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新.ppt

    • 资源ID:2717470       资源大小:834.01KB        全文页数:145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0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新.ppt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多选)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注意:结算凭证中没有现金),支付结算种类及使用地域,(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格式和书写规范。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注意:办理支付结算的中介机构为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没有保险公司)多选,(二)支付结算的特征,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判断),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注意:结算凭证的印制单位不是财政部)单选,(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在角后可写可不写,“分”之后不写。 3、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千、佰”等字样。,(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填写,5、阿拉伯小写金额數字前,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6、票据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注意月为壹、贰、壹拾,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 “壹” 。 多选、单选 150、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时,“1月30日”应填写成(D) A壹月叁拾日 B零壹月叁拾日C壹月零叁拾日D零壹月零叁拾日 125、使用中文大写填写票据出票日期时应在其前面加“零”的月份有(AC) A壹月 B叁月 C壹拾月D拾壹月,7、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判断)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大小写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大小写不一致的结算凭证过银行不受理 140、填写票据金额时,人民币10088元应写为(B)。 A、壹万零捌拾捌元B、人民币壹万零捌拾捌元整C、人民币壹万零零捌拾捌元整,(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2、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纳)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陷阱:发票专用章 3、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多选,65、下列选项属于有效票据的为(D)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金额不一致的票据 D出票日期使用中文大写,但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票据,第二节 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多选),(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下的零星支出。按照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第(5)(6)两项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超过使用现金限额部分,应当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现金。(注意: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 140、下列不可使用现金的事项有(C ) A、职工工资、报酬B、个人劳务报酬C、给付给施工单位大额劳务报酬D、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2.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3.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放宽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 91.某企业每天的零星现金支付额为6000元,根据规定,该单位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应为(D) A6000元 B12000元 C18000元 D30000元,4.没有开户的附属单位也要现金管理,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5.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但不包括库存现金现金之内。 76.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的是(A) A开户银行 B国家政策性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 D各级财政机关,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应当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3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核。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申请,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核,予以支付。 5、不准“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不得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等。,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制度,(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1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 2.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二)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1、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度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办理资金业务,配备合格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三)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1、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2、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超越权限的业务 4、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5、重要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和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四)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1、支付申请 2、支付审批 3、支付复核 4、办理支付,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是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也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种 3、开户地不同:本地、异地,116.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方式中,下列下列选项准确的为(BD) A按存入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币结算账户 B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C按存款不同分为定期存款账户和活期存款账户 D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账户结算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三)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1、银行与存款人账务核对;2、不得出租、出借、利用银行账户套取资金 3、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公检法、海关、税务等有权查询) 150、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不受以上限制) 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99、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结算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 )办理付款业务。(B) A2 个工作日 B3个工作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2、应注意的问题,(1)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纳)的签名或者盖章。 (注意:没有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 (2)名称的一致。 (3)注册验资、增资验资开立临时账户资金的退还。 (4)信息的查询。,(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或改变,主要为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表,(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情形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多选)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2、银行账户撤销的手续变更,(1)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 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 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说明书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应先撤销一般存款、专业存款、临时存款账户,将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才能办理基本存款账户撤销。 银行得知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情况的,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银行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2)因地址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该在2个工作日办理销户手续。 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3)办理银行存款账户撤销手续,1)未获得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 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3)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交回各种相应的材料。 4)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该在其基本存款账户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5)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重要)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几乎是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如个体工商户、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41、下列对象中,具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存款人为(ABC ) A、企业法人 B、民办非法人企业 C、社区委员会 D、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2.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第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第二,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 第三,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第四,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第五,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二)开户要求,1、只要有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需要。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2、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97.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多少一般存款账户(D)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没有数量限制,(三)开立程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账户,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开户要求,1.开立条件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2、证明文件,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开设程序,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该账户。 注意: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注: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二)开户要求简单了解,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注意:其中第2、3项还应当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三)开立程序简单了解 (四)注意问题 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4.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有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注意与个人储蓄账户进行区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57.下列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 A.