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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元培主持北京大学期间的教员资格和薪阳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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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元培主持北京大学期间的教员资格和薪阳俸标准.doc

    蔡元培主持北京大学期间的教员资格和薪俸标准我国大学教员资格和薪俸标准的演变 通常以为,1917年蔡元培主持北京大学以后,陈独秀、胡适立刻就当上了“最高一等”的正牌教授。这里有误解,必须加以澄清。 实际上,虽然蔡元培校长求贤若渴,上任后立志改革,对于新派陈独秀、胡适都委以重任,但是蔡校长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任命陈独秀担任的“学长”职务,乃为“四级学长”,也就是最起码一级的学长,月薪300银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18000元,合2009年人民币36000元)。 而胡适最初的教授级别,只是大学教授中第二等第八级(月薪为260银圆),然后晋升为二等第七级(月薪为280银圆),称为“北大本科教授”,相当于后来的副教授。 因为,当时北京大学在“本科教授”等级之上还有“正教授”,那才是最高一等。 这里人们会产生一个问题:既然第一等教授称为“正教授”,有正就有副,那么第二等的教授,理所当然就应该称为“副教授”啦!为什么却称为“本科教授”呢? 蔡元培校长是在欧洲各国大学考察多年的资深教育家,他对德国的大学体制有特别深刻的了解。当时,中华民国初年的大学教育刚在起步阶段,“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蔡校长凡事都不敢造次的。他一定反复思考过、掂量过。 在1917年蔡元培入主北京大学的时候,他认为在当时的中国学者中间,几乎没有一个能够胜任名副其实的“正教授”。而当时北大只好聘请够格的外籍专家担任“正教授”,如地质学专家(德国大学教授)葛利普、梵文专家钢和泰(俄国大学教授)等不到十位;他们的月薪,按规定为400银圆左右。要比本科和预科教授(实质上的副教授)高得多,比陈独秀、胡适高100多圆。这是应该的、合情合理的。 当时北大本科教授相当于后来的“副教授” 北京大学通告1载: 民国五年(1916年)12月26日,奉大总统令,任命蔡元培为北京大学校长于六年(1917年)1月4日到校就职。 1917年5月教育部颁布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教师的等级分为正教授、教授、助教授、讲师四等。 请大家注意。这里,规定大学教师分为四等,到后来(十年后的1927年)才改定正式名称为:正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实质上,1917年的北大本科教授相当于后来的“副教授”,而助教授相当于后来的“助教”。这样的正式划分,一直沿用到现在。 那么,为什么在1917年,不像国际惯例那样分出“副教授”这个等级呢?我认为在这里蔡元培校长是煞费苦心的。堂堂最高学府国立北京大学里面,中国自己的教师,如果在名称上连一个“教授”也够不上,那是丢面子的。中国人的国民性非常注重“保全面子”,为了面子关系,也为了表示今后的期待,蔡校长宁可采取这样的做法,以“符合国情”罢了。 试想,当时胡适刚从美国念完博士学位归来(尚未正式领取博士证书),一个没有教学经验、初出茅庐的“海龟”,能担当“副教授”也就不错了。资历、才能和学术贡献,都是必须名副其实、经得起考验才好。 根据1927年9月蔡元培主持大学院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和大学教员薪俸表的法定条文,北京大学在1917年的“正教授”,经过十年后正式改称为“教授”;原称为“本科教授”的改称为“副教授”,原称为“预科教授”的改称为“讲师”2。大致如此,并非完全套用。 