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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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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pdf

    苏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姓名:张甜甜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档案学 指导教师:谭琤培 20080401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中文提要 小弋辛士日i E 中又提要 当前,我国在开放档案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相比之世界上许多国家,我 国的档案法制建设还比较落后。在实践上,档案法律法规发展缓慢,公民与档案 部门在权利与义务上的失衡,使档案开放中出现的一些公民权利问题,不能得到 很好的解决。在理论上,我国对档案开放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虽然已经有所进 展,但并不十分深入,未能做到法律问题与档案工作实际的衔接与融合。目前的 研究成果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看,都有待进一步提高。鉴于此,对档案开 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加以探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有助于解决档案工作中 遇到的实际问题。文章从法律的视角对档案开放中所涉及到的公民权利进行了深 入的分析、研究。以公民在档案开放中应享有的权利为立足点,在提出相关法律 概念的同时,结合档案工作的实践,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并重 点对档案开放中涉及到的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了相应 的对策。 关键词:档案开放公民权利知情权隐私权 作者:张甜甜 指导教师:谭垮培 S t I I d yo nt 1 1 eC i V i lR i g h t si nm e c h i V e sO p e n i n gu p A b s t r - a c t S t u d yo nt h eC i V i lR i g h t si nt h eA r c h i V e sO p e n i n gu p A b s t r a c t A tp r e s e n t ,t l l e r ee x i s t sal o to fp r o b l e I 璐i nt 1 1 ep m c c s so ft h e 缸c I l i V e so p e n i n gt 0 l eo u t s i d ew o r l d :C o m p 删w i mo 也e rc o u n t r i e si I lt l l ew o r l d ,t l l ec o n s 仉l c t i o no fo u r c o u n 町sa r C l l i V e sl e g a ls y s t e mh 嬲f e Ub e l l i n dc o m p 删i V e l y O np r a c t i c e , l a w s 觚d s t a 删璐a b o u ta r c h i V d e V e l 叩s l o w l y ,柚dt 1 1 ec i 血e n s 锄da r c l l i V a ld e p a n m e n t Sg o a l l e a du n b a l 锄c e l yi nr i g h t 柚dd u t y 舢lo ft l l e s e 删妇p r o b l e 塔a b o u tc i V i lr i g i nm e a r c l l i v 鼯0 p e n i n gu p ,c 柚n o tb es o l V e dV e 巧w e U 1 1 l e o r e t i c a l l y ,a l t l l o u g l ls t I l d i e s 彻 l a wp r o b l e I 璐i n l ea r c l l i V e s 叩e l l i n gt on l eo u t S i d ew o n dh a V ep r o g r e s s e d ,b ma r en o t e n o u g l lt 0s o m ee x t e n t A n dl e g a lp r o b l e I 璐a n da 尚V e sw o r ka 陀n o tc o 皿e c t I e d 埘t 1 1 e a c ho t l l e r n ep r e s e n tr e s e a r c hr c s u l t Sn e e dt ob ei n l p r 0 V e df h r t h e rb o t hi I lt l l eq u a n t i t y 柚di nt l l eq u a l i t y B e c a u s eo f t l l i s ,咖d yo nm ec i v i lr i g l l t si nt l l ea r c l l i V e so p e I l i n gu p n o to n l yh 硒t 1 1 e o 巧s i g n i f i c a n c eb u tc a na l s os o l V et l l ep b l e n 珏i na r c l l i V e sw o r k T I l i s a n i c l e 缸a l y s e d 锄ds t u d i e dm o r o u g l l l yo n l eC i V i l g h t si nt h ea r c l l i V e so p e 血n gu p 舶m 廿l ea n 酉eo fl a w 1 l l i sp a p e rc o n s i d e r e dn l ed V i lr i g h t si nt l l ea r c l l i V e so p e n i n gu p 邪t l l ef 0 0 t l l o l d A t 廿l es 锄ed m eo fb r i n g i n gf 0 刑a r dn l er c l e v a n tl a wc o n c e p t ,i t c om _ b i n e d l ea 删V e sw o r kp r a c t i c e 狃de x p o u n d e dt l l ec i V i lr i g h t s r o u n d l y I t e m p h 硒i z e dm er i g h tt 0k n o w 觚d t l l er i g h to fp r i V a c yi nt l l ea r c l l i V e so p e I l i n gu p ,a n d b r o u g h tf o 刑a r dt h er e l e v 锄tc o u n t e 姗e a s u r e s K e y w o r d s :a r c l l i V e so p e I l i n gu p ,c i V i lr i g l l t ,廿l e 五g l l tt oh l o w ,廿1 er i g h to fp r i V a c y W 五n e nb yz l l a n gT i 觚t i 觚 S u p e i s e db y1 抽z l l e n g p e i 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 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 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含为获得苏 州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作 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承担本 声明的法律责任。 