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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检验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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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检验员培训.ppt

    ,电梯检验员培训 电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的安全要求 、常见故障和失效模式,5.3.2安全要求(电梯制造安装安全标准提出的安全要求、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提出的安全要求) 5.3.3常见故障 5.3.4常见失效模式(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失效模式、功能失效模式),本次讲义介绍的主要内容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讲解重点:以检规为主,重点介绍定期检验相关项目,关联GB7588的相关章节。,1.4 使用资料(B) 【检验内容与要求】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本条款仅是检规要求,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检验方法】 定期检验和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督检验时查验;新安装电梯的监督检验进行试验时查验(3)、(4)、(5)项,以及(2)项中所需记录表格制定情况如试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提供(2)、(3)、(4)项查验内容范本,(5)项相应要求交接备忘录。 对于安全技术档案,本版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提出了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第(2)项规定,安全技术档案中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TSG T5001-2009第九条第(六)项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第(5)项规定,使用单位提供的资料里应当有“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SG T5001-2009第六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 超面积的货也要求配备司机,2.1 通道与通道门(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检验方法】 审查自检结果,如对其有质疑,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现场检验(以下C类项目只描述现场检验方法):目测或者测量相关数据。,第(3)项规定: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GB75882003之15.4.1规定,在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门外侧应设有包括下列简短字句的须知: “电梯驱动主机危险 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采用“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机房重地,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则在我国更为常见。,注意,C类项目检验方法是:审查自检结果,如对其有质疑,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检验。这是与正文第九条第(三)项相对应的:“C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A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认为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无质疑),可以确认为合格; 如果文件和资料欠缺、无效或者对自检结果有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有质疑),应当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方法,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也就是说,“审查自检结果”包括了对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结合现场观察相应项目情况以判断自检结果两个部分内容,而不是仅对自检记录或者报告进行审查。 检验方法中“目测或者测量相关数据”,指的是有些要求目测(如“电气照明设置”),有的则需要测量(如“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 ,而非“或者采用目测,或者采用测量”。,GB7588-2003的相应要求 6.2 通道 6.2.1 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 a)设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以获得适当的照度; b)任何情况均能完全安全、方便地使用,而不需经过私人房间。 6.2.2 应提供人员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如果不能用楼梯,可以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梯子: a)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b)梯子应牢固地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c)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夹角应在6575 之间,并不易滑动或翻转; d)梯子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35m,其踏板深度不应小于25mm。对于垂直设置的梯子,踏板与梯子后面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15m。踏板的设计载荷应为1500N; e)靠近梯子顶端,至少应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 f)梯子周围1.50m的水平距离内,应能防止来自梯子上方坠落物的危险。,2.5 照明与插座(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定期检验项目) (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检验方法】目测,操作验证各开关的功能。,本版还增加了第(3)项要求。图1为主开关旁设置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开关的实物图片。 图1 主开关,GB7588-2003的相应要求 6.3.6 照明和电源插座 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 lx。照明电源应符合13.6.1的要求。 在机房内靠近人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机房内应至少设有一个符合13.6.2要求的电源插座。,其它应该思考的问题 6.3.1 强度和地面 6.3.1.1 机房结构应能承受预定的载荷和力。机房要用经久耐用和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 6.3.1.2 机房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如抹平混凝土、波纹钢板等。 6.3.5 通风 机房应有适当的通风,同时必须考虑到井道通过机房通风.从建筑物其他处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直接排入机房内。应保护诸如电机、设备以及电缆等,使它们尽可能不受灰尘、有害气体和湿气的损害 。,2.6 断错相保护(C) 【检验内容与要求】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检验方法】 (1)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分别断开三相交流电源的任意一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2)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调换三相交流电源的两根导线的相互位置后,闭合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相序继电器,14.1.1 故障分析(GB7588-2003的相应要求) 在14.1.1.1中所列出的任何单一电梯电气设备故障,如在14.1.1.2和(或)附录H所述条件下,其本身不应成为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 关于安全电路见14.1.2.3。 14.1.1.1 可能出现的故障: a)无电压;b)电压降低;c)导线(体)中断;d)对地或对金属构件的绝缘损坏;e)电气元件的短路或断路以及参数或功能的改变,如电阻器、电容器、晶体管、灯等; f)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吸合或吸合不完全; g)接触器或继电器的可动衔铁不释放;h)触点不断开;i)触点不闭合;j)错相。