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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论文宋代处置犯官方式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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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论文宋代处置犯官方式探讨.doc

    宋代处置犯官方式探讨 宋代处置犯官方式探讨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宋代处置犯官方式探讨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宋代处置犯官方式探讨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网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网,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 摘要:两宋对于犯官的惩罚受“不杀士大夫”家法的制约,一直是不以剥夺生命为主,尤其北宋如此。南宋时期稍有变化,贬谪岭南和生杀予夺渐盏,处置加重。关键词:宋代;犯官;处置;岭南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11003402宋朝是在五代十国的基础上建立的。统治者对武将的跋扈深感头痛,因此他们在立国之初采取的是崇文抑武的政策。但为了维持赵宋王朝的长治久安,又必须制定法规,对危害封建统治根本利益的官员进行必要的惩罚,这关系着封建吏治的得失,影响着政权的效能,为此宋朝的统治者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确保其统治,本文将对这些惩罚措施进行简单的探讨。一、编管、羁管类编管,即编录名集进行管制。此法令最初用于犯罪但又没有至死刑的朝廷官员。太宗、真宗朝才开始实行贷命刺配。到仁宗时,刺配者逐渐减少,编管者却增多了。编管人必须由官府派人押送到编管之地,并定期向所编管之地的地方长官进行“呈身”,这样官府能掌握好编管人的情况。编管人不能擅自离开编管地,但还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羁管、即拘管,在律令中与编管并称。羁管较之编管稍严,凡被羁管都除名,以囚禁为主。羁管主要用于处置有罪的宗室和少数被认为罪情严重的官员。可见,编管羁管是以对犯人进行监视为主要手段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制度,它主要用来安置命官犯重罪者,贯彻了宋代不杀士大夫的祖宗之法。二、安置、居住类安置法相当于流放或称贬谪。安置人不用官府派兵押送。一般只派一二名使臣、或由御史台或由皇帝诏旨派内待或其它官员护送前往,也不用定期向地方长官“呈身”。安置人一般不除名,而是责授司马、参军、别驾等散官,居于安置地点,因此还有俸录供给。比起编管人来,安置人还有较大的活动自由。南宋人张端义贵耳集卷上称: “考之典故,安置待宰执、待从;居住待庶官。”即安置法主要用于处罚宰相、待从官,居住法用于处罚百官臣僚。因此居住之法较为普遍。居住官以内地州军为主,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自择方便之处居住,所以他们不须官府派人押送,所处的生活环境比较优越。1除名、勒停、冲替、放罢类“除名”,即消除一切官籍。“犯除名者,爵亦除。”所以被除名的人虽授有散管,但实际上是削籍为民。“勒停”,即撤销责任职务。“冲替、差替、放罢”都是罢免官员的处分办法,主要适用于地方官员。其中冲替和差替在北宋用得很多,南宋多称放罢。冲替之罚重于差替,放罢则兼有二者的某些特征。2追官、落职、降差遣类追官,又称降官、免官、免所居官或夺官等。在宋代,“职”是以待文学之选,是文武高级官员的荣誉称号。官员代职与否关系到能否荫补子孙,举荐官员等,因此夺职也是一种处罚。差遣是官员的实职。降低差遣这种处罚相当普遍,如中央官贬为地方官,或者添差不厘务官等。宋代实行官、职、差遣分授之制。因此,官员被追官或落职、或官职依旧而降低差遣级别、或追官落职而差遣依旧等等,均属于降级使用的处分方法,这些处分多是经、未经司法审查的行政处分。宋代已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处置犯官的措施。南宋统治者继承了宋高祖的“祖宗家法”,但由于秦桧的当政和当时复杂的主和、主战背景,很多主战派士大夫死于宋高宗、秦桧等主和派之手,打破了“不杀士大夫”的“祖宗家法”。另一个显著的处置方式的变化是对官员的贬谪地更多地选择在岭南而不再是以内地军、州为主。据统计,秦桧当政期间有士大夫73人次左右被贬谪岭南。岭南的气候与生存环境相当地恶劣,因此被贬岭南意味着处罚的加重。文献通考谓:“宋绍圣年间,臣僚说广东一路十四州,以英德府烟瘴最甚,有人间地狱之称。”责任编辑:刘雨凡其他参考文献Baker, Sheridan. The Practical Stylist. 6th ed.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5.Flesch, Rudolf. The Art of Plain Talk.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6.Gowers, Ernest. The Complete Plain Words. London: Penguin Books, 1987.Snell-Hornby, Mary. Translation Studies: An Integrated Approach.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1987.Hu, Zhuanglin. 胡壮麟, 语言学教程 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Jespersen, Otto.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London: Routledge, 1951.Leech, Geoffrey, and Jan Svartvik. A Communicative Grammar of English. London: Longman, 1974.Li, Qingxue, and Peng Jianwu. 李庆学、彭建武, 英汉翻译理论与技巧 M. 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2009.Lian, Shuneng. 连淑能, 英汉对比研究 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3.Ma, Huijuan, and Miao Ju. 马会娟、苗菊, 当代西方翻译理论选读 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9.Newmark, Peter.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London: Pergmon P, 1981.Quirk, Randolph, et al. 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London: Longman, 1973.Wang, Li. 王力, 中国语法理论 M.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4.Xu, Jianping. 许建平, 英汉互译实践与技巧 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Yan, Qigang. 严启刚, 英语翻译教程 M.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1.Zandvoort, R. W. A Handbook of English Grammar. London: Longmans, 1957.Zhong, Shukong. 钟述孔, 英汉翻译手册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3.Zhou, Zhipei. 周志培, 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 M. 上海: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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