研究生签名: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清华大学论 文合作部、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情报中心有权保留本人所送交学位论 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 文。本人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除在保密期内的 保密论文外,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 包括刊登) 论文的 全部或部分内容。论文的公布( 包括刊登) 授权苏州大学学位办办理。 研究生签名:丕盐翌日期:主翌监生理宝,日 导师签名: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序言 序言 时至今日,开放与交流成为整个时代的主旋律。我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跨 步奔向世界,吸取国外先进理念的同时,也敞开胸襟,以大国的气度向世界开放, 展现着博大精深的华夏文明。向来以保守、封闭为特点的档案领域在这种大背景 的影响下,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档案向公众开放成为档案事业的一大趋势,并 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看到可喜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 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位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我国在开放档案的过程中还存在许 多问题。目前,国外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情况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立法比较完善, 对知情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保护的实践在时间上,远远早于我国。并且在研 究程度上,已由初探阶段进入了深入研究阶段。研究成果不仅数量多,并且学术 价值高,与档案工作联系紧密。正在开展档案开放法律研究的国际性合作,在研 究中越发关注社会需求的变化,与档案信息全球共享的趋势相适应,在呼吁档案 进一步开放的同时,强调加强法律的保护等。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的档案法制 建设还比较落后。在实践上,档案法律法规发展缓慢,公民与档案部门在权利与 义务上的失衡,使档案开放中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在理 论上,我国对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研究虽然己经有所进展,但并不十分深 入,未能做到该问题与档案工作实际的衔接与融合。无论是从目前发表论文的数 量还是质量上来看,都有待进一步提高。鉴于此,对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 加以探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有助于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本选题可以为档案开放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真 正做到档案学理论与工作实际的衔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通过法学与档案学的 融合,为多角度、全方位地研究档案学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这一课题关 注档案利用需求的发展变化与档案工作出现的矛盾冲突,并致力于冲突的协调、 解决。文章以公民在档案开放中应享有的权利为立足点,在提出相关法律概念的 同时,结合档案工作的实践,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主要从档案 开放与知情权、档案开放与隐私权两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笔者真诚地希望能借此文引起档案界对这一课题的广泛关注,从而为推动相关问 题的研究和早日解决尽一些微薄之力。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一、档案开放的含义 ( 一) 档案开放的含义 档案开放指的是,为便于社会各界充分地、自由地利用档案信息,使利用档 案的权利由特权阶层走向普通公众,各级国家档案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档案的不 合理限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原来处于保密和封闭状态、控制在一定 范围内使用的档案向外界开放,允许公民自由查阅,提供给社会各方面利用。需 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各级国家档案馆指的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其他部门档案馆或档案室等保存档案的单位则没有向社会开放档案的义务。档案 开放强调的是公民利用档案的自由和权利。它标志着大部分公民可以充分利用档 案信息资源,档案利用由少数人的特权转变为普通公民都享有的权利,意味着档 案在现代信息社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信息资源,可以而且应该为社 会所共享。 ( 二) 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保 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 开放档案的目录。