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管理课件】第六章_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ppt

    • 资源ID:3106093       资源大小:1.14MB        全文页数:132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0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管理课件】第六章_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ppt

    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本章介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相关的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订立、履行和合同的管理等,重点内容为上述各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约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称发包方,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方。依据合同,承包方完成发包方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方承接符合约定的勘察设计成果并支付酬金。 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具备法定资格,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合同也应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11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1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法律基础,是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建设工程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这些法律规范的要求。,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发包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通过招标或设计方案的竞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后,要依据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与承包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订立勘察合同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双方协商后即可签订;订立设计合同时,除了双方协商同意外,尚须有上级机关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同时,订立合同时须采用书面形式,参照示范文本来签订。,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订立 双方订立的勘察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 1)发包方应提供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名称、规模、建设地点;工程的批准文件;用地、施工、勘察许可等的批复;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及拟建地段的地形图等;承包方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等资料;其他勘察工作所需资料等。,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及工期、勘察费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范围;技术要求;勘察成果资料提交的份数及资料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及勘察进度要求;勘察费的取费依据、取费标准、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等。 3)违约责任(各合同基本相同,以下略),主要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最终解决方式、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订立 双方订立的设计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 1)发包方应提供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城市规划许可文件;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设计范围;工程勘察资料等。 2)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及工期、设计费用,主要包括:,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设计范围,即建设规模、层数、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类型等。 建筑物的设计年限。 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是否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过程或其中的某些阶段的设计。,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标准应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标准进行。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设计人员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发包方和施工方进行设计交底、处理设计变更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及设计进度要求。 设计费用的取费依据、取费标准、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12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1勘察合同的履行 (1)发包方的义务 发包方需要负责提供资料或文件的内容、技术要求、期限以及应承担的有关准备工作和服务项目。,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所必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委托勘察的,需在开展工作前向承包方提交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勘察许可批复、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地形图、勘察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埋藏物的资料等文件。在勘察工作范围内,不属于委托勘察任务而且没有资料的地段,发包方应负责清理地下埋藏物。,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使承包方在勘察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 2)工程勘察前,若属于发包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应根据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包括产品合格证明),并负责运输费用。 3)在勘察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若不能提供则一次性支付临时设施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勘察过程中的任务变更,经办理正式的变更手续后,发包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发包方应对承包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及合理化建议进行妥善保管、保护。未经承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达或向第三者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6)发包方若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一定的加班费。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承包方停、窝工时,除顺延工期外,发包方应支付一定的停、窝工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根据发包方的委托任务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要求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文件),并对其负责。,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若勘察成果质量不合格,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予以补充完善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方无力补充完善而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若因勘察质量而造成发包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工程事故时,承包方除了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还要根据损失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勘察工作中,根据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的变更手续。,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承包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文件),勘察工作以发包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若勘察工作中出现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承包方的原因而造成停工、窝工时,工期可以相应顺延。,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勘察费的支付 1)收费标准。勘察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采用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或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等方式。 2)勘察费的支付。发包方应按下述要求支付勘察费: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勘察工作开始后,定金作为勘察费;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勘察工程,发包方应按工程的进度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提交勘察成果后10天内,发包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费用。,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违约责任 1)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发包方未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造成停工、窝工时,发包方应承担支付停工、窝工费和顺延工期等违约责任。,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方要求结束合同时,承包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则不返还发包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方应支付预算勘察费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的,则支付预算勘察费的100。 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勘察费,每超过1天,应按未支付费用的0.1偿付逾期违约金。,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交付的资料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部分,发包方可以要求承包方返工,直到达到约定条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1天,应减收勘察费用的0.1。