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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自查评估报告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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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自查评估报告环评报告.doc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 1 总论总论 1.1自查由来自查由来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区,是广州吉 必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于 2009 年获准在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 区内建设 36kt/a 四氯化硅综合利用项目,是中彩科技年产 2000 吨多晶硅 项目的配套项目,主要以中彩科技的副产物四氯化硅和氢气为原料生产亲 水型气相二氧化硅(12000t/a),同时公用工程如压缩空气、氮气和冷冻 水等也由连云港中彩多晶硅项目提供。该项目于 2009 年 4 月取得连云港 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连环发2009156 号。 后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彩科技年产 2000 吨多晶硅项目一直未建 成投产,本项目的原料氢气和公用工程等无法依托连云港中彩科技有限公 司多晶硅项目供给,严重影响了该项目中的一期工程年产 2000 吨气相二 氧化硅的建设进度,2010 年 5 月,企业针对原料氢进行了环境影响补充说 明,新增制氢装置和公用工程,将原料氢由中彩公司提供改为自制。该说 明于 2010 年 8 月取得了连云港市环保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2010249 号。 由于受欧美双反调查的影响,连云港中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 多晶硅项目至 2014 年仍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吉必盛公司生产用原料四氯 化硅无法正常供给,为解决原料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吉必盛公司决 定以此为契机,于 2014 年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外购原料一甲基三氯硅 烷替代四氯化硅,并对现有的公辅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于 2014 年年底 完成技改,技改后产能由 2000t/a 调整为 800t/a。同时新增的一条年产 500t 疏水型气相二氧化硅生产线也于 2014 年底建设完成。 技改项目和疏水型气相二氧化硅生产线于 2014 年年底建成,未取得 环评批复,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环委办201526 号)及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2 项目工作的通知(连环委201525 号)要求,属于其中“登记一批”的范围。 因此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企业自查评估报 告 ,作为企业登记并录入“一企一档”环境管理数据库的依据。 1.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规、文件国家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 9 月 1 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2008)87 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国家主席(1996)77 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 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 54 号主席令,2012 年 2 月 29 日通过,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国家主席令2008第 4 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 3 月 2 日 (10)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 公告200651 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 201298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工信部节2010218 号 (15)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 安监总危化字200610 号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3 (1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 (17)关于印发2012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2012 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 年 第 39 号 (18)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1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发改委令201321 号令 (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 20133 号 (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 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 (22)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254 号 1.2.2 地方法规、文件地方法规、文件 (1)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2012 年 1 月 12 日 (2)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2009 年 9 月 23 日 (3)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省人大常委会,1997 年 8 月 16 日 (4)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 ,省政府 1993 年第 38 号 令 (5)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省环保局苏环控 1997122 号 (6)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苏政复200329 号 (7)关于我省环评现状监测有关情况的说明 ,江苏省环保厅,2015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4 