一这里的国家档案馆指负责接收、保管档案的中央、省及市、县 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各类专门档案馆,不包括部门档案馆和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和组织内部的档案室及具有档案室性质的档案馆。之所以实行“分期分 批地向社会开放“ ,是因为各级各类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到期应向社会开放的数量 很大,而各档案馆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有限。通过实行“分期分批”地开放, 有助于各级负有开放任务的档案馆积极稳妥地完成这项工作。 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形: 情形一:即日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其范围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 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上述档案从形成时间上说,自形成之日起至今均超 过3 0 年,所以从档案法实施办法实施之日( 1 9 9 0 年1 1 月1 9 日) 起应当向社 会开放。 2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情形二:满3 0 年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指1 9 4 9 年1 0 月1 日新中国成立以后 的各级国家机构、组织、团体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 教等活动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这些档案自形成之日起 已满3 0 年,。按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这是中国档案法律法规采纳国际通 行惯例的结果。1 9 6 8 年9 月在马德里召开了第六届国际档案大会,大会通过了1 3 项决议,其中一项,就是在那些制定了文件限制利用期限的国家,从文件产生到 利用之间的总封闭期限不应超过3 0 年。由此,促使大多数国家采用了3 0 年的封 闭期制度。【1 】 情形三:随时开放 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由于这些档案与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紧 密相关,并且利用率很高,如果满3 0 年之后再开放,很可能使其中的许多档案失 去其应有的使用价值。因此,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 0 年。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 档案办法第二条规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提前开放”。档 案法第十九条规定上述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 0 年。档案法实施 办法更是进一步明确规定,这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 文化等类档案开放的期限从“可提前“ 到。可以少于3 0 年“ 再到“随时向社会开 放一的规定表明了,档案开放的时效性在不断增强,这有利于使此类档案的自身 价值和社会价值在最适当的时间内得以最充分的体现,同时也有利于满足社会公 众在工作、生活中对这些领域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 情形四:延期开放 涉及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 成之日起已满3 0 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 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此外,需延期开放的档案,还有可能是由于自 然或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因为在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有相当一部分档 案是未经科学整理的,不具备对外开放利用的条件;也有的是由于纸张老化、字 迹褪变等自然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进一步的修复和整理的,不能直接向社会提供 利用。因而,这一部分档案也可能延期向社会开放。 【l 】马素萍。影响档案开放的因素分析h n p 鲋刖n M i m 发布日期:2 0 0 5 - 1 1 1 6 3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二、档案开放的历史进程 从档案开放思想的萌生到形成系统的理论,直至付诸档案工作的实践,从世 界各国传播到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早在1 4 世纪,随着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进步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伏尔泰、 卢梭等就提出了民主政体的主张。自此,档案为统治阶级所专用的地位受到猛烈 的冲击,档案开放思想产生了初步的萌芽。1 8 世纪法国大革命期间,针对中世纪 只有少数特权阶层可以利用档案的封闭状态,法国国家档案馆第一任馆长卡缪 ( C 删s ) 首次提出档案馆开放原则。1 7 9 0 年由法国国民会议批准的国家档案 馆条例,规定在每周的固定日期和规定的时间内( 每周三天) ,公民可以进入档 案馆免费查阅所需档案。从此,利用档案由统治阶级的特权变成普通公民的权利。 1 7 9 4 年,法国颁布穑月七日档案法令,进一步规定中央档案馆实行的“对外开 放原则“ 是所有国家档案馆的共同原则,从而宣告了档案管理新纪元的开端。这 一原则后来被西方学者称为“档案的人权宣言“ 。在此影响下,英国、荷兰等欧洲 国家纷纷追随。随着档案开放原则在欧洲各国的广泛传播,其影响逐步扩展到世 界其他国家。步入1 9 世纪,开放档案原则进一步从理论走向实践。到了2 0 世纪, 美国制订了具有代表性的信息自由法,树立了联邦档案“民有、民治、民用 的观点。就这样,经过与文化、民主思想的浸透与融合,档案利用逐渐成为人权 的表现形式之一。【1 】尤其是“信息权”概念的提出,使得档案开放原则吸纳了自 由和权利的含义。1 9 6 6 年,国际档案理事会以“档案馆向学术界开放“ 为中心议 题,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特别大会。