,2.7 主开关(B) 【检验内容与要求】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检验方法】 目测主开关的设置;断开主开关,观察、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和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是否被切断。,13.4 主开关-GB7588 13.4.1 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 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 b)轿顶电源插座; c)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d)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f)报警装置。,13.4.2 在13.4.1中规定的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应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如果机房为几台电梯所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如果机房有多个入口,或同一台电梯有多个机房,而每一机房又有各自的一个或多个入口,则可以使用一个断路器接触器,其断开应由符合14.1.2的电气安全装置控制,该装置接入断路器接触器线圈供电回路。断路器接触器断开后,除借助上述安全装置外,断路器接触器不应被重新闭合或不应有被重新闭合的可能。断路器接触器应与一手动分断开关连用。,13.4.3 对于一组电梯,当一台电梯的主开关断开后,如果其部分运行回路仍然带电,这些带电回路应能在机房中被分别隔开,必要时可切断组内全部电梯的电源。 13.4.4 任何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都应连接在动力电路主开关的前面。 如果有过电压的危险,例如,当电动机由很长的电缆连接时,动力电路开关也应切断与电容器的连接线。,2.8 驱动主机(B)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检验方法】 目测;认为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还需进行8.12项试验,综合8.6、8.10、8.11、8.12项试验结果验证轮槽磨损是否影响曳引能力。,驱动主机,永磁主机部件图,2.10 紧急操作(B) 【检验内容与要求】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救援装置,(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检验方法】 (1)目测;通过模拟操作检查电气安全装置和手动松闸功能。 (2)目测;通过模拟操作检查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功能。,紧急电动运行装置,12.5 紧急操作(GB7588) 12.5.1 如果向上移动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所需的操作力不大于400N,电梯驱动主机应装设手动紧急操作装置,以便借用平滑且无辐条的盘车手轮能将轿厢移动到一个层站。 12.5.1.1 对于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地方。对于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的情况,如盘车手轮有可能与相配的电梯驱动主机搞混时,应在手轮上做适当标记。 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应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12.5.1.2 在机房内应易于检查轿厢是否在开锁区。例如,这种检查可借助于曳引绳或限速器绳上的标记。 12.5.2 如果12.5.1规定的力大于400N,机房内应设置一个符合14.2.1.4规定的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 14.2.1.4 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对于人力操作提升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所需力大于400N的电梯驱动主机,其机房内应设置一个符合14.1.2的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电梯驱动主机应由正常的电源供电或由备用电源供电(如有)。,同时下列条件也应满足: a)应允许从机房内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由持续揿压具有防止误操作保护的按钮控制轿厢运行。运行方向应清楚地标明; b)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操作后,除由该开关控制的以外,应防止轿厢的一切运行。检修运行一旦实施,则紧急电动运行应失效; c)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符合14.1.2的电气开关应使下列电气装置失效:,1)9.8.8安全钳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2)9.9.11.1和9.9.11.2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3)9.10.5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4)10.5极限开关; 5)10.4.3.4缓冲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d)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及其操纵按钮应设置在使用时易于直接观察电梯驱动主机的地方; e)轿厢速度不应大于0.63m/s。,2.11 限速器(B)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检验方法】 (1)对照检查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铭牌; (2)目测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 (3)审查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报告,对照限速器铭牌上的相关参数,判断动作速度是否符合要求。 目前部分限速器仅有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没有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总局要求有限速器复位说明书。,限速器,限速器动作原理,机房布置图,14.1.2.2 安全触点 14.1.2.2.1 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将其可靠地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断开。 安全触点的设计应尽可能减小由于部件故障而引起的短路危险。 注:当所有触点的断开元件处于断开位置时,且在有效行程内,动触点和施加驱动力的驱动机构之间无弹性元件(例如弹簧)施加作用力,即为触点获得了可靠的断开。,安全触点示例,安全电路示例,9.9 限速器(GB7588-2003) 9.9.1 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但应小于下列各值: a)对于除了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为0.8m/s; b)对于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为1m/s; c)对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5m/s;d)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为1.25V+0.25/V 注: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m/s的电梯,建议选用接近d)规定的动作速度值。,9.9.2 对于额定载重量大,额定速度低的电梯,应专门为此设计限速器。 注:建议尽可能选用接近9.9.1所示下限值的动作速度。 9.9.3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应大于9.9.1规定的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超过10。 9.9.4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得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值: a)安全钳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或b)300N。 对于只靠摩擦力来产生张力的限速器,其槽口应: a)经过附加的硬化处理;或b)有一个符合M2.2.1要求的切口槽。,9.9.5 限速器上应标明与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 9.9.6 限速器绳 9.9.6.1 限速器应由限速器钢丝绳驱动。 9.9.6.2 限速器绳的最小破断载荷与限速器动作时产生的限速器绳的张力有关,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对于摩擦型限速器,则宜考虑摩擦系数max=0.2时的情况。 9.9.6.3 限速器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6mm。 9.9.6.4 限速器绳轮的节圆直径与绳的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30。,9.9.6.5 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9.9.6.6 在安全钳作用期间,即使制动距离大于正常值,限速器绳及其附件也应保持完整无损。 