具有活期储蓄功能B.具有普通转账结算功能C.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手段D、储蓄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工资、奖金收入; 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个人贷款转存;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继承、赠与款项; 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纳税退还; 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二)开户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 133、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ABCD)。 A、居民身份证 B、军官证 C、文职干部证 D、护照,(三) 开立程序 (四)注意问题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3.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个人持出票人(或申请人)为单位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单位的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最后一手背书人为单位且被背书人为个人的收款依据。,4.个人持出票人(或申请人)为单位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单位的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最后一手背书人为单位且被背书人为个人的收款依据。,(四)注意问题,5.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二)开户要求掌握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2)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三)开立程序了解,各种账户的对比(1),各种账户的对比(2),各种账户的对比(3),119、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ABD) A、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B、期货交易保证金 C、注册验资 D、粮、棉、油收购资金 148.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有(ACD)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个人结算账户,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央行) 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并实施监控和管理 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 3、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二)银行的管理,1、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2、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档案、保管10年。 3、实行年检制度。 4、对存款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存款人的管理(多选),1、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应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应妥善保管其密码。,十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对开户单位的处罚) 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的处罚。 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 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 (1)1000元的罚款 (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1),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2),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3),(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1.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行为6条) 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述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二)票据的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 (1)出票人 (2)收款人 (3)付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 (1)承兑人 (2)背书人与被背书人 (3)保证人,(三)票据的特征与功能,1、票据的特征(10条) (1)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 (2)设权证券、金钱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 (3)无因证券:票据出票人作出的承诺是无条件的。(判断):无因票据 (4)流通证券、提示证券与返还证券,2、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 (3)信用功能 (4)结算功能 (5)融资功能贴现、转帖现、再贴现 117、票据的功能包括( ABCD) A、支付功能 B、汇兑功能 C、信用功能 D、融资功能,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141.票据持有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取资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称(A)A贴现 B再贴现 C转贴现 D背书转让,(四)票据的权利与责任,1、票据权利的概念 (1)付款请求权第一顺序权利 行使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2)票据追索权-第二顺序权利 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也可以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2、票据权利的取得 (1)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给付对价。 (2)债券债务关系,给付对价。 (3)税收、继承、赠予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的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4)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5)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 3、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4、票据丧失的补救,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1)挂失止付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行的预防措施,最终还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2)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者程序。 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3)普通诉讼,普通诉讼是指以失票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者出票人”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5、票据权利的时效(掌握),票据权利时效是指在规定的时间里如果持续没有行使该权利,则丧失该权利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失效: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6、票据的责任 88、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A)。 A、3个月B、6个月C、2年D、5年,7、票据签章(签名加盖章),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2、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效力。 3、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效力。 4、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3、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4、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支票。 5、同城结算;没有金额限制; 6、不能透支; 7、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8、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二)种类,1、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3、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三)支票的出票,1、出票是基本票据行为,没有出票,就没有其他票据行为; 2、出票包括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签发);二是交付票据。这二者缺一不可。 3、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预留银行的该单位章 、经授权的出纳人员的印章 、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章)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2、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 (2)出票地 3、支票上的其他法定条件 (1)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2)支票的出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4、支票的效力 (1)出票人必须有足够的可处分的资金。 (2)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四)支票的付款,1、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的,该记载无效。 2、付款责任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除外,(五)支票的办理要求,1、签发支票的要求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兑付的要求,(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 (3)持票人用于转账的支票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持票人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三、商业汇票不适用个人,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8、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采用的结算方式是(AC D )。 A、银行本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汇票 D、支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1、商业汇票的概念: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的种类: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提示付款期限:到期日起10日。,(二)商业汇票的出票,1、商业汇票出票人的资格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银行汇票的出票人资格(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2.商业汇票的记载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七个;比支票多一个收款人名称),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4、商业汇票出票的法定要求,5、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1)对收款人的效力 (2)对付款人的效力 (3)对出票人的效力,(三)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愿意负担起票据金额的支付义务的行为,或者说是付款人承认到期将无条件地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所以我们说承兑人才是商业汇票的主债务人,他承担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1、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提示承兑为票据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应当在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见票即付(包括:明确记载见票即付、没有记载付款日期)无需提示承兑。,(2)承兑成立,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2)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 3)承兑只能在正面;承兑绝对记载事项包括:“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4)退回已经承兑的汇票,这时才产生承兑的效力。,2、承兑的效力,承兑失效后,即对付款人产生相应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 (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3、承兑不能附有条件,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持票人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四)商业汇票的付款,1、付款的提示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2、支付票款:付款人必须无条件地在当日按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 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如果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此外,如果付款人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付款,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3、付款的效力:依法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

    注意事项

    本文(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新.ppt)为本站会员(本田雅阁)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