会议通过了一项重要决议,即自由利用档案 原则,这标志着该原则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得以庄严宣布。 我国的档案开放工作始于2 0 世纪8 0 年代初期。由于我国历史科学的研究和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传记编写工作发展很快,对查阅历史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 的要求与日俱增,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迫切需要大量、系统地利用历史档案。 基于此,部分学者提出了开放历史档案的建议。为此,国家档案局拟制了关于 开放历史档案的几点意见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1 9 8 0 年5 月1 9 日,中央 书记处召开第2 1 次会议,讨论了关于中央档案馆开展利用工作的请示报告, 并就历史档案的开放问题做出决定。同年5 月2 7 日至6 月6 日,国家档案局召开 全国省以上档案馆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决定, 【1 1 黄项飞档案馆:走向开放h n p 渺脚w j i l l j i a n g g o V c n 发布日期:2 0 0 5 - 1 2 0 l 4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并重点讨论了开放历史档案问题。会后,各级综合档案馆正式启动了开放历史档 案的工作。【2 】此后,档案开放从面向学术界逐步过渡到同时面向我国的普通公众, 使得在我国利用档案不仅仅是研究人员的需求,还成为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1 9 8 7 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是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 关于档案事业的第一部法律。它正式宣布公民依法利用国家档案是一项法定权利, 并就开放档案的范围和手续作了规定。使得档案开放由行政指令转变为法律行为, 公民的档案利用权得到法律确认。此后,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 放档案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等 有关档案开放的法规、规定相继出台,更是进一步完善了档案开放思想的内涵, 为档案开放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标志着我国的档案开放工作走向规范、 理性和成熟。 三、档案开放的意义 ( 一) 档案开放将有利于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 档案开放制度的诞生是社会政治民主化程度不断加深在档案领域的具体体 现,同时,档案向公众开放也有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在民主 政治中,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广泛的公众权力衍生出公民对于历史真相 的知晓的权利,而公民知情权的扩大则有赖于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深入发展。政务 信息公开、“阳光政府“ 正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标志与追求。公民对自身民主权利 的需求,促使公民有获知更多信息的渴望,而政府为满足公民的这种需求而实行 的档案开放政策正是适应这种形势的明智之举。众所周知,政府信息资源中有相 当部分是档案信息。通过开放的档案,公众可以获取更多的有关国家、社会的各 方面信息,从而在“知情“ 的情况下,更为理性地监督政府的行为。这就可以有 效地遏制政府的官僚作风和“暗箱操作”,预防政府官员的腐败,提高政府决策的 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化,为公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 从而推进了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可以说,档案开放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架起了一座 沟通与信任的桥梁。档案开放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档案公开数量的增加、利用范 围的扩大,而是国家对公民利用档案的民主权利的认可和尊重。 ( 二) 档案开放将有利于服务经济建设 档案是承载知识信息的主要载体,档案作为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王改娇从公民的档案利用权考察我国开放档案政策的演进档案与建设2 0 0 5 年第1 2 期P 1 1 - P 1 3 5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也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它是推动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开发档案信息与 开发其他资源一样,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人的意义。由于档案资料中包 含着大量人类智慧的结晶,蕴藏着前人宝贵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通过开放档案, 档案中的有用信息可以被更多的人所共享,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阶层以及 各行各业的工作者从中吸取到宝贵的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运用于自已的工作实践。 通过对前人经验的借鉴、总结,可以在工作中择优采用最先进的管理策略、建设 方案和生产方法,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工程进度和工作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档案开放使档案信息资源由原本的静态转化为开放后的动态,加 速了档案信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传播,使具有各种价值的档案资源,通过挖掘、 开发、开放后,与各行各业的档案需求相联系,从而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进而使得档案的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因此,档案开放有 利于服务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民生。 ( 三) 档案开放将有利于加强学术研究 档案开放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档案作为一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从古到今,任何学 术研究都离不开资料的积累,离不开对前人的论著和观点的分析与学习。只有掌 握了大量的学术资料才能写出好的科研论著,社会科学尤其是历史科学的发展更 是直接依赖于档案资源。正所谓“厚积薄发刀,平时资料的积累能为学术研究奠定 雄厚的基础,如果没有充分的档案资料的支持,各个学科的研究就成了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档案部门将档案开放以后,可以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学术部门提供政治、 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特别是历史研究方面所需的大量信息和材料。 这样一来,不管是历史科学研究者还是传记编写工作者都可以从浩如烟海的档案 资料中获取对自己有用、有价值的信息,为从事的科学研究和学术创作积累素材。 由此可见,档案开放为我国的学术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研究氛围和发展契机。 ( 四) 档案开放将有利于扩大中外交流 交流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必然需求,人与人之间没有交流就没有了解, 没有了解就缺乏信任。档案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历史的真实记录。档案中所包 含的大量信息充分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军事经济、风土民情和地域特色。随着中外 交流日益频繁,档案成为涉外交往的重要载体和媒介,对于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 的交往,扩大对外交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开放政策实施后,我国所保 6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存的档案中与外交、学术研究、国际贸易有关的政策、法规等内容向国内外开放, 这有利于世界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熟悉和适用,从而增加了国际间的透明 度。另外,在档案开放之前许多国家并不了解中国的过去和现在,这种交流上的 隔膜和交往的不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经贸活动的开展,更是影 响了双方交往潜力的挖掘。档案开放在让中国融入世界的同时,也让世界了解了 中国的过去,领略了现代中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从而增加了各国彼此之间的了 解,有利于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 五) 档案开放将有利于档案工作的发展 随着人类社会活动领域的扩大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档案信息服务逐步走 向社会化,档案开放具有越来越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我国,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 是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满足社会对档案的需要。可以说,将档案信息 服务于广大公众是档案部门一直努力的目标,是档案工作的最终追求。由于档案 的价值只有在利用中才能得到最好的体现,而档案开放则是档案最终走向社会、 实现其价值的重要环节。所以,档案开放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档案工作的深化、发 展。档案开放要求档案部门既要考虑到档案中不宜公开内容的安全问题,又要维 护广大民众的权利;既要有完善的服务手段和较高的服务水平,又要符合我国的 国情和档案工作的实际。要求档案部门在保证国家和公民个人的根本利益不受损 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向社会各方面开放档案,提供档案信息资源。 这是对档案工作制定的更高标准,也是我国档案工作与世界接轨、融入国际档案 工作体系的必经之路。 四、档案开放的相关概念 ( 一) 档案公布 所谓档案公布,就是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将档案信息公之于众。具体来说 就是,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有关机关,通过各种形式,首次向社会与公众公开 发布档案信息,以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由档案公布的概念可知,档案公布主要 包括三层含义:第一,从时间上来看,强调“首次“ ,即档案公布是首次性行为, 档案内容必须是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在此之前,档案信息对于公众而言是封闭 的。第二,从内容上来看,档案公布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既包括档案全文也包括引 文,既包括档案记录的原文,也包括根据档案内容所做的转述、叙述等。第三, 从形式上看,档案公布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盼,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 7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面的,还可以借助于网络。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 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或者档案记载的特定内容:“通过 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通过公 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 文或者摘录汇编;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 者其复制件。“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档案公布的主体。