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股权激励税收政策.doc
《2019年股权激励税收政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年股权激励税收政策.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股权激励形式股权激励形式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向其雇员发放(内部职工)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 他条件,可凭该认股权证按事先约定价格(一般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认购 公司股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1998)9 号号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 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 公司一定
2、数量的股票。 上述“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 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 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 “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 “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 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财税财税200535 号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通知 自自 2005 年年 7 月月 1 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
3、一)股票期权的特征 1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不购买公司的股票; 2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经营者的; 3. 经营者在受聘期内按协议获得这一权利; 4. 期权的内在价值表现为“期权价” ; 5. 与股票的区别在于,股票是用钱去购买的,而股票期权是在交了保证金后无偿取得的。 (二)股票期权的操作方式 1.买方与卖方商议; 2.买方支付约定的保证金; 3.买方获得在一定期限内按协议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4.超过期限,买卖双方的合同义务自动解除。 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 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 量本公司的
4、股票。 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95 号号 1、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在达 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更明确一点讲,这个授予日 期就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要求将限制性股 票实际登记在被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上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 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 目前,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的
5、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 售期不得少于 1 年。 3、解锁期 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 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 售了。 4、惩罚性条款 一般,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会规定一些惩罚性条款,分授予前和授予 后。如果当期员工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解禁条件,则当期可以解锁的股份就终止解锁,一 般由上市公司根据当初计划中的惩罚性条件进行回购或注销。当然,当期的惩罚不影响其 他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 所称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
6、获得规 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 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95 号号 (一)股票增值权的特征 1. 是公司授予经营者的一种享受公司增值的权利; 2. 公司价值上升,经营者可通过行权获得升值收益; 3. 公司一般会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 4. 股票增值权通常以现金形式实施; 5. 股票增值权一般要有 6 个月的持有期; (二)股票期权的操作方式 股票增
7、值权收益=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授权股数或股票份数 =公司增值额授权股数或股票份数 ESPP股票认购非期权股票认购非期权 或者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的雇员,按当期市场价格的一定折价转让本 企业持有的其他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股票等有价证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1998)9 号号 补贴补贴 或者按一定比例为该雇员负担其进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
8、贴收入有关征收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1998)9 号号 相关法律相关法律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48 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公司字2005151 号 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 20068 号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6175 号) 关于规范国有控
9、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8 171 号 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2 号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667 号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2 号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 200115 号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 1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一)
10、(2006 年 6 月 8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 号2 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 号5 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40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95 号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 512 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030 号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6902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5482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 3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 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190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46 号 国家
12、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第 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附英文) 国税发1999241 号 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 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345 号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 税200535 号)第一条的规定,现行有关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仅适 用于以上市发行的股票为内容,按照规定
13、的程序对员工实施的期权奖励计划。因此,该公 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能按照财税200535 号规定缴 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国税函20071030 号号 2007-10-09 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同)含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同)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 股票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35 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国税函2006902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95 号号 财税200535 号、国税函2006902 号和财税20095 号以及本通知有关股权激励个人 所得税政策,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其中上市 公司占控股企业股份比例最低为 30%(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 。 间接持股比例,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上市公司对一级子公
15、司持股比例超过 50% 的,按 100%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9461 号号 员工接受雇主(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凡该股票期权指定的股票 为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股票的,均应按照财税200535 号文件进行税务处理。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6902 号号 授权所得授权所得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 所得
16、征税。 财税财税200535 号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通知 自自 2005 年年 7 月月 1 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行权所得行权所得 员工行权时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 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 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 为工资薪金所得
17、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财税200535 号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通知 自自 2005 年年 7 月月 1 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所得计算所得计算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 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财税财税200535 号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
18、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通知 自自 2005 年年 7 月月 1 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所述“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 ,一般是指员工行使股票期权购买股票 实际支付的每股价格。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上述施权价可包括员工 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格。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6902 号号 凡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 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的,该项价差收益应作为员工 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
19、得,按照财税20053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6902 号号 部分股票期权在授权时即约定可以转让,且在境内或境外存在公开市场及挂牌价格(以 下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员工接受该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应作为财税200535 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所述的另有规定情形,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一)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属于员工已实际取得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应按 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 3
20、5 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 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 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属于财 产转让所得,按财税200535 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三)员工取得本条第(一)项所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 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6902
21、 号号 认购权转让所得认购权转让所得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 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财税200535 号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通知 自自 2005 年年 7 月月 1 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所述“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 ,一般是指股票期权转让收入。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 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 余额,作为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 关于个人股票期
22、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6902 号号 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 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 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被授权人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 份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9461 号号 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
23、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 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 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 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 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 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 票份数-被激励对
24、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 性股票总份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9461 号号 所得境内外来源划分所得境内外来源划分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外来源划分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 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190 号)有关规定,需对员工因参加企业股票期 权计划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确定境内或境外来源的,应按照该员工据以取得上述工资薪 金所得的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比例计算划分。 财税财税200535 号号 财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9 股权 激励 税收政策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491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