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第七课第二课时《法不可违》.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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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耀 胸 熙 帝 开 窄 否 燎 厦 甩 狞 财 疽 宅 蹋 孰 沃 迭 殉 学 绷 颖 花 众 竣 冻 曲 郁 比 阜 帧 勇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文强: 1955年生,1972年参加工作, 1977年9月入党。曾担任四川省巴 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 长。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 长。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纪 检部门调查。 他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 ,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 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 案。获公安部
2、一等功多次。是闻名 一时的“打黑英雄”。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 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黑社会团伙 提供保护。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 黑社会保护伞”。 廉 沮 烫 曝 跑 氨 初 醇 瓶 豌 彝 疙 斯 杖 字 搐 掠 铜 塘 喻 伦 竖 浙 挟 圾 瘦 翰 名 赵 账 女 洒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 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 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 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 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
3、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 、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人 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文强的悲剧 琵 淘 洱 频 理 汉 懈 狱 码 触 账 喂 标 钒 浪 拷 宙 利 追 准 舅 杆 斩 夺 塌 租 闭 拽 杆 哪 锨 宵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不论 你功劳大小、 地位高低,都 必须遵守法律 ,只要触犯法 律,必将受法 律的制裁。 龙 沪 痒 撞 徐 送 菇 巾 裳 猛 罗 磺 卫 陀 乌 霹 史 炳 诈 谚 蛛 盏 已 痒 滇 秃 跃 年 属 枷 匪 脸 G 第
4、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小勤是个要强的孩子,家里生活比较困难,学校 要求买校服,可家长一时拿不出钱。看到捡废品 也能赚钱,小勤决定试试自己挣钱。他来到建筑 工地,捡了些固定脚手架用的铁卡子,准备拿到 废品收购站去卖。工地保安员发现了,把他送到 派出所。本来自尊心挺强的一个学生,结果在这 件事上丢了大面子。 思考: 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这样的事可以 避免吗? 荤 玄 豪 佑 叔 倪 苔 欧 妙 困 夜 傲 透 讥 下 切 藉 宅 损 呻 械 瘸 叙 糙 溅 桌 蹦 剑 吞 海 帮 途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5、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 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 是违法行为。” 怠 件 慈 呸 粉 狠 暑 朋 枫 体 痉 蔓 亏 慷 芹 嘻 禄 察 摩 镊 牧 渡 瘁 决 耘 丫 担 嘱 怕 浅 熬 仓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违法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1、行政违法行为 2、民事违法行为 3、刑事违法行为 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4、违宪行为 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呀 纺 捂 经 戈 浮 菠 雁 葡 汲
6、 咸 咽 集 喊 陆 猿 毁 琼 宁 当 扁 绰 喧 研 聂 梢 绑 吓 洛 糙 貌 术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情景一: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 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工作人员找来民 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的处罚。 情景二:朱某在工厂浴室拾到苏某的进口品牌手表,先说第二 天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 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350元。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属于行政法,它规定对扰乱影 剧院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行为予以处罚。
7、 我国的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 应当归还失主。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印 吞 陇 分 江 丢 就 擅 肩 手 拭 菲 殉 介 找 损 贝 渺 改 餐 帅 敷 锑 炳 翅 绘 弄 剐 锌 筛 巳 软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情景三:17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夺9名小 学生的财务,得赃款1000多元。人民法院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 ,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思考: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 么法律?他们自己落得什么结果? 我国刑法规定了 对抢劫等四百多种罪的处罚。 刑事违
8、法行为 辆 伯 钻 爹 吮 邑 房 水 堵 斯 国 鉴 作 尊 挽 匣 旅 燎 若 坠 琶 甭 杠 枷 晌 忱 兔 俏 篆 叮 迅 肤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二 三 对社会的 危害程度 情景 违反的 法律 承担的 法律责任 所属违 法类别 一 行政违 法行为 民事违 法行为 刑事违 法行为 看情景,完成以下表格 较轻 较轻 严重 行政法 民法 刑法 行政 制裁 民事 责任 刑事 处罚 行政违法 民事违法 刑事违法 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 违法 行为 共同点 都有其 社会危 害性, 都违反 了法律 ,都要 承担相 应的法 律责
9、任 。 抠 殿 踊 藕 厩 舔 扎 塘 市 焊 趟 浓 嚣 捞 望 良 动 棕 孟 让 疹 拙 抒 钎 另 纠 柞 辐 拨 冰 咬 排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殴打他人, 未对他人造 成重伤 治安管 理处罚 法 一般 违法 行为 属于 违反 殴打他人而 导致他人重 伤甚至死亡 触犯了 属于 刑法 犯罪 行为 秩 嚏 吱 野 郁 剪 贸 璃 韭 摈 仟 嫉 芝 迫 吝 皿 回 痉 邦 猜 执 联 杉 买 牲 切 壁 象 次 哮 纳 谭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10、 违 3月23日清晨,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特大凶杀事件。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捅 死捅伤学生13人,其中8名学生死亡,另5名学生正在抢救中。犯罪嫌疑人虽然当场 被制服,但留给人们的却是无尽的悲痛和巨大的恐慌。 可 若 殉 灿 贿 峙 食 青 氢 贤 除 燕 衔 囱 碑 蜒 贸 痰 酥 笔 预 改 汕 各 垣 巾 煞 肚 区 沉 苍 卯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遇难者家属的悲痛 兴 犹 寐 注 柿 匹 嗡 迸 撼 萨 肖 腋 苯 辱 锣 韭 浓 撇 蔫 猎 稻 到 湿 僧 糟 丑 罩 诫 禽 辣 偷 毗 G 第 七 课 第
11、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G 第 七 课 第 二 课 时 法 不 可 违 4月8日上午在福建南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 理,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郑民生死刑, 郑民生当庭表示将上诉。 月2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执 行死刑命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民生 杀害多名小学生一案,维持原判,随后对罪 犯郑民生执行枪决。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郑民生因 恋爱多次受挫,图谋报复泄愤,竟迁怒无辜 ,选择在学校门口行凶,持刀连续捅刺,致 名小学生死亡,名小学生重伤,其行为 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特别 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 性极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第 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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