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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国证券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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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国证券报.doc

    (面向合格投资者)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封面载明的签署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规模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4.01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9亿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二、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三、凡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持有的债券。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本期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本期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估,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八、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7,485,5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该预案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8月19日,上述股利已发放完毕。九、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089.26万元、-19,976.50万元、27,601.12万元和-22,955.69万元,公司当年实现的收入大部分形成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较应付账款周转时间长,若公司在未来不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保证有效的融资途径,导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资金周转困难将对本期债券带来偿付风险。十、2012-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1,302.93万元、281,394.30万元、423,026.39万元及462,076.4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0.75%、63.32%、65.08%及62.09%。公司主营产品因需运输、安装、试验并有质保期,导致应收账款周转时间较长,虽然公司下游客户大部分为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但下游用户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风险或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等会导致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加大。十一、2012、2013、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5.77%、94.20%、89.00%、86.25%,其中对单一客户国家电网及下属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的69.68%、75.43%、67.21%、68.48%。公司主要客户及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较大,主要源于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其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高压输电工程建设及运营。多年来公司销售的80%以上属于对电力系统的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的系统内销售,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大唐、中电投、华电、国电)、地方电力公司等。虽然公司与系统内主要客户的合作时间较长,且合作关系良好,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且主要客户均独立经营,采购也均是在客户供应商体系内独立采购、独立议价,但如果主要客户供应体系和标准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满足其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由于公司目前对国家电网及下属子公司单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大,如果公司丧失国家电网及下属子公司这一客户,也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十二、公司2012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2015年1-6月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271,445.26万元、352,983.12万元、393,717.35万元和152,136.0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重分别为82.90%、93.44%、85.65%和78.36%。公司关联销售占当期销售比重较大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高压开关使用范围的特殊性,国家电网及其控制的区域电网公司、各省电力公司是终端市场最主要的客户,所以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公司的主要客户。公司虽然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决策程序都作了规范,未来仍存在不合理、不必要或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的风险。十三、2012-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84%、87.35%、99.75%、99.78%,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102,300.00万元且均在一年内到期。2012-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49、1.70、1.66,同比201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公司流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第一节 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Henan Pinggao Electric Co.,Ltd.法定代表人: 李永河注册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二)核准情况1、201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全部事宜的议案;2015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三项议案,同意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公司债券。2、2015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74号文核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1、发行主体: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债券名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本期债券不分期发行。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9月16日。9、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1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9月1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12、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9月1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8年9月15日。1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1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1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以专户存储,公司将于发行前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19、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估,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24、上市交易场所: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25、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四)本次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1、发行公告刊登日:2015年9月14日2、发行首日:2015年9月16日3、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8日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名称: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法定代表人: 李永河联系人: 常永斌、仓韬电话: 0375-3804039传真: 0375-3804464(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项目负责人: 苏丁、赖骏丞项目组人员: 吴丽、李亚峰、李东豪、孟猛电话: 010-58568171、010-58315039传真: 010-58568140(三)发行人律师名称: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1508D室负责人: 景旭经办律师: 岳云、刘振华电话: 010-65698626、010-65698627传真: 010-65698630(四)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负责人: 杨剑涛、顾仁荣经办会计师: 梁双才、张有全、赵寿龙电话: 010-88095185传真: 010-88091199(五)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法定代表人: 吴金善经办分析师: 钟月光、杨世龙电话: 010-85172818传真: 010-85171273(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火车站支行住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东路21号负责人: 刘小兵联系人: 刘小兵电话: 0375-2229606(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电话: 021-68808888传真: 021-68804868(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总经理: 高斌电话: 021-38874800传真: 021-58754185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四、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四)同意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的相关规定。第二节 本期债券的评级情况一、本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经联合信用综合评估,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1、国内高压开关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程度高。2、公司全部债务中短期债务占比高,债务结构有待改善。3、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集中度高,议价能力弱,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大。4、公司拟建工程规模大,未来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信用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信用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信用将密切关注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信用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信用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且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时间。