9.9.6.7 限速器绳应易于从安全钳上取下。一般采用绳夹 9.9.7 响应时间 限速器动作前的响应时间应足够短,不允许在安全钳动作前达到危险的速度(见F3.2.4.1)。 9.9.8 可接近性 9.9.8.1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9.9.8.2 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面接近它,9.9.8.3 当下列条件都满足时,无需符合9.9.8.2的要求: a)能够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除无线方式外)的方式来实现9.9.9所述的限速器动作,这种方式应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且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 b)能够从轿顶或从底坑接近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c)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如果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的方式使限速器的电气部分复位,应不会影响限速器的正常功能。,9.9.9 限速器动作的可能性 在检查或测试期间,应有可能在一个低于9.9.1规定的速度下通过某种安全的方式使限速器动作来使安全钳动作。 9.9.10 可调部件在调整后应加封记。 9.9.11 电气检查 9.9.11.1 在轿厢上行或下行的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或其他装置上的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但是,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此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可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起作用。,9.9.11.2 如果安全钳(见9.8.5.2)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在限速器未复位时,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电梯的启动,但是,在14.2.1.4c)5)规定的情况下,此装置应不起作用。 可能标准印刷错误14.2.1.4c)2) 9.9.11.3 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应通过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动机停止运转。 9.9.12 限速器是安全部件,应根据F4的要求进行验证。,2.12 接地(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 目测,必要时测量验证。,本项要求源于GB7588-2003之13.1.5: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对于采用TN-S(俗称三相五线制电源。T表示供电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N表示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源端接地点有直接电气连接;S表示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分开的)供电的电梯,供电系统本身的零线和接地线是分开的,可以和电梯的电气系统直接对应连接,见下图。 对于采用TN-C-S(俗称三相四线制电源。C表示供电系统的PE线与N线合用)供电的电梯,应在电梯电源进入机房后再将地线(保护线PE)与零线(中性线N)分开,,接地 GB7588-2003第14.1.1.3 条要求: 如果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应: a)使电梯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或 b)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再启动。 恢复电梯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2.13 电气绝缘(C) 【检验内容与要求】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 安全电压 250 0.25 500 500 0.50 500 1000 1.00 【检验方法】 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测量,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3.4 井道安全门(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不大于0.75m的可采用轿厢安全门)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3.16 井道安全门emergency door to the well 当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时,在其间井道壁上开设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的门。 5.2.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 5.2.2.1 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除了因使用人员的安全或检修需要外,一般不应采用。 5.2.2.1.1 检修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40m,宽度不得小于0.60m。 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80m,宽度不得小于0.35m。 检修活板门的高度不得大于0.50m,宽度不得大于0.50m。,5.2.2.1.2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1m。在相邻的轿厢都采取8.12.3所述的轿厢安全门措施时,则不需执行本条款。 5.2.2.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应向井道内开启。 5.2.2.2.1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5.2.2.2.2 只有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关闭位置时,电梯才能运行。为此,应采用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 对通往底坑的通道门(见5.7.3.2),在不是通向危险区域情况下,可不必设置电气安全装置。这是指电梯正常运行中,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最低部分,包括导靴、护脚板等和底坑底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至少为2m的情况。 电梯的随行电缆、补偿绳或链及其附件、限速器张紧轮和类似装置,认为不构成危险。 5.2.2.3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无孔,并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相关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木质安全门不符合要求),3.5 井道检修门(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检验方法】 (1)测量相关数据; (2) 打开、关闭检修门,检查门的启闭和电梯启动情况。,3.10 极限开关(B) 【检验内容与要求】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检验方法】 (1)将上行(下行)限位开关(如果有)短接,以检修速度使位于顶层(底层)端站的轿厢向上(向下)运行,检查井道上端(下端)极限开关动作情况; (2)短接上下两端极限开关和限位开关(如果有),以检修速度提升(下降)轿厢,使对重(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检查极限开关动作状态; (3)目测判断强制驱动电梯极限开关切断供电的方式。,10.5 极限开关(GB7588-2003) 10.5.1 总则 电梯应设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 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10.5.2 极限开关的动作 10.5.2.1 正常的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必须采用分别的动作装置。,10.5.2.2 对于强制驱动的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式实现: a)利用与电梯驱动主机的运动相连接的一种装置;或 b)利用处于井道顶部的轿厢和平衡重(如有);或 c)如果没有平衡重,利用处于井道顶部和底部的轿厢。 10.5.2.3 对于曳引驱动的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式实现: a)直接利用处于井道的顶部和底部的轿厢;或 b)利用一个与轿厢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条。 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10.5.3 极限开关的作用方法 10.5.3.1 极限开关: a)对强制驱动的电梯,应根据12.4.2.3.2的规定。