,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设计合同的履行 (1)发包方的义务 1)向承包方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方提交设计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资料,以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若发包方提供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在15日以内的,承包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发包方交付的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发包方应对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负责。保证所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等。,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出明确的设计范围和设计深度要求。 3)发包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的资料错误,或提供的资料有较大修改,造成承包方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合同,发包方还需按承包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发包方需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发包方有义务为设计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5)外部协调工作。设计的阶段成果(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由发包方组织鉴定和验收,并负责向发包方的上级或有管理资质的设计部门完成报批手续。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方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6)发包方应保护承包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方同意,发包方对承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给第三者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 7)发包方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到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通知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8)发包方若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前交付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时,须经承包方同意。若承包方能够达到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交付设计文件的协议,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根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的技术经济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进行设计。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图纸、资料、文件),并对其负责。 负责设计的建(构)筑物需注明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设计阶段的内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其中初步设计包括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技术设计包括提出技术设计计划、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初步审查;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专业设计协调、施工图文件的编制等。承包方应根据合同完成上述全部内容或部分内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须修改由设计单位负责。若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需重新设计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议定书,经双方协商后另订合同。,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承包方应配合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的施工。施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大中型工业项目及复杂、重要民用工程应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等。,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5)承包方交付设计资料、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的内容作必要的修改。 设计文件批准后,就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不得任意修改和变更。若必须修改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其批准权限视修改的内容所涉及的范围而定。,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6)若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由两个以上的设计单位配合设计,如果委托其中一个设计单位为总承包时,则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单位对发包方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设计费的支付 1)收费标准。设计合同的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费的管理规定、工程种类、建设规模和工程的繁简程度确定。也可以采取预算包干或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等方式。,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设计费的支付。发包方应按下述要求支付设计费: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工作开始后,定金作为设计费;承包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后3天内,发包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阶段,当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后,发包方应根据约定的支付条件、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和时间,分期分批向承包方支付剩余总设计费的50。施工图完成后,发包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违约责任 1)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发包方延误设计费的支付时,每逾期1天,应承担应付金额0.2为违约金,并顺延设计时间。逾期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一阶段的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由于审批工作的而造成的延误应视为发包方的责任。承包方提交合同约定的设计资料后,按照承包方已完成全部工作对待,发包方需结清全部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返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1/2时,按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1/2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承包方除了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还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与该部分设计费相当的赔偿金。,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因设计成果质量低劣,施工单位已经按照此成果文件施工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改建时,承包方应重新完成设计成果中不合格部分,并视造成损失的程度减收或免收设计费。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日期)提交设计成果,每超过1天,应减收设计费用的0.2。,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1.3 发包方对合同的管理 8.1.4 承包方对合同的管理,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821监理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对其委托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协议。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建设单位称委托方,监理单位称受托方。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本特征,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1)监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地位 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方须是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作为受托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而且所承担的项目应与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符合。,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监理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 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监理合同是以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控制和管理为主要内容,因此监理合同必须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程序,符合国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要求。,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委托监理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等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人员依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的履行,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文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专用条件”)组成。,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 “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的法律文件。主要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确认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总投资等);委托方向监理方支付酬金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的时间;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承诺及合同文件的组成。监理合同除“合同内容外,还包括:,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其内容涵盖了合同中所有词语的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签约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监理酬金,争议的解决及其他情况。标准条件为合同的通用文本,适用于各奚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所有签约工程都应遵守该基本条件。