(四)其他重要事项最近三年公司在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果如下: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概况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一)发行人设立1998年12月14日,经平顶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平体改199845号文批准,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南昌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瑞泽网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天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注册成立平顶山平高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前身。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剥离后的净资产4,740.00万元投资入股,为其实际控制人,其余四家股东投资现金7,260.00万元。其股本结构如下:(二)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对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4.91%、24.91%、45.94%、45.94%,报告期内,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是公司国有控股股东。2012年5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国家电网公司决定将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所持平高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划至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持有。此次股权划转事项完成后,国家电网公司将成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国家电网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故报告期内,平高电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动。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四、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股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2013年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2014年和2013年相比,最重大的变化为注销平顶山平高电气焊接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3日公告注销,并于2014年12月注销完毕,故不予纳入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目前还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投产,故2013年度无营业收入,且进项税金较大,导致增值税倒挂,应交税金是负数,导致净资产大于总资产,负债总额为负数。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高集团高压开关修试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对修试公司和销售公司进行注销、清算,目前注销尚未完成。(二)公司合营、联营、参股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无合营、联营、参股公司。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2,518,944股,占总股本的45.94%,是本公司控股股东。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公司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3,395,280,000.00元法定代表人:李永河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变电设备,控制设备及其配件;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高压断路器,全封闭组合电器,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仪器仪表、模具及其他工具制造;锻件制造;金属材料焊接;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弹簧机构制造;橡胶制品、绝缘子制造;产品包装箱制造;金属表面防腐处理;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动力管线配件经营;通讯器材销售及修理;切削液销售;普通货运;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装卸;货运站经营;货运代办;租赁房屋及设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承修:肆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1月05日】;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最近一年合并报表主要资产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01450127号审计报告,平高集团最近一年末资产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平高集团2014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7.96%,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较大分别为107,024.28万元、623,646.79万元及234,947.00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分别为228,069.20万元、116,785.81万元。3、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平高集团持有发行人522,518,944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45.94%,其中318,519,400股为限售股,所持股份未被质押也不存在其他争议情况。(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国家电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100.00%的股权,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国家电网100.00%的股权。因此,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在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平高电气指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指公司本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公告指发行人在发行前刊登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平高集团、控股股东指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指国家电网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联合信用指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指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含义 平芝公司指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原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平高销售指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平高焊接指平顶山平高电气焊接有限公司 平高修试指平高集团高压开关修试有限公司 天津修试指天津平高电气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四川修试指四川平高高压开关维修有限公司 广州修试指广州平高高压开关维修有限公司 天津智能指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高压开关指额定电压3kV及以上主要用于开断和关合导电回路的电器 特高压指±800千伏及以上的直流电和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电的电压等级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指2012年、2013年及2014年 报告期指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6月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十一五”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即2006年至2010年 “十二五”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即2011年至2015年 “十三五”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即2016年至2020年 名称发行规模发行日到期日主体评级债项评级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50,000.00万元2012-10-242013-10-24AAA-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40,000.00万元2012-07-112015-07-11AAAA 中文名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Pinggao Electric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永河 成立日期:1999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1,137,485,573元 实缴资本:1,137,485,573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邮政编码:46700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常永斌 联系方式:0375-3804039 公司网址:www.pinggao.com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组织机构代码:712645640 经营范围:高压开关设备、控制设备及其原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制造、销售、维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屋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400,00039.50% 南昌科瑞集团有限公司42,000,00035.00% 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8,800,00024.00% 北京瑞泽网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1.00% 平顶山天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50% 合 计120,000,000100% 股东名称(全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522,518,94445.94318,519,4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2,142,9171.9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827,9321.4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8,432,1990.7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8,000,0000.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9,9380.46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4,206,7680.37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4,085,9650.36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4,054,2030.3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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