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金术》(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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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金术相关资料点金术,名篇,作者霍桑。出自作者短篇童话集神奇的故事,出版于1852年,集中共收入斩女妖、点金术、神奇的水罐、三个金苹果、神马柏伽索斯等5篇作品,都取材于希腊神话传说。点金术作者:(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美国小说家。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世家,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写作。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53年任美国驻英国利物浦领事,1857年后侨居意大利,1860 年回国专事创作。霍桑是一个思想上充满矛盾的作家。他抨击宗教狂热和教会虚伪,又把加尔文教派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他记叙新英格兰殖民地人民的抗英斗争,同时又对社会改革、技术进步和废奴运动抱怀疑、抵触
2、情绪。艺术上,他擅长揭示人物内心冲突和心理描写,充满丰富想象,惯用象征手法,且潜心挖掘隐藏在事物后的深层意义,但往往带浓厚的宗教气氛和神秘色彩。他称自己的作品是人的“心理罗曼史”,故文学史家则常把他列为浪漫主义作家。其代表作是以殖民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小说通过一个受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少妇海丝特白兰因犯“通奸”罪被监禁、示众和长期隔离的故事,暴露了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的冷酷虚伪,探讨了有关罪恶和人性的道德、哲理问题。其他著名作品,有描写祖先谋财害命其罪孽殃及子孙的长篇小说带有七个尖角楼的房子(1851),讨论善恶问题的长篇小说玉石雕像(1860),揭示人人都有
3、隐秘罪恶的短篇小说教长的黑面纱和表达作者正面理想的短篇小说石面人像等。点金术故事:从前,有一个很富的人,他是个国王,名叫美戴斯。他有一个小女儿,除我以外,谁也没听说过她。她的名字也许我根本不知道,也许完全忘掉了。因为我喜欢给小姑娘取怪名字,所以我就叫她金玛丽。 这位美戴斯国王非常喜爱金子,爱金子胜过爱世上任何东西。他珍视他的王冠主要因为它是用贵重的黄金做的。如果有什么别的东西让他喜爱,或者说喜爱的程度相当于他喜爱金子的程度的一半,那就是这个在他座椅周围玩得兴高采烈的小女孩了。但是美戴斯越爱他的女儿,他追求财富的欲望就越强烈。这个蠢人以为他能够为宝贝女儿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把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一堆
4、黄灿灿亮闪闪的金子留给她。因此,他所有念头和所有的时间都放在这唯一的目的上。如果他碰巧看到金色的晚霞,他就希望这些云彩是真正的金子,并且他能够把这些金子和云彩安全地塞进他牢固的箱子里。当小金玛丽手里抱着一束金凤花和蒲公英跑来迎接他的时候,他常常说:“嗨,嗨,孩子!要是这些花像它们的外表那样,都是金子的话,那才值得摘下它们来呢!”然而,在他早先还不是那么疯狂地追求财富的时候,美戴斯国王非常喜爱鲜花。他有一座花园,花园里种着世人所曾经看到过或闻到过的最大最美和最漂亮的玫瑰。这些玫瑰依旧种在花园里,就像美戴斯国王过去整天地观赏它们,嗅它们香味那时候一样的大,一样的可爱,并且一样的芬芳。但现在,如果他
5、观望它们的话,那只是在计算如果这无数玫瑰花瓣中的每一瓣都是薄金片,这花园将值多少钱。而且虽然他曾经爱好过音乐(且不管关于他的耳朵像驴子的耳朵这种传说),但是现在可怜的美戴斯的唯一音乐只是金币互相敲击的丁当声。最后(就像人们如果不注意把自己变得愈来愈聪明,那他们就一定会变得越来越愚蠢一样),美戴斯变得极端地不近情理;他对于不是金子的东西,几乎连看一看、摸一摸都受不了。因此,他养成了习惯,每天要在一间黝黑阴沉的房间里,在地下,在他王宫的地窖里花费大部分时间。他的财富就保藏在这里。每当美戴斯要寻找特别的快乐的时候,他就到这阴沉的洞穴里去,其实它比一所地牢好不了多少。他在这里仔细地锁上门,然后拿出一袋