对于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拥有公布档案合法权利的是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未经档案馆或者 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对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的档案,档 案公布权属于档案所有者,但档案所有者在公布其档案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显然,要行使档案公布 权,前提是必须依法进行档案公布前的鉴定,一是鉴别档案的权属关系,二是鉴 别档案的内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档案开放与档案公布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档案开放与档案公布的 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的价 值,服务于社会。其次,使档案开放,为社会所用,是档案公布的前提和追求; 档案公布则是实现档案开放这一目标和任务的工具和手段,但不是实现这一目标 的惟一手段。第三,档案开放具有提供信息的功能,它解决的是哪些档案可以公 开、可以传播的问题;而档案公布承担着信息主要传播渠道的角色,解决的是档 案信息如何公开、如何传播的问题。没有档案开放提供信息,档案公布就很难实 现;没有档案公布这样的传播途径,档案开放的目的就难以达到。所以,两者是 档案信息传播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 档案开放与档案公布的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档案开放和档案公布的 概念不同。如前所述,档案开放是指将原来处于封闭状态的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开, 供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公布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有关机关,通过一定的 方式首次将档案公之于众。档案公布强调“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表“ ,而档案开放则 不然,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开放的档案不一定已经公布,而公布的档案却必须 是可以开放的;开放是针对档案的利用性而言,而公布是针对档案的开放形式而 言;档案公布既涉及公开性档案,也涉及保密性档案,而档案开放只涉及保密性 档案。其次,档案开放和档案公布的主体不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凡涉及到档案开放的 主体问题,都将主体限定为各级国家档案馆;而档案公布的主体则涉及到各个方 面,可以是国家,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同主体享有不同的权利并承担 不同的义务。再次,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并不等于公布档案的权利。对于已经处 于“开放状态但尚未“公布的档案而言,公民虽然可以自由使用,但是未经 档案馆或特定的国家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也就是说, 公民虽有利用权,但无公布权。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l 】 ( 二) 现行文件公开 现行文件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实现的有效方 式。所谓现行文件公开,就是指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和执政党以及其他行使相 关职权的组织,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形成的与政务活动有关、涉及公众利益 的各种可以公开的现行文件向公众开放。 档案开放与现行文件公开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两种开放的目的相同: 都是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其次,开放的客体具有同源 性。现行文件公开的客体是公共机关所拥有的已经终结处理程序的全部现行文件。 众所周知,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则是文件的最终归宿。文件从其形成到转化 为档案是一个前后衔接、密切联系的过程。可以说,现行文件的公开,是对档案 开放的创新与发展,档案开放则是现行文件公开服务的延伸。再次,开放的利用 主体相近,不管是档案开放还是现行文件公开,其对象都是非特定的I 全体社 会公众。 档案开放与现行文件公开的区别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档案开放与现行文件 公开的历史背景不同。档案开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应史学研究、平反 冤假错案、撰写回忆录和传记等要求,由中共中央作出开放决定的。从其内在动 力来看,更多地体现为档案对行政事务及历史研究的价值。而现行文件公开是随 着社会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加快而被提上议事日程的,通常作为普通公民对政 府进行的有关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获取有关信息的重要形式。其次,档案 开放与现行文件公开的主体不同。档案开放的主体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主要是各 种类型的国家档案馆。现行文件公开的主体则主要是国家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及其 下属机构,以及经行政机关授权的社会组织。再次,档案开放与现行文件公开的 【l 】笔者注:目前对于这一规定的合理性,许多学者已经提出了质疑,并呼吁档案开放与公布权利的有机融合 9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第一章档案开放概述 客体不同。档案开放的客体主要是各种处于非现行期的档案资料。现行文件公开 的客体是政府信息。是政府机关为履行职责而产生、收集、整理、储存和传播的 信息。第四,档案开放与现行文件公开在信息组织、开放形式上也各具特色。档 案信息注重成套性和原始记录性,而现行文件公开在信息的组织上更注重信息的 及时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相比之档案开放,现行文件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如政府机构设立信息询问处,出版政府机构信息公开手册,利用政府网站进行信 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1 0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第二章档案开放与公民权利 第二章档案开放与公民权利 档案开放作为对传统的档案提供利用方式的一种变革,指的是,为便于社会 各界充分地、便捷地、自由地利用已公开的档案信息,- 各级国家档案馆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原来处于保密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档案向外界开 放,提供给社会各方面利用。