年 2 月 17 日 (8)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环管200698 号 (9)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苏政 发200692 号 (10)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苏政 办发20139 号文 (11)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1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 (13)江苏省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1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 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环办201171 号 (1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 (16)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苏环规20122 号 (17)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 ,苏环 办20143 号 (18)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 (1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 ,苏 环办2014148 号 (2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苏环办20141 号 (21)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 通知 ,苏环办2013283 号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5 (22)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 知,苏环办(2014)128 号 (2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 2013283 号) (2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 号) (2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141 号) (26)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环委 办201526 号 (27)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 连环委201525 号 (28)连云区全面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连区政 办发办201611 号 1.2.3 项目文件项目文件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 36kt/a 四氯化硅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 36kt/a 四氯化硅综合利用项目原料氢 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1.3评估目的、重点评估目的、重点 1.3.1 评估目的评估目的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环委 办201526 号)精神,对企业主体工艺及建设情况、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总量减排控制要求,排污费征缴情况等进行自查评估。 1.3.2 评估重点评估重点 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环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6 委201526 号)和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工作的通知 (连环委201525 号) ,确定本次评估重点为: 1、工程现状分析 2、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 3、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4、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5、环境风险评估 1.4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1.4.1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 根据苏环委办201526 号和连环委201525 号文件,结合项目 生产特点及所在区域的周围环境,确定本次的评估范围亲水型气相二氧化 硅和疏水型气相二氧化硅 2 个产品、3 个副产品生产线及依托工程。 1.4.2 重点保护目标重点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 1.4.2-1 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要求 保护对象名称保护对象名称方位方位 距厂界最距厂界最 近距离近距离 规模规模环境功能环境功能类别类别 台南社区NW1280约 1500 人居住区 金桥服务中心NE1500约 200 人办公区 金港湾小区N2200约 1300 人居住区 板桥街道NW2700约 5620 人 商业居住 混杂 三管理区W2700约 120 人居住区 一管理区W3400约 800 人 商业居住 混杂 大气 环境 二管理区W3700约 300 人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2012)二 级标准 烧香河N2700/ 景观、排 洪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GB3838- 2002)类标准 驳盐河E375/ 景观、排 洪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 2002)类标准 水环 境 排淡河、烧香 河河口海域 N5000 项目最终 纳污水体 / 海水水质标准 四类 噪声厂界四周/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7 3 类标准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8 2 选址情况分析选址情况分析 2.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 2.1.1 厂址与板桥工业园规划相符性厂址与板桥工业园规划相符性 板桥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06 年获得连云港市市政府批复 (连政复200624 号文),规划范围为:北至烧香河,西至烧香支河,东至 驳盐河,南至张跳村,规划总用地面积 9.54 平方公里。板桥工业园二期控 制性详细规划于 2010 年 8 月获得连云港市市政府批复(连政复201022 号), 规划范围:东至海堤路,西至驳盐河,北至烧香河、南以刘圩河为界,规 划总面积约 22.92 平方公里。随着园区的发展及企业的进驻,由于进园企 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的影响,原来一期、二期规划中部分用地无法按照 原规划的用地性质实施,需要进行调整。