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单元四瑕疵民事行为的处理.ppt
《学习单元四瑕疵民事行为的处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单元四瑕疵民事行为的处理.ppt(3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学习单元四 瑕疵民事行为的处理,主要内容,2,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专题二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专题三 欠缺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专题四 民事行为无效的后果,了解分类及意义;理解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效力;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瑕疵民事行为的类型;民事行为无效后果。,能够根据相关的理论和法律规定,判断具体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处理民事行为纠纷。,培养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学习目标,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自然事实,行为,民事行为 事实行为,自然人的出生、死亡 自然灾害的发生 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否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事件,状态,时间的经过等,
2、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合法行为 非法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以发生一定 的法律后果为目的,情境1,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店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发生争议。于是,乙和甲店主找到讲理镇法律服务所请求处理:争议的焦点是关于本案“假一罚十” 的问题。 甲店主认为:A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 B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 C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乙认为:D.该承诺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任务:如果你是讲理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
3、,你认为甲和乙的观点哪个正确?,情境2,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甲要求乙交钱买房,乙不同意。发生争执,正巧镇法律服务所主任艾百姓在村里。艾主任会如何做呢? 甲主张: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乙主张: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C.自己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任务:如果你是艾主任,你将如何处理?,情境3,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
4、“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甲与乙的家人起了争执,居委会请司法助理员甄有名去一起处理此案,现本案争执的焦点有以下几个: 乙的家人主张:A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甲主张:C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任务:如果你是甄有名,你会如何处理此案?,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民法通则54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特征 1、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3、是
5、合法的民事行为,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以成立需几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双方、多方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 成立要求不同 2、以发生效果的内容是财产性的还是身份性 财产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 意义:适用的法律不同;内容不同 3、以取得利益有否对价仅对财产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对行为人责任的认定,4、以成立是否需交付实物 诺成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 成立时间不同 5、以是否应当具备特定的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要式法律行为中,若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形式要件,则民事行为不成立或不生效 6、是否以给付原因作为成立要件(财
6、产法上的行为) 有因法律行为、无因法律行为 意义:有因行为,原因不在,行为无效,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7、以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 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区分意义:从行为具有附随性 8、行为的效力发生的时间生前行为、死后行为 9、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单务、双务行为,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民事行为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 标的。即所进行特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是实施民事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 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必须完整地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表现于外部。,(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
7、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特别要件 (二)形式要件 必须符合约定或规定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视听资料 4、推定形式 5、沉默形式,专题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情境1 处理,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情境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乙的D主张是正确的,当尊重。,专题二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民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习 单元 瑕疵 民事行为 处理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648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