在档案开放过程中,公民的权利简单的说,是法律 所规定的公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是国家政府及其法律应该保障的权利。档案 开放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从政府管理的视角认识和提出的,是义务人对自身义务 的表达:而公民在档案利用中享有的权利,则是站在公民个体的立场,从公民个 体权益的角度提出的,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是权利主体对于自身权利的 渴望与诉求。档案开放与公民权利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档案开放是公 民实现档案利用这一基本权利的前提和条件,没有档案开放,公民的档案利用权 就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另一方面,保障公民利用档案权利的正常行使又是档案 开放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不竭动力。档案开放中涉及的“公 民”概念关系到方方面面,既包括档案工作者,又包括档案利用者。由于档案工 作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开放档案的职权的,而本文旨在论述普通公众在档案开放中 所享有的权利,因此,本文所提及的“公民权利“ ,特指档案利用者的权利。 一、档案开放对于公民权利的体现 ( 一) 档案开放是体现公民民主权利的标志 档案是否对公民开放,以及档案的开放程度如何,历来与社会的政治民主状 况和文明进程息息相关,是衡量公民民主权利的标志之。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内,档案是统治阶级的私有财产和统治工具,利用档案是他们的特权,一般官吏 和普通公众都无权问津。档案始终对公众严格保密,不向公众开放,处于一种与 世隔绝的、高度集中的状态,普通公众被排斥在档案利用者的行列之外。这种专 制统治下的档案管理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和独裁性。随着人类文明的脚步日益加快、 法律意识的逐渐加强,人的尊严与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自由与平等的呼声也越 来越高涨。档案信息的掌握程度与公民的权利之间开始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联系。 在民主政治下,档案是以知识和信息的身份存在于社会中的,是以积极主动的姿 态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开放性、民主性和透明性成为现代档案管理的重要特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 第二章档案开放与公民权利 点。公民利用档案的行为,不再是获得的上级的“恩赐“ ,也不再是只有个别人才 能享受到的特殊待遇,而是实现自己理所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 一直以来,民主政治的要义都是参与机制,而参与的重要前提就是知情。知 情权得不到保障,民主就不能或不能很好地实现,而档案开放恰恰是公民知情的 重要途径。档案的公开、开放使公众知晓更多有关国家、社会和自身各方面的信 息,有利于公众运用知情权制约国家权力、监督政府行为,有效地防止政府职权 的滥用,推进“阳光政府“ 的实现。通过对开放的档案加以参考、借鉴,可以从 历史档案中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为国家的重大决策提供富有建设性、 具有实用价值的意见,从而减少政府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所以,不能把档案开放单纯地看成是政府对公民利用档案尺度的放宽, 它更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民主权利的保护与尊重。如果说档案开放思想的确立对于 档案工作领域的影响是值得关注的,那么它对于民主权利的维护所产生的影响则 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 二) 档案开放是实现公民信息权利的象征 知识经济时代,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为社会创造了巨额财富,信息资源更是 突显了其前所未有的社会价值。与此同时,与信息的产生、占有、传播和使用有 关的信息权利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随着了解的加深,公民对个人的信息权利 越来越重视。因为人们深知,一旦缺失了对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和公共信息获取和 利用的权利,公民自身的信息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就会出现信息迷茫,严重 时甚至会影响日常的工作和生活。 众所周知,档案信息是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之一。公民利用 档案的权利属于信息权利的一种,档案开放是公民的信息权利在档案领域的具体 体现,是信息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象征。1 9 4 8 年联合国组织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 对自由的和不受限制的信息权利给予了明确的肯定。认为每一个人都享有在道德 秩序和公共利益所规定的限制下自由地研究真理的权利,并且有权得知关于公共 事件的真实情况。正如人权宣言所提倡的,档案向社会开放后,公民通过对档案 资源自由而广泛的利用,获取了以往只能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各方面信息。这就在 一定程度上缩短了两者掌握信息量之间的差距,调整了普通公众和政府之间信息 不对称的状况。此外,档案开放在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使其信息权利的行使得以 保障的同时,还加深了公众对于档案部门的支持、理解和信任,从而刺激了公众 档案开放中的公民权利问题探究第二章档案开放与公民权利 对于档案信息的再次利用,有利于在更大规模上发挥档案信息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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