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控制性详 细规划(调整)于 2013 年 4 月获得连云港市市政府批复(连政复20138 号)。 板桥工业园一期产业定位:根据园区环评批复,工业园应以一、二类 工业为主,在规划用地中三类工业用地内,适度发展海洋化工及其衍生产 业,接纳连云区内的部分搬迁企业。严格控制三类工业及非开发区产业定 位方向的项目入园,三类工业用地不得超过 10%。禁止建设排放“三致”物 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 环保政策、技术政策明令禁止项目一律不得入园。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始建于 2009 年,位于板桥工业园一 期用地内,地理位置图见图 2.2.1-1。行业类别、清洁生产水平以及污染治 理技术水平符合企业入园要求,项目占用土地也不违反限值用地项目目 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规定,符合板桥 工业园一期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 2.1.2 选址与徐圩新区规划相符性分析选址与徐圩新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1)徐圩新区规划简介 2011 年 6 月,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得江苏省 环保厅的批复(苏环审201191 号),总规划面积 293 平方公里,由三个部 分组成:北起烧香河河道中心线,西至烧香支河西岸,南至善后河、坍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9 子口北岸,东至海堤;方洋港至坍子口岸线,规划建设的双堤环抱式港 湾;中云台国际物流园规划区域。 新区总体目标定位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 江苏沿海新型工业基地。规划主导产业为:钢铁产业:钢铁冶炼、有色 金属冶炼、金属加工产业;石化产业: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合 成材料、精细化工;港口物流业:仓储物流业、专业批发产业、逆向物 流业、加工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创业孵化、 中试生产、技术服务等;装备制造业:基础零部件产业、汽车及零配件 产业、船舶及零配件产业、石化设备产业、港口物流设备产业、工程机械 业;清洁能源产业:IGCC 多联产产业、清洁能源设备产业。 (2)本项目选址与规划冲突的解决依据 根据规划范围,徐圩新区将板桥工业园纳入总体规划中。根据徐圩新 区规划,原板桥工业园一期用地均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对照徐圩新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191 号),其中第四条 “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第(二)点中提出“对个别符合产 业政策的特别重大项目在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予以支持。 ” 关于本项目的专题研究问题 鉴于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该项目作为丰益(连云港)盐 化产业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政府对园区的定位,且符合循环经 济要求,连云港市政府予以大力支持,按“一事一议”原则开展前期工作。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办20151784 号办文单办理意见 中建议连云港市政府同意该技改项目实施。因此,本项目符合连云港市 “一事一议”精神。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的选址研究早于徐圩规划及规划环评, 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徐圩新区关于生活区布局等的规划要求、兼顾了田湾 核电站的厂址保护要求。本项目的具体选址是经过多方面研究后确定的, 并得到了连云港市政府以及连云港市规划、国土等部门的认可。 2.1.3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本自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园区已通过区域规划,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0 园区辐射范围内无生态红线区域,且距离各生态红线区域较远。本项目用 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周边亦无生态敏感目标,因此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 区域保护规划。 2.1.4 环保要求相符性环保要求相符性 项目建设位于连云港板桥工业园一期用地范围内,区域内规划实行集 中供热、污水实行集中处理,目前板桥污水处理厂处于试运行阶段,污水 收集管网已覆盖项目范围;临时集中供热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本项目废 水、废气以及噪声经有效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项 目废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污染集中 治理的要求,可确保周边水体的要求。 2.1.5 产业政策分析产业政策分析 经查询,本项目中生产白炭黑工艺为气相法,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 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类与 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2.1.6 清洁生产分析清洁生产分析 1、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分析 根据调查,目前国内外工业化生产气相二氧化硅工艺类型只有一种, 即利用氯硅烷在氢氧火焰中高温水解,本项目中所用的主要原料为一甲基 三氯硅烷。其合成工艺是利用一甲基三氯硅烷在氢氧焰中高温水解合成, 生成平均粒径 740nm 的原生二氧化硅粒子,经过高温高速碰撞后形成聚 集体,通过分离、脱酸处理后再包装。尾气中的氯化氢经过吸收生成盐酸, 可作为副产品直接销售。 2、设备及过程控制先进性分析 由于氯贯穿整个生产过程,本项目中氯的存在形式有 Cl-、ClO-和 Cl2几种,生产过程存在强腐蚀性,因此过程或保持高温,或选用耐盐酸 腐蚀的材料。 结合本工艺过程特点,本项目原料部分的设备采用普通碳钢或不锈钢;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1 合成和脱酸部分既要高温又要经受 HCl 的腐蚀,因此选择钛材;解吸工段 设备以石墨材质为主;部分温度不高的设备则选用铝材。由于尾气处理过 程温度较低,且必须采用水来冷却和吸收,因此选用耐盐酸或 NaClO 腐蚀 的玻璃、玻璃钢、石墨或衬四氟的设备。 本项目为连续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要求较高的自动化控制水平。项 目设计采用独立的 DCS 系统,对整个生产装置进行监控,其工艺装置 (合成反应、旋风分离、脱酸、HCl 回收、尾气洗涤等)合用一个中央控 制室,操作高度集中,便于强化管理。 