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 与1917年5月教育部颁布修正大学令的几乎同时公布的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制定标准为: 校务职员方面 校长分为三级,月薪分别为一级600银圆、二级500银圆、三级400银圆; 学长分为四级,一级450银圆、二级400银圆、三级350银圆、四级300银圆; 图书馆主任、庶务主任及校医分为五级,一级200银圆、二级180银圆、三级160银圆、四级140银圆、五级120银圆; 大学教师方面 正教授分为六级,从一级到六级月薪分别为400银圆、380银圆、360银圆、340银圆、320银圆、300银圆; 教授分本科、预科二类,各分为六级,月薪级差皆为20银圆,本科教授自280-180银圆,预科教授自240-140银圆; 助教授分为六级,月薪从110银圆-50银圆; 讲师为非常设教席,每课时报酬,视难易程度从2-5银圆不等。 但这只是一个原则上的规程,尚未见具体的实例。当时全国的国立大学只有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山西大学等几所。北京大学1919年职员薪俸册3内容仅限于职员,如 ?姓名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蔡元培 600圆 600圆 600圆 600圆 600圆 600圆 夏元瑮 350圆 350圆 350圆 350圆 350圆 350圆 王建祖 350圆 350圆 350圆 350圆 350圆 350圆 陈独秀 300圆 300圆 300圆 300圆 温宗禹(本为教授) 300圆 300圆 300圆 300圆 李大钊 120圆 120圆 120圆 60圆(半薪)60圆 120圆 1916年12月以后,蔡元培担任北京大学校长,系“特任”资格,由国务会议议决,月薪为600银圆,级别是“一级校长”; 中国第一个介绍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夏元瑮担任理科学长兼教授;王建祖担任北大法科学长;以上二人级别是“三级学长”,月薪皆为350银圆; 1919年由温宗禹担任北大工科学长,6月代理北大校务;首创新文化运动的陈独秀担任北大文科学长兼教授(1919年暑期休假);以上二人属于起点级别“四级学长”,月薪300银圆。 我们现在可以见到的这个北京大学1919年职员薪俸册,仅包括校务方面的职员,而并不包括文、理、法、工四个学科的教授、讲师、助教等。所以很不全面。 此外还可以找到一些散见的史料,例如鲁迅担任中国小说史的讲师,每课时报酬为3银圆,等等。 附带提一句,如梁漱溟先生,当时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探讨印度哲学的论文;蔡元培看到后很欣赏,就聘请梁漱溟来北大担任印度哲学的讲师;月薪100圆。许多文章传言:梁漱溟当了北大教授,是误会了,多年来以讹传讹,不符合事实。按梁漱溟先生当时的水平,只能当讲师,还没有资格受聘为“北大本科教授”。 教师资格的晋升 1917年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对于“年功晋级”方面,做如下规定:校长、学长连续任职二年可晋一级,其余人员一年晋一级;行政人员以办事成绩及供职勤惰决定,教学人员以任课及科研成果、社会声望决定。校长、学长、正教授连续任职满五年,得公费公出考察一年,原薪照发4。 1917年周作人受聘于北京大学,起初担任北京大学国史编纂处编辑,月薪120银圆;后来担任文科教授,月薪起点240银圆,逐步晋升为260银圆、280银圆。这都是有据可查的。 1919年李大钊最初月薪为120银圆;1920年7月,李大钊担任了北大法学院教授,月薪定为200银圆,此后逐年升到240银圆。 1922年以后,北京大学开设“北大国学研究所”,聘请一些大学者为“研究教授”。这“研究教授”就相当于“正教授”。从此,北大在学术上站住了脚跟。 1924年末,清华学校步北大的后尘,也开设“清华国学研究院”(或称清华研究院国学门),1925年以后,聘请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四位担任“研究教授”(导师),月薪400银圆。