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装饰专业分包招标文件.doc

    • 资源ID:2536769       资源大小:147.52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4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4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装饰专业分包招标文件.doc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沧州市天成郡府24-27#楼及地下车库 分包招标项目: 装饰装修专业分包 招标人:(盖章) 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王德国 经办人: 周红博 联系电话: 13393177313 发出时间: 2010 年 7 月 15 日目 录第一条 招标说明2第二条 工程概况2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2第四条 招标要求3第五条 现场考察5第六条 对分包方的其他要求 :5第七条 投标报价要求6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价款的调整及结算8第九条 投标须知9第十条 投标文件10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11第十二条 开标须知11第十三条 评标须知12第十四条 中标通知12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13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13第十七条 附件14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条款第一条 招标说明1.1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1.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第二条 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 沧州市天成郡府24-27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2.2建设地点: 沧州市经四路 2.3建设规模: 94000 平方米;2.4层 数:地上 24、27 层,地下 2 层;2.5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3.1现场场地:本工程场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其中首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场地面积是首层建筑面积的 4 倍;三通一平 已 完成。3.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3.2.1提供外施队伍管理、技术人员办公室一间;3.2.2提供现场材料、机具库房一间;办公用品由中标人自理。3.2.3施工用水、用电设施齐全。3.3现场机械、机具配置:3.3.1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临水提供至楼下,临电提供至楼下贰级配电箱3.3.2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承包人为完成本专业分包施工所需要的所有手头工具及中小型机械。承包人提供所有完成该专业工程的机械设备,包括施工电梯(24、26#楼甲方已自备施工电梯,乙方应接受使用并支付给甲方15000元/月/部)、搅拌机等3.3.3防护用具:承包人自备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面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余现场需要的全部安全防护由承包人提供;3.4生活区设置: 现场设置外施队伍生活区,解决住宿、生活用水、用电等问题。炊具、用具生活用品及生活燃料由承包人自理。生活用电费用10000元/月;用水费用3000元/月。第四条 招标要求4.1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 四 家单位参加投标,从中确定1家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分住宅部分与车库部分分别报价,车库及商业暂估15000m2,住宅暂估79000m2。4.2分包招标范围:沧州天成郡府楼及车库商业设计图纸中的装修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地面、内墙、天棚工程(地下室、楼梯间、电梯间、管井等公共部位装修一次到位,户内楼地面做至垫层,户内墙面做到腻子完成,厨房卫生间墙面抹灰及地面防水保护层,户内顶棚做到腻子完成),屋面及露台所有工程(除防水外),地面及设备基础施工,户内填充墙砌筑(包括砖、水泥、砂、混凝土、模板等)及墙面腻子完成,(填充墙、构造柱等部位植筋施工另行分包),厨房卫生间止水台施工,雨篷及电梯井屋顶防水找坡层及保护层,室内墙面、顶棚及其他部位的所有保温抹灰,预留施工洞口封堵,墙面及顶板箱体设备管洞的二次封堵,结构预留问题的二次修补,所有结构、二次结构的预留洞口封堵和收口;各种管线(含甲分包)、铁艺栏杆等的二次浇注、堵洞、收口;室外台阶及残疾人坡道施工,室外散水及散水、坡道、台阶等室外构件的下部余土回填,檐沟抹灰,门窗后塞口,管井二次封堵等所有相关的装饰及二次结构施工作业,提升机操作工,各类配合用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含脚手架、提升机的租赁、支搭及拆除。垂直运输机械、楼内2cm以内厚度的剔凿、室外电梯防护及出入口铁艺门剔凿、外排雨水管道、出屋面部分所有装修、烟风道等。4.3分包工程招标技术要求:国家现行规范规程; 4.4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河北省地区及行业的现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 工程质量合格 。 4.5工期要求: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10.7.25 ,竣工日期为 2011.6.30,总工期 341 天。4.6安全文明施工 : 达到河北省“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标准; 4.7投标费用:4.7.1投标人不论是否中标均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7.2每份招标文件 200 元,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4.7.3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家,不计息,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但因违反招标规定(如:贿赂招标单位人员或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隐瞒企业资质情况,互相串通哄抬标价、中标后不及时按中标价格签订合同等行为)扣除的除外。投标人有上述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赔偿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部分。4.7.4分包工程招标工作完成确定中标单位后,开始退还图纸,并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检查所退还图纸完整无损时,全额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发生图纸损坏、遗失、或严重残损,则根据实际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4.7.5履约保证金: 2000000元 ,24、26楼完成经工程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5、27楼完成经工程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4.8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投标人的管理体系完善,人员齐备并且主要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能保证常驻工地,随时保持通讯联系。拟派驻本工程管理人员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4.9甲方要求投标人设一名专职清理人员。4.10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建设方、招标方、及其他分包的工作。4.11现场防护:在结构队撤场后或承包人接收相关工作面后,应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防护(含材料)。第五条 现场考察5.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投标人及其代表经通知招标人,可以进入现场考察。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其进入现场以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损坏的后果与责任。5.3现场考察时间: 2010 年 7 月10日(已组织)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5.4考察地点: 沧州市经四路 。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第六条 对分包方的其他要求 :6.1分包方施工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执行国家及华北地区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6.2分包方所购材料必须经发包方项目部、本工程的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3分包方应该及时进行工程资料及物资进场验收资料的汇总报验,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 4 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其余竣工资料15日内交总包方。6.4无重大生产责任事故。分包方在工程现场派遣高素质专业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6.5分包方应该负责该分包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应具备顺利通过验收的能力。