有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督导部提交申请并获得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不按相关规定产生的新一届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下,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不予以承认并有权撤换,公开处分该学生社团,取消该学生社团申请“优秀学生社团”的资格以及其他评奖资格。(二)换届(换任)大会由该学生社团的干部(干事及干事以上级别)及会员参加,与会入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召开,大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指派人员监督。(三)换届(换任)大会会议议程 1.通报换届改选筹备工作情况;2.上一届社团理事会作2010年工作小结及会费使用情况报告;3.候选人发表竞聘演讲;4.会员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干部。 四、学生社团上交资料 (一)换届(换任)大会后一周内学生社团应将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和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的打印版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管理。 (二)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每学年社团统一换届之后公示换届结果,对所有在此期间正式换届的学生社团的上一任干部颁发聘书。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条例为保证学生社团工作有章可循,确保社团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社团干部必须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社团干部必须具有半年以上社团工作经历,熟悉学生社团性质、任务和工作制度。 (三)社团干部有为社团工作的愿望和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认真处理好社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及对外交际能力;能创造性的开展社团工作;在班级、社团成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四)社团干部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班级中游以上,且不能出现多门不及格现象。 (五)社团干部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社团联合会及其所属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无故消极对待社团规章制度的社团干部,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其职务。 (六)社团主要干部应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社团发展情况。 (七)社团主要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一切必要会议。 (八)社团成员能在社团内担任社团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干部: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2、受到过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归口负责部门撤销社团职务者。4、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5、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者。 (九)本条例由社团联合会督导部制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督导部。  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广西工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一)、 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正确、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支持和自觉接受校团委的指导。2、热爱所在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的工作,有事业心与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与较强的专业技能。3、积极组织或参加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4、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合作与创新精神,为社团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5、关心会员,服务会员,在会员中有较高威信。6、以社团为单位,需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会议、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方有机会参加评选。7、评选个人需在本社团无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少于2次。8、每学期挂科少于2门(含补考)。(二)、 评选办法1、新学年开始,由社联根据评选合格的社团年度考核评比情况确定各学生社团优秀干部候选人名额。 2、候选人由本社团民主大会选举产生。3、评选名额为本社团干部的30%。3、候选人应认真填写优秀社团干部申请表。4、经社联考核,并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名单。5、对获得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称号者,校团委将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选"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一)、评选条件1、必须是社团的会员。2、积极参加各社团的活动,为社团做出突出贡献。3、积极组织或参加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4、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合作与创新精神,为社团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5、关心会员,服务会员,在会员中有较高威信7、评选个人需在本社团无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少于2次。8、每学期挂科少于2门(含补考)。(二)、评选办法1、由社团理事会推荐交社团联合会审批。2、评选名额每社团5人左右(根据评选人具体表现)。2、被推荐的会员必须填写好申请表,上交有关资料证明。3、经社联考核,并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名单。4、对获得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称号者,校团委将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三、有关惩罚制度1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在各项工作中,各协会会长、部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个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个人。 2 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社团条例及制度; <2>有损学生社团形象; <3>未完成社团理事会(或各部部长)交付的工作; <4>对工作马虎、敷衍了事;<5>无故缺席会议。 3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 对于出现2次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3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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