主要仪表选型 仪表选型符合相关防爆区域等级划分要求,并适合气体分组及温度等 级。安装在防爆区域的仪表选用本安型或隔爆型,所有现场仪表均为全天 候的,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气动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仪表选 型以中外合资产品为主,关键仪表可选用进口产品。 管道、容器、泵阀等选型 运行中,液体加料均通过液泵和管道输送,使过程尽可能密闭,减少 物料挥发逸散,并且专管专用,减少更换、洗涤;反应釜、储罐、储槽等 根据介质不同分别选用防腐、耐压容器。 3、环境管理的先进性 项目履行环保政策法规要求,制定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 项目产生的三废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在相应指标范围内。项目采用了节水、节能等措施,效果明显。 4、节能减排措施 企业为做到节约能耗,实现持续长久发展,特建议如下: 全厂实行计划用水。生产装置根据具体条件,采用一水多用,循环 用水和改革工艺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 适当增加空冷代替水冷,节约用水。 尽可能循环套用洗涤用水,减少补充量,提高水的梯级利用水平。 杜绝给排水管道系统中的跑、冒、滴、漏。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2 提高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数,减少补水量和加药量。 尽可能地对蒸汽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 选用节能型设备,降低耗电量。 选择优良的保温、保冷材料,减少冷热损失,优化换热网络,节约 能源。保温施工时,应严格按照保温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综上所述,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采用多项节能减 排措施,能够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2.1.7 基础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 1、水源规划 园区近期给水和净水分别来自附近的城市供水管网;远期给水和净水 分别来自园区外西南的规划给水厂及规划净水厂。近、远期供水均由园区 横一路和横二路北端规划管线引入。 2、供水管网规划 园区采用分质供水的方式,在规划沿路敷设净水和给水两套独立的供 水管网,分别供给园区的工业和生活用水。 给水管线敷设于道路东、南侧的人行道上;净水管线敷设于道路西、 北侧的人行道上。给水管网和净水管网严禁相互连通。 3、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雨水管道(渠)收集后后就近排入水体。园区道路东、南侧的 车行道上敷设 d600-A2.0×1.6 雨水管道(渠) ,道路路幅宽度大于等于 30m 时采用双侧布管。清下水排入雨水管道。 污水经收集后经污水管网送至板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 理厂位于板桥工业园东北侧,总设计处理规模 9.8 万吨/日,一期处理规模 为 2.45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尾水经管道输送至烧香河口大板艞闸下入海。 同时要求各进园企业对初期雨水要进行收集并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 理。 4、供热工程规划 热源及供热介质规划:园区规划将采取集中供热,热源由园区外的区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3 域热源供给,供热介质为压力 1.0MPa、温度 260的过热蒸汽。目前集中 供热中心尚未建成,园区设有两个临时供热点,一个为银海化工厂,设计 能力为 30t/h,为除海水化工和死海溴公司以外的现有企业供热;另一个为 海水化工有限公司,设计能力为 10t/h,只为海水化工和死海溴公司提供热 量。 热力管网规划:供热管网呈支状布置,沿市政道路单侧敷设于道路东 侧、南侧人行道或绿地下。供热管网沿市政道路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在 工厂区内及沿次要道路敷设时,宜结合景观采用架空敷设,烟绿化带或河 边敷设时宜采用低支架。规划供热管径为 DN125-DN800,规划管长 15km。供热管网在重要干线与公路交叉时,采用通行地沟敷设。供热管道 穿越河流或大型渠道时,可随桥架设或单独设置管桥。 5、固体废物处置规划 生活垃圾:园区将设置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 场填埋。目前该垃圾填埋场日处置量约为 800 吨,可以满足园区的生活垃 圾处置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考虑以综合利用为主。 危险废物:园区不单独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危险废物的处置将结 合连云港市危险废物处置规划,实施委外处置。 6、供电工程规划 园区内的电源由园区内规划的 220kV 变电站提供。 7、燃气规划 板桥工业园规划天然气由连云区燃气管网供给。根据现状情况,园区 内尚不具备使用管输天然气的条件,近期用气可根据需要使用瓶装液化石 油气或由各用户自建小区气化站、瓶组气化站等过渡性气源予以解决,待 管输天然气到达园区后,取消过渡气源。 8、消防工程规划 园区规划设置消防站 2 处,消防站的装备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常规配置 外,尚需根据工业类型配置扑灭特种火灾的装备。 园区内多层建筑实行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合一系统,低压制供水;高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4 层建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0 年版)设置 消防系统。 2.2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于 2014 年 8 月建成,2014 年 12 月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营。近两年区域新建、 技改项目均做过大量的环境现状监测,能较好的代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工程所处的位置,在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评价将充分利用这些监 测数据,同时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以及项目的排污特征,对区域环境质 量进行现状监测。 2.2.1 项目建成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成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监测点位、监测项目 表 2.2.1-1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及监测项目表 序号序号测点名称测点名称方位方位距离距离(m)监测项目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所在地环境功能 G1板桥街道NE2700NO2、PM10、SO2GB3095-2012 二级 (2)监测时间及频次 G1 监测点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利用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 站(2014)环监(综)字第(122)号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4.12.2-2014.12.8, 连续监测 7 天,PM10为日均值,其他每天监测 4 次(小时值)。 (3)监测结果统计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汇总见表 2.2.1-2 表 2.2.1-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mg/Nm3) 小时平均值小时平均值日平均值日平均值 监监测测点点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浓度范围浓度范围标准值标准值超标率超标率%浓度范围浓度范围标准值标准值超标率超标率% SO20.016-0.0540.50- NO20.019-0.0730.20-G1 PM10/0.12-0.1730.1529 (4)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单因子污染物指数使用评价因子日均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计算,计算结 果见表 2.2.1-3。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5 表 2.2.1-3 常规污染物 I 值表 测点名称测点名称IPM10ISO2INO2 G1板桥街道0.8-1.150.032-0.1080.095-0.365 由历史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除 PM10外)均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PM10超标分析原因可能由园区临时锅 炉、区域施工及产尘企业无组织粉尘排放造成。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水环境现状监测 本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共设 1 个监测断面,详见表 2.2.1-4。 表 2.2.1-4 水质监测断面一览表 河流名称河流名称监测断面监测断面断面位置断面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频次水功能环境水功能环境 驳盐河W1 驳盐河(与张圩 港河交汇处) pH、总磷、 COD、氨氮 连续监测 3 天, 每天取样 2 次 GB3838-2002 类 监测时间 驳盐河与张好港河交汇处 pH、CODCr、氨氮、总磷引用连云港市环境 监测中心站(2014)环监(综)字第(061)号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4.7.10- 2014.7.12,连续监测三天,每天 2 次。 监测结果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2.2.1-5。 表 2.2.1-5 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汇总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除除 pH 无量纲外,其余均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 mg/L) 断面断面数据数据 pH氨氮氨氮COD总磷总磷 最大值8.030.3729.60.19 最小值8.010.3126.70.17W1 平均8.020.3428.20.18 类标准值6-91.5300.3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 2.2.1-6。 表 2.2.1-6 现状评价结果汇总表 Pi 断面断面 pH氨氮氨氮COD总磷总磷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6 W10.505-0.5150.2-0.250.89-0.980.56-0.63 由历史监测数据可以看出,本项目地表水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布点及监测时间 项目投产前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引用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 环监(综)字第(061)号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4.7.10,一天一次。地下水 监测点位,监测因子详见表 2.2.1-7。 表 2.2.1-7 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因子 园区地下水上游(D1)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总大肠菌群 园区地下水上游(D2)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总大肠菌群 (2)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结果见表 2.2.1-8。 表 2.2.1-8 地下水监测结果(mg/L) 监测点位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D1D2 pH7.988.03 高猛酸盐指数3.23.2 氨氮0.200.20 总硬度448449 总大肠菌群(个/L)230161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 分类评价,其分类情况见表 2.2.1-9。 表 2.2.1-9 地下水分类结果表 监测点位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D1D2 pH类类 高猛酸盐指数类类 氨氮类类 总硬度类类 总大肠菌群(个/L)类类 由历史监测数据可知,在评价区域内,地下水所测项目中高锰酸盐指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7 数、总大肠菌群指数较高,与区域地表水污染及海水入渗有关,各监测点 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中的 V 类标准。不适 宜作为饮用水源。 4、项目建成投产前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1)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因子 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引用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 5000NCMH 项目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4.7.10,监测因子为 pH、铅、 铜、镐、铬、锌、镍、锰。 表 2.2.1-10 土壤检测结果(mg/kg) 监测项目(单位:监测项目(单位:pH 无量纲,其余为无量纲,其余为 mg/kg) 点位点位类别类别 pH铅铅铜铜镉镉铬铬镍镍锌锌锰锰 监测值8.938.228.50.3229349.678.2646 评价标准-3501000.625060300- 金桥丰 益氯碱 (连云港) 有限公 司厂区 内 Pi-0.1090.2850.5360.3720.8270.261- 根据历史监测结果,该产业园的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标准(GB15618-1995)中表 1 的二级标准。