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市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 .docx

    • 资源ID:459218       资源大小:20.07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4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4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市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 .docx

    第 1 页 xx市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 特征码 KBmEGzEwGexTgeBQQQkd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 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征地房屋拆迁,是指在本市市区及 各镇(乡) 、街道城建规划区内,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将农民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所涉及的房屋拆迁。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是本市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的主管 部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 (居)民委员会,以及公安、建设、电力、广电、电信等部门 协同做好拆迁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是指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与被 拆迁人(户) 。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是指市国土资源局许可的征地拆迁事务机构、 土地开发建设机构或建设用地单位。 第 2 页 被拆迁人(户)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人,以 土地使用证确认房屋所有人(户) 。 第五条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户) 给予合理补偿、妥善安置,被拆迁人(户)应当服从城市建设 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 征地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征地拆迁实施单 位应持下列材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其它证明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 ; 反映房屋现状、确定房屋拆迁范围的用地红线图; 拆迁方案(包括拆迁范围、拆迁对象、安置地点、拆迁期限 及拆迁补偿款核算办法等) ; 有关银行出具的已专项收存申请拆迁补偿款总款 80%以上的 资金证明; 第 3 页 征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七条 经审核同意发放征地拆迁许可证后,市国土资源局应 当将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予以公告。 拆迁许可证的有效日期为六个月,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拆迁 任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天内向原批准部门申请续期。 第八条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根据拆迁管理部门发布的拆迁公告, 在拆迁地段公布有关签订拆迁协议的时间、地点、停电、停水 时间等拆迁事宜的通告。 第九条 在实施房屋拆除前,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 (户)应当按照本规定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包括:拆除房 屋的结构、建筑面积、补偿办法、拆迁期限、安置方式、过渡 方式、违约责任及拆迁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拆迁 协议应当送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被拆迁人(户)的房屋实行迁建安置的,由征地拆迁 实施单位支付迁建补偿费用。被拆迁人(户)在规划的居民新 村内使用原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按规划自行建房;被拆迁 第 4 页 人(户)在规划建房处如没有原本集体组织土地的,可进行等 面积置换,或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迁建安置的原合法房屋拆迁补偿,以房屋重置 价核算。 (具体标准见表一) 。 第十二条 迁建安置用房按下列规定办理: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迁建用地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 平整,或支付相应的建设经费;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根据依法认定的原住宅用房建筑面积,按 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被拆迁人(户)迁建补偿费; 被拆迁人(户)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旧料归 被拆迁人(户)所有;逾期未拆除的,依法拆除。 迁建安置用房的建房条件和用地标准,按桐乡市农村村民 建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但耕地被全部征用的村民集体 的被拆迁人(户) ,其迁建房用地只享受生活用地,不享受生产 用地。新区建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放样、统一施工、统一配 套的自建方式。 第 5 页 第十三条 耕地被全部征用的村民集体的被拆迁人(户) ,经申 请可以实行调产安置。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统一建造的住宅用 房,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安置被拆迁人(户) 。 已进行调产安置的被拆迁人(户)不再另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实行调产安置的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安置面积) ,根 据经拆迁人依法认定的原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原面积) 和原所有人农业常住户口人数,按下列安置标准确定:按人均 建筑面积三十平方米给予安置;被拆迁户总建筑面积低于五十 平方米的,可按建筑面积五十平方米安置。原系独生子女的, 在计算安置时,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第十五条 实行调产安置的原住宅房屋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上 浮百分之三十补偿(见表一) 。 第十六条 调产安置新房价格结算办法为: 安置面积未超过安置标准的,原面积内的新房按安置标准价 格结算;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格结算。 第 6 页 安置面积超过安置标准的,在原面积以内的,安置标准以内 部分按安置房标准价格结算,超过安置标准部分按安置房成本 价格结算;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见表二、表 三) 。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户)的其他附属设施不计入被拆迁户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由拆迁人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见表四) 。 第十八条 在拆迁公告规定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及临时建 (构)筑物,必须在规定拆迁期内无条件地自行拆迁,不予安 置补偿。 第十九条 因拆迁搬家,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付给被拆迁人(户) 搬家补贴费,每户一次性补助三百元;需要被拆迁人(户)自 行临时过渡的,若被拆迁人(户)自行解决周转过渡房,征地 拆迁实施单位应付给被拆迁人(户)临时过渡补贴费;按时或 提前搬家拆迁的,给予旧房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奖励。 第二十条 征地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户)对拆迁补偿金 额、安置地点及面积、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等方面有争议,经 协商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解决。 第 7 页 在诉讼期间如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已按规定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 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因土地征用涉及非村民所有的住房或其他需要拆 迁的房屋,实行货币安置。具体标准参照拆迁私有住宅房屋补 偿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等(表一表四) 表一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类别 结构、等级 标准 (元/平方米) 备注 第 8 页 楼房 砖混一等 280-320 按建筑面积计算 砖混二等 260-300 平房 砖混 180-220 砖木一等 120-170 砖木二等 100-140 表二 调产安置新房计费标准 计费标准类别 单价 (元/平方米) 层次差价(元) 第 9 页 底层车库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备注 安置标准价 420 自行车库 400 元/平方米 - - - - - - 新安置房成本价 760 -30 30 90 -90 四层标 新安置房成本价 760 -20 10 90 70 -150 五层标 商品房价 市场评估价 - - - - - 表三 新房价格结算标准 安置面积原面积 安置面积原面积 第 10 页 安置面积安置标准 标准价 成本价 安置面积安置标准 标准内部分以标准价计算标准外部分以成 本价计算 商品房价 表四 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电话移机费 只 108 2 有线电视费 户 100 3 坟墓迁移费 穴 100-150 4 简易房 平方米 30-60 5 简易阁楼 平方米 20-70 第 11 页 6 简易围墙 米 15 7 自建水井 口 100-200 8 灶头 每眼 50 9 普通水泥场地 平方米 20 10 道路、承重水泥场 平方米 30 11 分体式空调移机费 只 150 12 窗式空调移机费 只 50 13 茅坑、化粪池 只 150 14 河埠 座 200 15 水电一次性补助 户 500 第 12 页

    注意事项

    本文(xx市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 .docx)为本站会员(西安人)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