这“研究教授”也相当于“正教授”。 但是,关于北大教员的状况,学者们的许多论文中只是笼统地说:当时北京大学共有教授约八十名左右。至于所谓五四时期北大的“一级至六级教授”究竟是那些人?他们的实际月薪究竟有多少?至今缺乏明确的数据。本文试图解决这个课题。 我从北大档案资料中抄到“北京大学1919年度职员薪俸册”,跟上述规程对照,基本上是吻合的。又,按照我从档案资料中反复查找、核实的具体数据,首次系统地整理出北京大学1919-1920年间一些主要教职员的月薪表。 民国初年北京大学薪俸考 关于北京大学早期的教职员待遇情况,至今只有一些著述中零散提到,而缺乏系统的考证和论述。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几十年前第一手原始资料的大量散失,二是历来学者们对于这个专题的忽视。 马克思唯物史观认为,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的意识。这样看来,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地位的知识阶层的经济生活状况,是他们教学、科研、传授和创造精神文明的必要社会条件,也是影响他们性格、历史命运的要素(当然不是唯一因素)。但很奇怪,现代中国教育史和反映校园生活的许多著作,却往往忽视了这个重要方面。 百年以来我国知识阶层,或是出于清高“耻言钱”、或是出于隐私“讳言钱”,在各自薪金待遇方面的确切记载很少见,能够找到的资料也很笼统或零碎,几乎没有人系统整理和研究过。几十年前的当事人大多去世,少数现存者也已年迈。所以要进行准确的调查、考证都有很大难度。 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是北大校史者们经常引用的史料5。然而在这本纪念册编者的“例言”中也说: 本校往年案卷大半零散,故前任职员所录之编制,全以民国三年陈君叔辛所编之沿革略及历年薪水簿为依据。但沿革略不甚精详,而光绪三十年以前至三十二年之薪水簿,又均遗失。因此前任职员录中,难免错误,亦无可如何之事。 到了北京大学九十周年校庆的时候,要寻找历史上的历年薪水簿,就格外困难了。 本文不揣冒昧,考证“民国初年”主要是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教员薪俸”,试图填补这方面的一个空白。 北京大学薪俸存根 在北京大学初期的历史档案里,我发现了一堆杂乱无章的财务会计纸片(单据),在尘封的角落里被历史遗忘,无声无息地沉睡了八十年,而从未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其实,这些史料为研究五四时期我国知识阶层经济生活状况,提供了一把重要的钥匙。这一大堆纸片就是中华民国某年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发放存根散页6。 当我初次发现它们的时候,这些纸片散乱不全,显然没有经过整理核对,而粗糙地用两条白棉线订为三大本:第一本158张,第二本190张;我在另外一个案卷里还发现了领薪存根(民国八年至十三年)17张。这三本存根的格式、纸张、尺寸,完全一样。编号、姓名、金额、年月日皆用毛笔书写。经鉴定完全是当时(八十年前)的原件,而非抄件,更不是复印件。所以是真正的第一手史料。 我初次见到的史料毫无顺序。第一本第一张是“大字第五十三号九月份上半月第一项第一目第二节刘三薪俸金额一百圆,现洋五成中票五成,右款已照数发讫,中华民国八年十月廿五日”;接着是“大字第五十五号程演生”“大字第十六号刘文典”直到后面才出现“大字第十八号陶履恭”“大字第一号胡适”等等;第二本也是杂乱无章;第三本又出现了“马寅初、马叙伦、蒋梦龄、周作人、钱玄同、李石曾”等人的领薪存根(民国八年至十三年,即1919-1924年)。 从残留至今的这365张存根残片看来,这种“薪金发放存根”显然是由当时北京大学财务部门统一印制、校内专用的。虽然我所发现的这种存根年代是从民国八年到民国十三年(1924年),但实际使用的时期估计不止这六年间。 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发放存根”的格式 八十年前的这种存根,一律是竖排文字,用我国民族形式的草黄色薄纸石印。