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签到功能下积分的会计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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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平台签到功能下积分的会计处理 【摘要】签到本是企业对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 标,往往受到员工的排斥,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各种网络 平台的签到不仅没人反感而且网民热衷于此,其中各大网销 电商的签到尤为受到消费者追捧。主要原因是各种网络电商 平台的签到大多附有一定的赠送业务,比如积分或虚拟币 等,以便后期平台消费享受各种优惠。【关键词】签到;互联网;积分;销售折扣;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 F234.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4-5937 ( 2017) 11-0110-03电商通过各种优惠来吸引网民积极参与签到,在网民签 到的同时可以实现对参与者相关信息的收集或各种营销信息
2、 的推送,这些都为电商平台后期的各种广告与营销做好了充 分准备。对各大电商为吸引参与者签到而赠与客户的积分或虚拟 金币等行为的账务处理,由于网络营销的创新速度较快,导 致目前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因此,电商平台的财务人员对 此类创新型业务利用现有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变得尤为重 要。考虑此方面目前研究甚少,笔者试探性地对签到业务在 电商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一、常见的电商平台签到账务处理程序介绍(一)收入确认中的视同折扣销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确认规则规定,企业提 供劳务或销售商品时的各种商业折扣允许税前扣除,按照折 扣后的金额入账。以此来推,若网民在电商平台签到活动的 积分或者虚
3、拟金币最后可在购物过程中折算为一定的真实货 币金额且可以据实扣除的话,那么该项活动可视为网络电商 给予消费者的销售折扣,相关入账遵循收入准则中的销售折 扣予以处理。(二)考虑未促销而发生的签到卖方为促使劳务或产品的销售增加而发生的各种广告宣 传等费用,需要在账务处理中确认为相关销售费用。从准则 这条规定来看,若网络电商的各种签到是为促进平台的商品 或服务销售而设置,那么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签到获得积分或 者虚拟金币而导致电商发生的费用需要计入销售费用。(三)考虑未来的债务可能性,披露为或有负债或预计 负债网络消费者在电商网站签到所获得的各种积分或者虚拟 金币,若可以在后期兑换网络平台的服务或者商品
4、,这相对 于电商来说可能是未来一项潜在的负债。针对此类情形的网 络电商签到业务,电商企业需要针对不同的消费对象进行划 分,考虑在财报中披露为或有负债或者在后期流出金额可靠 计量下确认为企业的预计负债。(四)考虑作为电商企业的无偿对外捐赠针对上述第三类情形,还可以换一种角度考虑。考虑网 络签到者后期可以利用积分或者虚拟金币免费获得电商企业 的服务或者商品。那么此类商品或服务是平台在没有收取任 何费用的情况下完全无偿赠送给消费者的,该行为本质上为 捐赠行为。如此一来,电商企业此类签到而导致后期发生的 各项支出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支出。二、实务中各种签到的账务处理程序探讨 现实生活中,各个网络平台的签到
5、绝大多数是与电商企 业的各种营销相结合的产物。主要的两种签到模式为、其 一,消费者连续签到将获得各种平台赠送的虚拟金币(电子 币、代金券等,名称差异但本质一样),此类电子券后期在 网站商品或服务购物过程中可以折算成一定的等价值货币予 以抵扣。其二,消费者在网络平台签到获得各种积分,获得 积分的消费者可以凭累计积分的级别获得后期购买过程中的 优惠或者折扣等。上述两类与签到相关的营销模式是国内互联网平台的主 流模式代表。电商平台希望通过签到赠与客户积分或虚拟币 刺激其购买欲望的同时能够培养客户的忠诚度。本文从电商 企业角度考虑,以上述两类主流模式为切入点,详细介绍电 商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程序(假设
6、增值税税率和企业所得税 税率分别为 17%、 25%) 1 。(一)平台签到赠送各种虚拟币(电子币、淘金币以及 优惠券等)消费者不断签到将会在平台积累较多的虚拟币,当到达 某个值后则可以在后期消费中获得等价值的金额抵扣,类似 现金一样使用。对普通客户来说,此项签到获得虚拟币可以 说并未实际付出各种等价货币,仅是用其对平台的忠诚度即 获得了货真价实的商品或服务的价值抵扣。对电商企业来 说,此项抵扣并未获得相应的等价支付,但是却实实在在给 予了消费者商品服务的相关价格优惠。针对此类情况,可视同商业折扣或销售费用予以确认。1. 虚拟币直接抵扣案例一, 2015 年 13月合计 80 天,天猫平台某客
7、户通 过累计签到功能获得了平台赠送的虚拟币合计 400 枚(每次 签到赠送 5 枚)。根据天猫平台规定,当虚拟币合计 100 枚 以上后,可以 0.02 元/ 枚的价格充当实际货币在商品购买过 程中等额抵扣相关价款。 3 月份,该客户通过天猫超市购买商 品合计 188 元(不含税)整,其选择通过用天猫赠送的虚拟 币 400 枚抵扣商品货款 8 元( 400枚*0.02 元/ 枚),实际支 付 180 元,商品的成本合计 150 元整。针对案例一,无论天猫平台把赠送的虚拟币在账务处理 中作为折扣销售还是销售费用处理,在赠送虚拟币时并不需 要进行处理,待客户实际消费抵扣时再据实入账。第一种方法,视
8、同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根据准则的 规定,电商企业将其视为折扣销售处理的话,只需要按照折 扣后的金额据实入账即可,并同时结转相应的库存商品成 本。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180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某商品 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26.2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某商品 150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150 第二种方法,天猫平台将该项虚拟金币抵扣直接作为销 售费用处理。在此种情况下,则需要将客户抵扣的 8 元计入 “销售费用”,其他处理同第一种“视同商业折扣”处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180销售费用虚拟币抵扣 8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某商品 160.7 应交税费
9、应交增值税(销) 27.3 借、主营(其他)业务成本某商品 150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150 对比上述两种方法可以发现,两种方法收入分别增加153.8 元和 160.7 元,增值税分别增加 26.2 元和 27.3 元。进 一步计算可以发现,第一种方法比第二种方法少交增值税 1.1 元,少交企业所得税 1.725 元 (153.8-160.7 )*25%。因 此,采用视同商业折扣的处理方式在税收上对天猫平台更为 有利。2. 各种具体商品优惠券的抵扣 案例二,京东平台规定,消费者在其签到网页持续签到 能够获得各种不同类商品的抵用券,各种商品抵用券允许消 费者在相应的店铺或者京东自营购物过程中予
10、以抵扣,不过 优惠券相应的有效期比较短。消费者李某在 2016 年 8 月份的 签到活动中获得了一张食品优惠券 20元,价格满 188 元可抵 扣,有效期为 1 个月。 9 月初,李某通过京东自营平台购买食 品合计 300 元,抵扣 20 元,成本 200 元。根据案例二,可以分以下两种方法来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做法,通过“销售费用”核算。京东平台在李某 签到后向其赠送的各种商品优惠券并未实际抵扣,因此无需 做相关的账务处理。相对上述的虚拟币或子币来说,优惠券 的时效性和专属性都明显较强,导致其使用的普遍性和实用 性远不如虚拟币或电子币。从重要性角度来说,电商企业在 实际运营当中更多可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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