6.6文明施工的要求,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场清,现场及库房材料堆放整齐,该分包方与其他施工人员需和平相处,如出现打架斗殴,将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全部清除出现场。6.7恢复其他专业施工时对已施工分包工程的损坏(除非承包方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明,该损坏由某一具体责任人,方可避免或由承包方支付必要的维修费用)。第七条 投标报价要求7.1投标报价依据: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按照现行最新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并考虑要承担的相应风险,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竞争原则,发挥自身优势、充分考虑自身技术实力进行报价。7.2报价包含的内容及费用:与工程有关的全部费用,即完成该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各项管理费、政策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含税金)等所有费用。包括机械操作人员费用;必备手头工具、机具费用;配合测量放线费用;建筑物内、外及建筑物以外与工程有关部分清理费用;负责清理由于该项目施工引起的污染、垃圾的费用;材料在场地内的垂直、水平运输费用和二次搬运费及材料在进退场运至指定地点的搬运费用;活完场清、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用;冬雨季施工降效、高层建筑超高施工降效的用工;必要的开会、培训、劳保、医疗保健等用工费用;非发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国家重大活动影响、自然灾害造成的窝工费用;现场同一作业面多队施工、相互影响人、材、机的降效费用;施工中必要的安全保护及施工技术措施用工费用;承包单价中已包含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标的奖励费用;技术管理人员配合项目部工作的所有用工费用。7.3本工程若由中标单位负责设计后施工的,由于设计本身缺陷不符合现行的规程、规范而造成的变更及洽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后的设计方案及工程总价,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招标单位提出修改而发生的增减费用可进行调整。由于图纸变动引起的增减费用不得进行更改。7.4分包工程设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含此项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7.5报价中应注意的问题:7.5.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暴、防洪、排涝、排水、环卫、市容、施工现场场地不足、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任何原因未能考虑上述条文而做出的随后索赔将不获考虑。7.5.2各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费用进行充分的考虑,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接受现场,同时还包括安全施工措施及并不限于此的费用。7.5.3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在充分理解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后做出的,任何漏算、错算、理解错误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方不得因此要求招标人增减费用。7.5.4投标货币采用人民币。7.5.5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的工程的品质和数量均以合同图纸所绘画或合同规范描述的为准。7.6承包方式:7.6.1本工程为总价承包形式,采用包工、包料。7.6.2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 中标价加洽商增减 。7.6.3本工程必须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转包。转包工程无条件退场,分包方支付违约金200万元。7.7报价与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服从管理等挂钩,如未达到合同要求,将处以下面比例罚款:质量不能达到一次验收通过,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工期未按甲方要求完工中标人向发表人支付违约金200000元;文明施工未按甲方要求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安全生产未按甲方要求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00元;服从管理未按甲方要求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 7.8本工程保修期: 2年。 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价款的调整及结算8.1本分包工程预付款为 0 ,进度款的支付为 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月付已完工程量的30%。竣工验收后 30天内付至结算价款的60%,竣工一年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保修金5%,保修期满后30日内付清。8.2价款的调整及结算8.2.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内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结算时按合同承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按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乘以分包投标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因分包方原因逾期未进行结算,已付分包工程款即为结算价款。8.2.2 8.2.4投标时投标单位报预计平米包工程变更洽商,每份洽商单项定额子目直接费在±3000元以内的不作调整, ±3000元以外的按照下列8.2.3款调整价款。8.2.3按照设计变更、洽商内容及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对于投标报价中有的项目,应执行投标报价中的单价,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应编制补充预算,并报送招标单位经营部审核后再计算差价进行调整。干单价,乘建筑面积作为报标总价;最终结算总价超出报标总价5%,调整超出部分,5%以内部分不调整;其他事项招标完成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 投标须知9.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0 年 7 月 15 日,地点: 沧州天成郡府项目部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补正,补正的内容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做出。9.5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修改或者补充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十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9.6注意事项: 9.6.1投标书必须于规定时间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方,逾期无效。9.6.2投标书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9.7下列情况投标书无效:9.7.1密封不符合规定,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9.7.2投标书逾期送达。9.7.3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7.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9.7.5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不齐全。9.7.6扰乱会场秩序,无理取闹的。9.7.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9.7.8.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9.8投标有效期为30天(工作日)。第十条 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10.1.2投标报价书(由投标人编制,包括报价汇总表、预算书、材料市场价格表等)。10.1.3拟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见附件二);其中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有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并曾主持过较大规模类似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作。10.1.4投标单位样板工程业绩(近二年承揽的类似工程项目,见附件三)。 10.1.5投标单位的承诺书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0.1.6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部署及主要技术措施、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劳动力及施工机具的配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售后服务,以及与总包单位的配合措施等内容)。10.1.7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质量管理证书、进冀注册备案等。10.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0.2.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书。10.