6、金币,或者一只像洗脸盆大小的金杯,或者一根沉甸甸的金条,或者许多金沙,把它们从房间的阴暗角落拿到狭长的阳光下,这阳光是从地牢似的窗口处射进来的。他珍视阳光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没有阳光的帮助,他的财宝就不能闪光。于是他就计算起袋子里的金币;把金条向上抛去,当它落下来时接住它;把金沙捞起来从手指缝中滑下去;望着擦得晶亮的金杯四周映照出来的他自己可笑的脸容;并且低声自言自语道:“哦,美戴斯,富有的美戴斯国王,你是多么幸福的人啊!”但是从金杯光滑的表面照出来的他的脸容一直在向他打哈哈,看到这样子真令人可笑。这脸容似乎觉察到他愚蠢的举动,并且要淘气地取笑他。美戴斯自称为幸福的人,但他觉得还没有得到应有
7、的幸福。他的欢乐的顶点是永远达不到的,除非整个世界成为他的宝库,并且全世界都装满了应该全部都属于他的黄金。现在,我用不着提醒像你们这样聪明的小百姓,在很早很早的古时候,当美戴斯国王活着的时候,那时所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要是发生在今天我们的土地上,一定会被认为不可思议。另一方面,现今所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不但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古时候的人们也一定会对这些事情目瞪口呆。总之,我认为,我们的时代比古代更稀奇古怪,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必须把我的故事讲下去。一天,美戴斯像通常一样正在他的宝库中作乐,这时候他看见一个影子落在一堆堆的金子上面。他抬眼望过去,突然间他所看到的竟是一个陌生人的形象,这陌生人站在明
8、亮而狭长的阳光中!他是个年轻人,脸容红润,令人愉快。究竟这是由于美戴斯国王的幻想使一切事物都蒙上一层黄色呢,还是由于别的什么原因,他总觉得这陌生人看着他笑的笑容中含有一种金色的光芒。当然,尽管陌生人的身影遮断了阳光,但是现在有一道比以前更加明亮的光线照在所有堆起来的财宝上,连最远的角落也受到这光线的照耀。而当这陌生人笑起来的时候,就好像喷射出火舌并且进发出火花一样,一切都被照亮了。美戴斯知道他曾经仔细地用钥匙把门锁上,而且一般人的力量决不可能破门而入,到他的宝库中来,因此,他断定来人一定不是世间的凡人。他究竟是谁,这是用不着告诉你们的。在那时候,地球还是个新事物,被认为是赋有超自然力量的神常常
9、会降临,而这些神常常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关心男女和儿童的忧患与欢乐。美戴斯在这以前遇到过这样的神,因而再遇到一位神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快。这陌生人的神色如果不算是慈悲为怀的,也确实是非常和气,非常善良的;如果怀疑他怀有什么恶意,那完全是没有根据的。很可能,他的降临是要帮美戴斯一个忙。那么,除了增加美戴斯的累累宝藏之外,还有什么忙好帮呢?这陌生人四面打量了一下这房间,他那光彩夺目的面容对着所有堆在那里的金器财宝更显得神采焕发。他又转过脸来对着美戴斯。“你是个富人,美戴斯朋友!”他说道。“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别的房间藏有像你这个房间里堆着的那么多金子。”“我积得不算少不算少,”美戴斯用不满意的声调回答
10、,“但是,毕竟,当你考虑到我花了毕生之力才把这笔金子积聚起来的话,这就微不足道了。要是一个人能活一千年,那也许会有发财致富的一天!”“什么!”这陌生人惊叫道,“那么你还不满足么?”美戴斯点点头。“请问怎样才能使你满足呢?”这陌生人问道,“我很想知道为了好奇的缘故。”美戴斯踌躇了一会儿,沉思着。他预感到这个面带愉快的笑容、全身发出灿灿金光的陌生人到这里来,一定具有满足他的最大愿望的力量和目的。因此,现在是幸运的时刻到了,凡是他想得到、提得出的要求,他只要开开口就能获得一切可能得到、甚至似乎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所以他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在他的想像中,一座金山叠在一座金山上,他想像不出金山的增长有什么
11、止境。最后,美戴斯国王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这个主意确实像他如此热爱的发光的金属一样美好。他抬起头来,迎面望着满身光彩的陌生人的脸。“唔,美戴斯,”来客说道,“我看出你终于想出了能使你满足的事了。把你的愿望告诉我吧。”“这不过是这样,”美戴斯回答道,“我对于收集财富要花费这么大的劲感到厌倦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看到这金堆还是那么微小。我希望我摸到的一切东西都变成金子!”陌生人笑得张大了嘴,张得那么大,好像进发出一轮红日,充塞于满房之内,照耀着阴暗的溪谷、秋天的黄叶这块金块和金片非常像黄叶在阳光的金辉照耀下撒落在这溪谷之中。“点金术!”他叫喊道,“你实在值得赞扬,美戴斯朋友这样美妙的主意来。但你