产业园内的土壤属清洁级。 2.2.2 项目建成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成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 根据敏感点分布,本次设立 1 个大气监测点。具体位置及监测因子表 2.2.2-1。 表 2.2.2-1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及监测项目表 序号序号测点名称测点名称方位方位距离距离(m)监测因子监测因子所在地环境功能所在地环境功能 G1板桥街道NW3200SO2、NO2、PM10GB3095-2012 二级 监测时间及频次 G1 监测点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为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 公司自查项目实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6.3.22-2016.3.28,连续监测 7 天, PM10为日均值,其他每天监测 4 次(小时值)。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8 监测及分析方法 大气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空气和废气监测 分析和方法以及江苏省环境监测站颁布的江苏省大气环境例行监测实 施细则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 (2)大气监测结果分析 评价标准 根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功能区划,评价区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统计 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见表 2.2.2-2 表 2.2.2-2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 小时平均值小时平均值日平均值日平均值 监监测测点点监测项目监测项目 浓度范围浓度范围标准值标准值超标率超标率%浓度范围浓度范围标准值标准值超标率超标率% SO20.020-0.0280.50- NO20.016-0.0300.20-G1 PM10/0.082-0.0980.150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单因子污染物指数使用评价因子日均浓度的二级标准值计算,计算结 果见表 2.2.2-3。 表 2.2.2-3 各监测点各污染因子的评价表 测点名称测点名称IPM10ISO2INO2 G1板桥街道0.55-0.650.04-0.0560.085-0.15 从表 2.2.2-3 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空气污染物因子均未超标,项目周围 大气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水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 本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共设 1 个监测断面,详见表 2.2.2-4。 表 2.2.2-4 水质监测断面一览表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19 河流名称河流名称监测断面监测断面断面位置断面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频次水功能环境水功能环境 驳盐河W1 驳盐河(与张圩港 河交汇处) 总磷、 CODCr、氨氮 连续监测 3 天, 每天取样 2 次 GB3838-2002 类 监测时间及频次 各监测点位各个污染因子均为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自查项 目实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16.2.23-2016.3.25,其中驳盐河各污染因子均 监测三天,每天 2 次。 监测及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监测结果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2.2.2-5。 表 2.2.2-5 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汇总 监测项目监测项目(除除 pH 无量纲外,其余均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 mg/L) 断面断面数据数据 氨氮氨氮CODCr总磷总磷 最大值0.439370.553 最小值0.339230.493W1 平均0.38330.30.522 类标准值6-91.530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 2.2.2-6。 表 2.2.2-6 现状评价结果汇总表 Pi 断面断面 氨氮氨氮CODCr总磷总磷 W10.34-0.441.15-1.851.64-1.74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驳盐河监测断面中 CODCr、氨氮、总磷超标, 其它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 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 连云港吉必盛硅材料有限公司高补强气相纳米二氧化硅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 20 根据敏感点分布,在厂界周边设置 4 个监测点。 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两次,昼间一次,夜间一次。 监测方法 监测仪器为噪声统计分析仪(Y279) ;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的要求进行。 (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 监测结果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2.2.2-7。 表 2.2.2-7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单位:dB(A) ) 监测日期监测日期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时间编号编号噪声值噪声值 dB(A) 昼间20161022N01-0158.2东场界 (N01)夜间20161022N01-0252.4 昼间20161022N02-0159.4南场界 (N02)夜间20161022N02-0253.7 昼间20161022N03-0160.0西场界 (N03)夜间20161022N03-0251.8 昼间20161022N04-0157.9 2016.10.22 北场界 (N04)夜间20161022N04-0252.1 昼间20161023N01-0156.4东场界 (N01)夜间20161023N01-0251.7 昼间20161023N02-0157.3南场界 (N02)夜间20161023N02-0252.4 昼间20161023N03-0156.8西场界 (N03)夜间201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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