用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b)对曳引驱动的单速或双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 1)按a)切断电路;或2)通过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按照12.4.2.3.1、12.7.1和13.2.1.1的要求,切断向两个接触器线圈直接供电的电路; c)对于可变电压或连续调速电梯,极限开关应能迅速地,即在与系统相适应的最短时间内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10.5.3.2 极限开关动作后,电梯应不能自动恢复运行。,3.11 随行电缆(C) 【检验内容与要求】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检验方法】 目测。,3.12 井道照明(C) 【检验内容与要求】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检验方法】目测。 5.9 井道照明(GB7588-2003)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 lx。 照明应这样设置:距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对于采用5.2.1.2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3.13 底坑设施与装置(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4)底坑内应当设置2P+PE型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检验方法】目测;操作验证停止装置和井道灯开关功能。,5.7.3 底坑 5.7.3.1 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缓冲器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底坑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 在导轨、缓冲器、栅栏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得漏水或渗水。 5.7.3.2 除层门外,如果有通向底坑的门,该门应符合5.2.2的要求。 如果底坑深度大于2.50m且建筑物的布置允许,应设置进底坑的门。,如果没有其他通道,为了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地进入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的空间。 5.7.3.3 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a)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l.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 b)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下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 1)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 2)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c)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b)1)和b)2)除外。 5.7.3.4 底坑内应有: a)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且应符合14.2.2和15.7的要求; b)电源插座(见13.6.2); c)井道灯的开关(见5.9),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3.15 限速绳张紧装置(B)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检验方法】 (1)目测张紧和导向装置; (2)电梯以检修速度运行,使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观察电梯运行状况。,3.16 缓冲器(B) 【检验内容与要求】 (1)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电梯还应当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2)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检验方法】 (1)对照检查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和铭牌或者标签; (2)目测缓冲器的固定、液位和电气安全装置及对重越程距离标识; (3)定期检验时,查验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垂直距离。,10.3 轿厢与对重缓冲器 10.3.1 缓冲器应设置在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 轿厢投影部分下面缓冲器的作用点应设一个一定高度的障碍物(缓冲器支座),以便满足5.7.3.3的要求。对缓冲器,距其作用区域的中心0.15m范围内,有导轨和类似的固定装置,不含墙壁,则这些装置可认为是障碍物。 10.3.2 强制驱动电梯除满足10.3.1的要求外,还应在轿顶上设置能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起作用的缓冲器。 10.3.3 蓄能型缓冲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只能用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m/s的电梯。 10.3.5 耗能型缓冲器可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10.3.6 缓冲器是安全部件,应根据F5的要求进行验证。,10.4 轿厢和对重缓冲器的行程 以下规定的缓冲器行程,在附录L(标准的附录)中有图解说明。 10.4.1 蓄能型缓冲器 10.4.1.1 线性缓冲器 10.4.1.1.1 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 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两倍, 即0.1352(m)。无论如何,此行程不得小于65mm。 10.4.1.1.2 缓冲器的设计应能在静载荷为轿厢质量与额定载重量之和(或对重质量)的2.5倍4倍时达到10.4.1.1.1规定的行程。,10.4.1.2 非线性缓冲器 10.4.1.2.1 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gn; b)2.5gn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大于0.04s; c)轿厢反弹的速度不应超过1 m/s; d)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10.4.1.2.2 在5.7.1.1、5.7.1.2、5.7.2.2、5.7.2.3、5.7.3.3中提到的术语“完全压缩”是指缓冲器被压缩掉90的高度。 10.4.2 (略)。,10.4.3 耗能型缓冲器 10.4.3.1 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115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即0.067 42 (m)。 10.4.3.2 当按12.8的要求对电梯在其行程末端的减速进行监控时,对于按照10.4.3.1规定计算的缓冲器行程,可采用轿厢(或对重)与缓冲器刚接触时的速度取代额定速度。但行程不得小于: a)当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4m/s时,按10.4.3.1计算行程的50。但在任何情况下,行程不应小于0.42m。 b)当额定速度大于4m/s时,按10.4.3.1计算的行程1/3。但在任何情况下,行程不应小于0.54 m。 10.4.3.3 耗能型缓冲器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gn; b)2.5 gn,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应大于0.04s; c)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10.4.3.4 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为检查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装置应是一个符合14.1.2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10.4.3.5 液压缓冲器的结构应便于检查其液位。,4.1 轿顶电气装置(C) 【检验内容与要求】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3)轿顶应当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检验方法】 (1)目测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停止装置和电源插座的设置; (2)操作验证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和停止装置的功能,解读提示: 关于“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这里的自动门,包括GB75882003中7.5.2.1.1和8.7.2.1.1所述的动力驱动水平滑动门以及7.5.2.3所述的动力驱动其他型式自动门。自动门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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