12、肯定这一定会使你满足吗?”“那当然,”美戴斯说道。“你有了点金术之后决不会后悔么?”“怎么会后悔呢?”美戴斯问道,“为了获得最大的幸福,别的我什么都可以不要。”“那就如你所愿,”陌生人回答,一面挥着手表示告别,“明天日出时,你将发现你已被赋予点金术了。”于是,陌生人的身影变得极其明亮了,美戴斯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睛时,他只看到房内一道金色的阳光,在他四周是他花毕生工夫囤积起来的贵重金属在闪闪发光。那一晚美戴斯是否睡得着,故事没有说。可是,醒着也罢,睡着也罢,他的心境就像一个孩子的心境:就像第二天早晨他将得到一件无比美丽的新玩具似的。无论如何,山顶刚一露出黎明的曙光,美戴斯国王已经完全
13、醒了,他就把双臂伸出床外,去摸够得到的东西。他急于要证明陌生人应允的点金术是否真的已经实现了。所以他把手指放在床旁的椅子上,放在别的各种物品上,但使他很伤心很失望的是这些东西完全是原来的老样子。确实,他非常担心的是那个满身光辉的陌生人只是梦中人物,或者这陌生人只是同他开开玩笑。要是不管他有多大的期望,美戴斯仍必须满足于他用普通方法凑起来的那一点点金子,而不能手指一点就变成金子,那该是多么可怜啊,所有这段时间里,天空只显出黎明前的鱼肚白色,一道阳光照在天边,美戴斯还看不到阳光。他闷闷不乐地躺着,为他的希望的破灭而难受。他感到愈来愈忧郁了,直到最初的阳光照进窗口,把他头上的天花板染成金色。美戴斯觉
14、得这道明亮耀眼的金色阳光相当奇特地在白色床单上射出反光来。他更加仔细地望过去,使他感到非常吃惊和非常快乐的是,他发现这块麻织品已经变成最纯最亮的金子织物了!点金术随着第一道阳光来到他身上了!美戴斯突然跳了起来,欢乐得如痴如狂,满房间奔跑,碰上什么东西就握住什么东西。他抓住了一根床柱,它立刻变成了空心的金柱子。他把一块窗帷拉向一边,以便更清楚地看看他所创造的奇迹;窗帷穗子在他手中变得重了起来成了一大堆金子。他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来。他刚一碰到,这本书就呈现出现在常常遇见的装帧华美、烫着金边的书籍的样子来;而当他的手指一页页地翻过去的时候,嘿!它成了一捆薄薄的金片,书中所包含的所有的智慧变得难以阅读
15、了。他急忙穿上衣服,看到自己穿上了一套华丽绝伦的金子衣服,他欣喜若狂了。这套金子衣服的分量虽然给他增加了一点负担,但它仍然保持着柔软的性质。他抽出小金玛丽给他缝过的手帕,它也成了金子,手帕边上这可爱的孩子所缝的整齐好看的针脚成了金线!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最后一个变化并不使美戴斯国王十分高兴。他宁愿他的小女儿手工艺晶保持着她爬上他的膝盖并把它放在他手中那时候的原样。但是为一件小事使自己烦恼是不值得的。美戴斯从口袋里拿出眼镜来戴上,以便更分明地看看他所做的事。那时候,普通人用的眼镜还没有发明,但国王们都已经戴上了,否则,美戴斯哪来的眼镜呢?可是,使他非常困惑的是,这副眼镜玻璃虽然极好,但他发现不能用
16、它来看东西了。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因为,把眼镜一拿出来,透明的镜片就变成黄色的金片了,失去了眼镜的作用。这使美戴斯感到很不方便,即使用他全部财产,他再也买不到一副可用的眼镜了。“然而,这算不了什么,”他非常冷静地想,“我们指望大的好处,就不能不接受一些小的不方便。点金术值得牺牲一副眼镜,至少没有牺牲目力本身。我自己的眼睛可作一般的用途,小金玛丽马上就要长大成人,可以念书给我听。”聪明的美戴斯国王由于好运而兴高采烈,他觉得王宫不够宽广,容纳不下他了。因此他走下楼去,一面笑着,一面看到他下楼时手扶过的扶梯栏杆变成了一根根发亮的金条。他举起门闩(它刚才还是铜的,他的手指一离开它就变成金的了),走进
17、花园里去了。他在这里看到许多盛开的美丽的玫瑰花,还有许多刚开放的和十分好看的含苞待放的玫瑰花。清晨微风吹来,玫瑰花香非常醉人。它们柔和的玫瑰红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景色之一;这些玫瑰花看来多么温和,多么端庄,并且充满多么甜蜜的宁静。但是美戴斯却能把玫瑰花变成在他看来远为珍贵的东西。于是他在花丛中费力地走来走去,并且丝毫不知疲倦地实行他的点金术,一直点到每朵花,每一朵蓓蕾,甚至有些花朵的花蕊里的虫子都变成金子为止。在这件壮举完成的时候,美戴斯国王被请去吃早饭了。清晨的空气使他胃口大开,他急急忙忙地回到宫殿去。美戴斯时代国王的早餐通常是什么样的,我实在不知道,现在也不能撇开故事来进行考察。可是,我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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