原有空格处,是用毛笔书写的数字、姓名、日期等。举其中的“大字第壹号”和“大字第叁拾壹号”等“薪俸发放存根”为例 民国八年(1919年)北京大学教职员的月薪,通常是在一个月以后,分两次发放;每次支付半数,例如胡适于10月底才又发放另一半140银圆,付清280银圆。也有少数教授是一次发清的,如马叙伦、蒋梦麟等;此外月薪较低的讲师、助教,都是一次发清的(详见下文)。 特别要解释,在每张存根中所谓“现洋五成、中票五成”,就是指所发薪俸中的一半为银圆(现大洋)支付、另外一半是钞票即兑换券7。 所谓“第×项第×目第×节”是在财务上的分类:“第一项第一目第一节”是校务职员薪俸单据;“第一项第一目第二节”是本科和预科教授薪俸单据;“第一项第一目第三节”是讲师和助教的薪俸单据;等等。 1919年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的具体数额 我从1919年9月份“北京大学教职员薪俸存根”中整理归纳出一大部分教授月薪名录(共141张,约60人),大致上每人签收的存根有两张。原件散乱不堪,有许多字迹潦草不清。由我耐心地逐张核对、一一抄录;然后按照原来的序号,重新整理排列。其中缺少存根第25号、第67-82号以及第91-118号,共缺45张;第40号、49号可以根据上下文补全。得出如下结果 第一部分 (1)胡适280圆,现五中五下同,(2)陈大齐280圆,(3)朱希祖280圆,(4)杨荫庆280圆,(5)辜汤生(辜鸿铭)280圆,(6)宋春舫280圆,(7)陈汉章280圆,(8)康宝忠(康宝恕代领)280圆,(9)马叙伦280圆,(10)蒋梦麟280圆,(11)陶履恭280圆,(12)刘师培280圆整理者按以上12名为第七级即当时最高一级的本科教授,月薪皆为280银圆; 第二部分 (13)李景忠260圆,(14)贺之才260圆,(15)周作人240圆,(16)王星拱240圆,(17)钱玄同240圆,(18)杨震文240圆,(19)徐宝璜240圆,(20)顾兆熊240圆,(21)王征240圆,(22)吴梅220圆,(23)陈瀚200圆,(24)叶浩吾180圆,(25)黄节180圆,(26)包玉英180圆; 第三部分 (27)字不清、似为沈尹默280圆,(28)关应麟280圆,(29)马裕藻240圆,(30)费家禄240圆,(31)刘三200圆,(32)程演生200圆,(33)刘文典200圆,(34)魏友枋200圆,(35)刘复200圆,(36)钱振椿140圆,(37)孙国璋140圆; 第四部分 (38)朱家华200圆,(39)朱宗莱240圆,(40)魏友枋200圆,(41)温宗禹300圆中断存根第67-82号,共缺16张; 第五部分 (42)罗惠侨240圆,(43)钟观光240圆,(44)龚安庆240圆,(45)沈士远240圆,(46)杨增敏240圆中断存根第91-118号,共缺28张; 第六部分 (47)吴曾勋220圆,(48)郑寿仁240圆,(49)黄振华200圆,(50)龚湘180圆,(51)郭汝熙240圆,(52)黄国聪240圆,(53)韩述祖240圆,(54)林损220圆,(55)伦哲如220圆,(56)陈怀220圆,(57)陈清文200圆,(58)王彦祖200圆,(59)柴春霖200圆,(60)梁敬淳180圆 以上,是从第一手的“薪俸存根”整理的结果。由此,基本上可以准确地查清楚1919年9月份北京大学教授的薪俸数据。之所以说“基本上”,是因为还有45张存根缺失。由于月薪分两次发放,估计名录缺少二十多人。他们究竟是谁?残缺的薪俸数据能否补充呢?我尝试给出尽可能完整的答案。 设法补充薪俸名录 我搜集并整理了散见于国家档案馆、北大档案馆和个人收藏的“北京大学文科一览”和“北京大学法科一览”(1918-1919年度)两种非公开发行的内部资料,但是可惜至今未能找到另外一些资料,即“北京大学理科一览”“北京大学工科一览”两部分。我还找到了残缺不全的“1920北大三院一览”(缺少“北大一院”“北大二院”两部分)等等,可以跟我发现的北京大学薪俸存根对照补充,得到第一手的正式数据,以说明历史真实情况。 在上述60位教授之外,可以补充的名单如下 (61)夏元瑮理科学长?350圆,(62)王建祖法科学长?350圆,(63)黄侃280圆,(64)张相文280圆,(65)马寅初280圆,(66)黄振声280圆,(67)左德敏280圆,(68)黄右昌280圆,(69)胡钧280圆,(70)陈启修260圆,(71)张祖训260圆,(72)朱锡龄260圆,(73)杨昌济240圆,(74)沈兼士200圆,(75)何尚平140圆,(76)温宗禹工科学长?300圆8。 “五四”前后北京大学教员待遇 由上所述,我搜集并核实、整理了1918-1920年北京大学教员月薪统计资料。 北大教员在“五四”前后,仅分为教授、讲师、助教三种。 教授和讲师都要开课。助教不开课,只在教授指导下,担任预定的助理。教授与助教是专职的,按月发给薪水。讲师是兼职的,按授课钟点给予酬劳。讲师并非比教授低一级,不过非专任而已。有些讲师的资格水平本来很高,但因在其他机关有专任职务,仅请他每周来校担任几点钟的功课,亦称讲师。例如鲁迅在教育部任科长,到北京大学文科兼任中国小说史的讲师。若干政界或司法界人士,兼任法科讲师。北京大学教授若转到其他机关任职,则也改为讲师。例如秦汾(景阳)原为北大数学系教授,后调动到教育部担任参事,便改为北大讲师。 有的回忆录称:“五四前后,北京大学教授待遇最高薪每月大洋280银圆,也有每月260圆或240圆者。”实际上据我考证,并不完全如此。北大教授分本科、预科二类,各分为12级,月薪级差皆为20银圆。 后来北京大学评议会10年度第7次会议,由蔡元培校长主持制定了关于聘用北大教职员的条例9 教职员薪俸规则 一、校长薪俸等级(仍照旧) 第三级 400圆 第二级 500圆 第一级 600圆 此外得支交际费,每月100圆。 二、本科教授薪俸,分为十二级如下: 第十二级 180圆 第十一级 200圆 第十级 220圆 第九级 240圆 第八级 260圆 第七级 280圆 第六级 300圆 第五级 320圆 第四级 340圆 第三级 360圆 第二级 380圆 第一级 400圆 (原注:现行之本科教授薪俸,应按一定之标准,经一次之修正。修正后,每年概晋一级) 三、预科教授薪俸,分为十二级如下: 第十二级 120圆 第十一级 140圆 第十级 160圆 第九级 180圆 第八级 200圆 第七级 220圆 第六级 240圆 第五级 260圆 第四级 280圆 第三级 300圆 第二级 320圆 第一级 340圆 (原注:现有预科教授之薪俸,应按一定之标准,经一次之修正。修正后,每年概晋一级。) 四、助教俸额仍旧,惟凡助理行政上事务之助教,支薪按事务员薪俸等级(从50圆至150圆,级差10圆)。 五四时期,北大聘用的本科教授(相当于后来的副教授)规定月薪280-180银圆,预科教授月薪240-140银圆; 助教授分为6级,月薪从110-50银圆;基本上每隔一两年递升一级。 讲师为非常设教席,视授课难易程度,每节课时报酬2-5银圆不等。 1919年,北京大学教师待遇的具体情况可归纳如下 本科教授(相当于后来的副教授)第七级有:胡适、陈大齐、朱希祖、杨荫庆、辜鸿铭、宋春舫、陈汉章、康宝忠、马叙伦、蒋梦麟、陶履恭、刘师培、沈尹默、关应麟、马寅初、黄振声、左德敏、黄左昌、胡钧等,月薪皆为280银圆。 本科教授第八级有:李景忠、贺之才、陈启修、张祖训、朱锡龄等,月薪皆为260银圆。 本科教授第九级有:周作人、王星拱、钱玄同、马裕藻、朱家华、罗惠侨、钟观光、沈士远、杨昌济等,月薪皆为240圆。 本科教授第十级或预科教授第七级有:吴梅、林损、伦哲如、顾兆熊、吴增勤等,月薪皆为220圆。 本科教授第十一级或预科教授第八级有:沈兼士、陈怀、陈清文、王彦祖、柴春霖、陈瀚等,月薪皆为200圆。 本科教授第十二级或预科教授第九级有:黄节、叶浩吾、包玉英、龚湘、梁敬淳等,月薪皆为180圆。 预科教授第十级(名单缺):月薪为160圆。 预科教授第十一级有:钱振椿、孙国璋、何尚平等,月薪皆为140圆。 讲师待遇按每小时2-5圆计算。那时候讲师不上课时一般无薪水,所以每年除了寒假、暑假以外,可领到两学期(9-10个月)的薪水。举例如下 1919年月,发给讲师梁漱溟讲课费100圆;崔实123圆,张菘年140圆,秦汾123圆,梁钜屏84圆,罗文干100圆,李季56圆,等等,属于按课时计算的报酬,并非固定薪水。 助教的薪水,为每月50圆至100圆之间,基本上逐年递升10圆。1919学年如林彬、杨铎、袁镇壹、龚开平,皆为50圆;张菘年、严毅、鲁邦瞻,皆为60圆;张庭济、王启常、邱培涵,皆为70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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