,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由于标准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因此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的比较笼统,需要在签订具体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时,结合地域特点、专业特点和委托监理项目的工程特点,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所谓“补充”是指在标准条件中已有明确条款,在该条款确定的原则下,专用条件的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使两个条件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修改则是指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合适,可以协商修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词语定义 1)合同当事人。“委托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方”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方和监理方共同构成了合同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享有权利和义务。双方不能将所签订合同的约定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合同的标的。监理合同的标的是监理方为委托方提供的监理服务。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包括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方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指委托方委托监理范围之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或由于委托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阻、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方的原因造成监理业务的暂定、终止,其善后处理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其他词语解释。“承包方”指监理方之外委托方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监理机构”指监理方派驻本工程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指经委托方同意,监理方派驻监理机构全面履行合同的全权负责人。,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22监理合同的订立、履行与管理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1)合同的谈判。不管是直接委托还是招标投标,委托方和监理方都要就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应负责任进行具体谈判,如委托方对工程的工期、质量的具体要求必须明确提出。使用示范文本时,要依据合同条件结合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谈判,对每一条款进行明确的约定。谈判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合同的签订。经过谈判,双方就监理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可以参考示范文本来签订。,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委托的监理业务 1)委托工作的范围。监理合同的业务内容是工程师为委托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工作量。委托方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从工程建设各阶段来说,可以包括项目前期的立项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的全部监理工作或其中某些阶段。在每个阶段内,又可以进行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的三大控制及信息、合同管理。,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在具体项目上,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监理方的能力、建设各阶段的监理任务等因素将委托的监理任务详细写入合同的专用条件内。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协助委托方组织施工招投标及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等招投标,并协助委托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协助委托方完成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设备、材料质量的技术监督和检查;施工的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计划和进度控制等 。,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对监理工作的要求。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监理方执行监理工作的要求,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3)双方的权利 1)委托方的权利。委托方的权利包括:,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授予监理方权限的权利。监理合同是要求监理方对委托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各种承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理的合同,因此在监理内容上需明确委托的监理任务,另外还应规定出监理方的权限范围。在委托方授权的范围内,监理方可以对所监理的合同采取各种措施来实施监督,如果超出授权权限时,应首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后再发布有关指令。委托方确定授权大小时要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及需要等因素来考虑,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可随时通过书面附加协议来扩大或缩小授权范围。,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对其他合同承包方的选定权。委托方对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采购运输合同等的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及与其签订合同的权利。 委托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决定权,同时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委托方有对监理方履行合同过程的监督权。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如委托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给委托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监理方的权利。 监理合同中涉及监理方权利的条款有两大类,一是监理方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二是监理方履行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监理方有就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包括工程规模、投资标准、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等,监理方可就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提高了工程造价或延长了工期,应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如发现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约定要求,应报知委托方要求设计单位更改,并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对实施项目的三大控制权。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例如施工项目的监理,具体工作包括:对承包方报送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证质量、保证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进行审批和向承包方提出建议;,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在委托方同意或授权下,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未经监理方检验签字,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等不得在工地上使用,施工方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检查、监督施工进度,以及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字认可权;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认可,委托方不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监理方应获得完成合同规定任务后的约定酬金,如果合同履行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监理方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也有权按照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计算方法得到额外工作的酬金。相关的酬金的支付方法,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于监理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如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则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奖励方法得到委托方的奖励,奖励方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方法,写在专用条款相应条款中。,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由于委托方严重违约,如拖欠监理酬金,或由于非监理方的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方可按照终止合同的规定程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方报告。,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方或承包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委托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来判断、公正进行调解。若双方的争议由政府机构或仲裁机构来解决时,应公正的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监理合同在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已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监理工作;委托方也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应尽义务、支付监理酬金,并积极配合监理方的工作。,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1)监理方的义务 1)监理方的工作范围。监理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正常监理工作、附加监理工作、额外监理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的特点,有些工作在订立合同时未能预见或未能合理预见,因此监理方除应完成正常工作之外,还应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监理方的义务主要有: 监理方应按合同约定要求成立监理机构及委派监理工作人员,向委托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监理方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当委托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方或工程造成损失时,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方申明的秘密和设计、承包方的秘密。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合同后,未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方使用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移交给委托方。