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跟风”不可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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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管理“跟风”不可取 “会计诚信,做诚信会计”,是我国诸多会计人谨记在心的原则。原国务院总理朱基就曾三题“不做假账”,指出维护会计业的独立性,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正成为这一行业自身建设的根本之策。在新的环境下,随着会计作用的愈加重要,责任也更加重大,但是会计诚信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黑名单似为行业“跟风”会计究竟要为其造成的虚假信息行为负多大的责任,这一直是个争论话题。据了解,深圳市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假账的会计人员将进入“黑名单”,同时深圳还将全面建立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对违规失信的会计人员将上网公布其做假情况,在对其行为进行惩戒的同时,相关情况也将被记入档案。建立“黑名单
2、”是各行各业司空见惯的一种制度,不知道会计界的“黑名单”能否发挥其真正作用?将做假账的会计列入“黑名单”是否经过全面考证?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张平。她说:“司法机关在判案的时候都会讲故意或过失,对做假账的会计人员自然也要区分主观还是客观原因。但总体说来,主动做假账的情况极为少见。而从客观原因来讲,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因为会计人员没有认真学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会计知识等而造成了做假账的事实;另一类可能是被逼迫。但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只要给社会公众造成了比较重大的利益损失,都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她还强调,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将记载会计人员的守信和失信以及其他基本情况,良好记录以
3、及不良记录都是公开的,并且允许网上查询。其处罚形式还是依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张平的回答当中明显可以看出,所谓的“黑名单”名为一种会计管理手段,实际上就是会计法相关条例的翻版,只不过“换汤不换药”而已。对于会计业的诚信危机,法律界人士则表态,新会计法的出台,虽然对违法会计行为加重了处罚后果,但这远远不够,要增加相应的民事责任。正是因为会计业缺乏民事责任,才在实质上容忍了会计行业的诚信缺失行为。会计管理需要常态机制“黑名单”这个词是近年来一种比较形象的说法,在某种层面上也说明了我国的会计管理工作在与时俱进。列入黑名单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提升会计行业的诚信水平,保护众多诚信守法会计人的合法权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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