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语言书写。所有文件、图表和证明必须清晰、内容完整、采用国际统一单位和通用的图形和符号。10.2.3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并由投标人和其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10.2.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在修改处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0.2.5投标文件中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投标文件需准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书的密封,参照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密封,密封需用专用封条在投标书袋的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对角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两枚。11.3投标人于 2010 年 7 月 19 日9:00 时前将本工程投标文件送达至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接收人:周洪博;联系电话 13393177313 。第十二条 开标须知12.1本工程于2010年 7 月19 日9:00 时在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准时进入会场。12.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3开标时,投标单位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开标记录。12.4投标文件的差错修正原则: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12.4.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以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2.4.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标书总价时,以标书总价为准,用标书总价去修正各细目单价。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后,招标人将修正结果通知投标人,以确认修正后的各项报价。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十三条 评标须知13.1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评标完成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单位。13.2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13.3评标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及实力、对招标书响应程度、投标报价的评分和评定及综合考评的评分。评标计分标准见附件四(河北省建设工程分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1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投标单位质询并要求该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该由全体评委参加。对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委会有权予以拒绝。13.5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招标单位项目部从并列第一名单位中选一名为中标单位。13.6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报价的原因。13.7评标参见河北省建设工程分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见附件四)。13.7.1投标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3.7.2依据招标人标底报备价确定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各投标报价-标底报备价)/标底报备价×100%3%的均视为有效投标报价。招标人不设标底报备价的,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计算“标底合成价”。13.7.3“标底合成价”的计算: “标底合成价”=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各有效投标报价与“标底合成价”的差值除以“标底合成价”,所得数值再对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分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得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分。第十四条 中标通知14.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4.2决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1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4.4自开标之日起到中标通知发出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评标内容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成员进行询问,被询问者亦不得泄露有关内容,泄露者将被追究责任。各投标人要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16.1本招标文件由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保留最终解释权。16.2投标人应尊重招标人的评标意见和任务分配方案,不得要求招标方解释任何未中标的原因,不得索要任何补偿。16.3投标人如有其它优惠条件或需要补充说明的可在投标书中列明。16.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认真审阅图纸,不得以漏项或理解错误要求增加报价。16.5本工程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16.6投标人应保证如中标,投标书中报送的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到位,参加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人员,如发现管理人员未按投标书名单到位,招标单位将按每缺一人,罚款贰万元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并要求投标人在7天内补齐人员。16.7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现场的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差,未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必须立刻进行改进,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随时勒令投标人退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全部退场。招标人在投标人全部退场后七天内将安排预算人员对投标人进行结算,招标人按投标人未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20%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16.8中标人承认并落实城建集团的企业文化。第十七条 附件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项目主要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简历表附件三:已完及在施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近二年内)2附件一: 投 标 书致: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 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 (当发生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经研究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1、 我方愿意遵照并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2、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下表中建筑平米单价为包干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序号项目住宅(建筑平米单价)车库及商业(建筑平米单价)1劳务部分2材料机械部分3合计 3、工期为: 。4、在投标有效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可能被接受。5、如果我方中标,我们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本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报、传真: 邮政编码: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项目主要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简历表序号职务姓名年龄性别级别主要工作简历附件三 已完及在施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近二年内)序号业主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及所在地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合同完成情况主要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本文(装饰专业分包招标文件.doc)为本站会员(本田雅阁)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