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监理方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酬金,以确保监理行为的公正性。并不能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做好建设工程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如将全部或部分协调工作委托监理方承担时,则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酬金。 2)委托方应在监理方开始监理业务之前向监理方支付预付款项。 3)委托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资料。,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委托方应授权一位熟悉建设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要提前通知对方。 5)委托方应将授予监理方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6)委托方应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包括检测试验设备、测量设备、通信设施、交通设备、办公设备、生活用房等。这些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和物品,在监理任务完成后,应归还委托方。若双方协商某些设备、物品一由监理方自备,则应给予监理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在合同的专用条件中明确费用的计算方法。,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7)委托方应及时向监理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包括本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构设备等生产厂家的名录,以便于监理方掌握产品质量信息;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以便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8)根据情况需要,委托方应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人员服务,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写明提供的人数和服务时间。当涉及监理服务工作时,委托方所提供的职员应对监理方负责。,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期限仅指完成正常监理工作预定的时间,不一定是监理合同的有效期。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监理方的责任期,以监理方是否完成了正常监理工作、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的义务来判断。通用条款中规定,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订合同后,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方向委托方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方和委托方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方收到监理酬金尾款,监理合同方才终止。若保修期仍需监理方执行相应的监理工作,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4)双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的责任。委托方应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方若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监理方的责任。在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顺延的合同期;监理方在合同责任期内,应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若因监理方的过失而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应向委托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一般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监理方对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监理方未尽自身义务而引起委托方的损失,应向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合同争议的处理(各种合同基本相同,以下略)。 (5)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6)监理费用 监理费用由正常的监理酬金、附加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酬金组成。 1)正常的监理酬金。是监理方在工程项目监理中所需的全部成本,即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和税金构成。,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直接成本包括: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附加工资、奖金等;用于该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差旅费、补助费、书报费等;监理期间使用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计算机和其他仪器、设备、机械的费用;所需的其他外部协作费用。,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和非工程项目的特定开支,包括: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经营业务费,包括为招揽业务而支出的广告费等;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表、报刊、文印费用等;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设施费(公司使用的水、电、气、环卫、治安等费用);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设备的使用费;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行政活动经费。,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附加监理工作酬金。附加监理工作包括增加监理工作时间和增加监理工作范围或内容两种情况。前者补偿酬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后者可由双方商议决定,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3)额外监理工作酬金。按实际增加的工作天数计算确定补偿金额。 4)监理酬金的计算方法。我国现行的监理酬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四种,即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价费字479号文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办法。根据监理业务范围、深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下述方法之一计取:,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表81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按照监理工程的概预算百分比计收。见表81。 这种方法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是指导性价格,具体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这种方法比较简便、科学,也是国际上比较常用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都应采用这种方法。,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一般为:355万元人·年。这种收费方法主要适用于单工种或临时性,或不宜按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监理费的工程项目。 不宜按、两办法计收的,由委托方和监理方按协商的其他办法计收。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监理费由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5)监理酬金的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和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注明。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档案管理 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并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1)委托方对合同档案的管理,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在全部工程项目竣工后,委托方应将全部合同文件,包括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等,进行系统的整理,按照国家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建立专门档案进行保管。为保证监理档案的完整性,委托方对合同文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各种签证、会谈纪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文件、函件、电报、信件、电子邮件、电传等进行系统整理,妥善保管。,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监理方对合同档案的管理 在全部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合同的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委托方提交档案资料;二是监理单位内部归档。这些档案资料包括: 1)向委托方提交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由委托方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设备、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监理单位内部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监理合同及合同履行中有关的各种签证、会谈纪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文件、函件、电报、信件、电子邮件、电传等资料;监理组织资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工作中的程序性文件、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等);合同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或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或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方面的经验;以及如何处理好与委托方、承包单位等关系的经验等);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以及指导以后监理工作的建议、向政府等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建议等。,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83建设工程相关合同的管理 831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材料采购合同是指以工程项目所需材料为标的,以材料买卖为目的,明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及合同主要内容 (1)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1)招投标方式。适用于大宗物资和重要设备的采购。 2)询价、报价、签订合同方式。 3)直接定购。由买方直接向卖方提出报价及交货期限,卖方接受报价,双方签订合同。,第六章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2)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材料采购合同条款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

    注意事项

    本文(【管理课件】第六章_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ppt)为本站会员(本田雅阁)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