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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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董重成 哈尔滨工业大学,GB50019-2015,1 GB50019-2015修订背景、原则及适用范围 2 GB50019-2015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736异同 3 GB50019-2015强制性条款 4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5 室外气象参数的统计方法 6 供暖内容 7 绝热与防腐,交流内容,1 GB50019-2015修订背景,GB50019-2003,GB50736-2012,2012-01-21发布 2012-10-01实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G
2、B50736-2012编制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件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下达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 2008年12月24日,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年12月2日在北京通过审查 2012-01-21发布 2012-10-01实施 2012年8月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进行宣贯,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1.0.2 规范适用范围。
3、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民用建筑,其中包括居住建筑、办公建筑、科教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交通邮电建筑、文体集会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等。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其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均应符合本规范各相关规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是针对某些特殊要求、特殊作法或特殊防护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本规范的全部内容都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的设计,一些通用性的条文,应参照执行。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应执行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适用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标函201130号文件 下达了以工业建筑采
4、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标准名称, 对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修订任务。,1 GB50019-2015修订背景,工业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012. 12. 12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修订情况,2013年12月10日 通过审查 2016年2月1日实施 原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同时废止 。,1 GB50019-2015修订原则,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 编制完成后将成为我国工业领域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通用规范,修订要维
5、护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先进性,要在基础理论水平、工艺技术水平、质量上、合理性、适应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达到较高的高度。 3 立足GB50019-2003的主要结构,扩充、细化工业部分内容,注重规范的完整性,并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 5 增加近年来的新技术、新方法、体现新政策,力求合理完善; 6 协调与现行的本专业各行业规范之间的关系,吸纳他们中先进、通用的内容 7 协调与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规范的关系,借鉴其先进适用部分,避免互相抵触。 8 学习和借鉴国外标准的规定、方法,结合国内国情,吸纳有益的国际经验。 注意与相关的卫生、环保、安全、节能标准之间协调一致。 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发扬技术民主,按照
6、标准修订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工作。,现行行业规范,1机械工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JBJ10-96 2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DLT 5165-2002 3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5035-2004T 4合成纤维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3042-2007T 5煤炭工业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466-2008 6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HGT 20698-2009 7水利水电工程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SL 490-2010 8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SHT3004-2011,调查研究,1、搜集整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
7、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并对反馈意见集中处理。 2、各行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实施情况。 3、调查研究工业生产中会产生劳动卫生问题的主要废气污染源,污染物种类以及这些污染物的净化工艺。 4、调查研究近些年出现的先进理论、先进工艺、先进方法。 5、调查研究现有的室外计算参数是否满足使用的需要,是否需要扩充。 6、调查研究国外同类标准的情况。,编制单位,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治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
8、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广州大学 重庆大学 东华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湖南大学,参加单位: 7个企业,1 GB50019-2015适用范围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
9、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以及生产工艺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设计。其中适用于构筑物,主要是指在构筑物内生产工艺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 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是针对设计标准、装备水平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特殊作法或特殊防护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本规范的全部内容都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的设计。“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是指如军事用途的建筑物,对空气中细菌、病毒有净化要求的医疗建筑物,人防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设计,应执行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2 GB50019-2015主要修订内容,调整、增加 1、对适用范围进行调
10、整; 2、将空气调节冷热源名称调整为冷源与热源,监测与控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3、增加了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局部排风罩、防火与防爆、有害气体净化、真空吸尘、粉尘输送、喷雾抑尘、排气筒、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矿井空气调节、绝热与防腐等相关规定。 4、增加了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局部送风的计算。,GB50019-2015内容,共分13章和11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矿井空气调节、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等。,GB50019-2015目次,1 总则
11、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5供暖 6通风 7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8空气调节 9冷源与热源 10矿井空气调节 11监测与控制 12消声与隔振 13绝热与防腐,GB50736-2012 1 总则 2 术语 3室内设计计算参数 4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5供暖 6通风 7空气调节 8冷源与热源 9监测与控制 10消声与隔振 11绝热与防腐,7 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7.1 一般规定 7.2 除尘 7.3 有害气体净化 7.4 设备布置 7.5 排气管 7.6 抑尘及真空清扫 7.7 粉尘输送 10 矿井空气调节 10.1 井筒保温 10.2 深热矿井空气调节,增 加 内 容,GB500
12、19-2015附录,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 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 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 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设计用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 附录H 自然通风的计算 附录J 局部送风的计算 附录K 除尘风管的最小风速 附录L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空调工况制冷量,原GB50019-2003附录,附录A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 附录B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 附录C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附录D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13、附录E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 附录F 自然通风的计算 附录G 除尘风管的最小风速 附录H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 附录J 设备和管道最小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 前言 十三、取消“室外气象参数”表,另行出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气象资料集。,3 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25条 (GB50736.36条) 供热4条: 5.4.12、5.5.2、5.7.4、5.8.17、 通风13条:6.1.13、6.2.2、6.3.2、6.3.10、 6.4.7 6.9.2、 6.9.3、6.9.9、6.9.12、6.9.13 6.9.15、6.9.19、
14、6.9.30、 空气调节1条: 8.5.6、 冷源与热源4条:9.1.2、9.4.4(4)、9.7.12、9.11.3 矿井空气调节1条:10.2.12、 监测与控制2条: 11.2.11、11.6.7,3 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强制条文确定原则 用词:必须、严禁 公告发布明确具体条款 强调必须严格 执行 印刷醒目黑体,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5.4.12 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管材的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辐射供暖所用的加热管有多种塑料管材,这些塑料管材的使用寿命主要取决于不同使用温度和压
15、力对管材的累计破坏作用。在不同的工作压力下,热作用使管壁承受环应力的能力逐渐下降,即发生管材的“蠕变”,以至不能满足使用压力要求面破坏,壁厚计算方法可参照现行国家相关塑料管的标准执行。 GB50019-2003、GB50736-2012,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5.5.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仓库。 新增条文。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甲、乙类厂房不得采用明火供暖。由于甲、乙类厂房或存储场所内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质,而一般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加热器表面温度均较高,从安全角度考虑,严禁在甲、乙类火灾危险环境中采用。,GB50016-2
16、006, GB50045-95 同时作废 GB50016-2014 2015.5.1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GB50019-2003版强条 5.5.5 燃气红外线辐射加热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加热器的辐射强度、安装角度由生产工艺要求及人体舒适度确定。除工艺特殊要求外,不应低于3m;(GB50736) 5.5.7 当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量超过按厂房0.5次/h换气计算所得的空气量时,其补风应直接来自室外。(GB50736),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5.7.4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温控装置。 电供暖系统温控装置要求。 从节能
17、及安全角度考虑,要求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增设相应的温控装置。 GB50019-2003、GB50736-2012 文字叙述不同,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5.8.17 供暖管道必须计算其热膨胀。当利用管段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供暖管道设置补偿器的要求。 供暖系统的管道由于热媒温度变化而引起热膨胀,不但要考虑干管的热膨胀,也要考虑立管的热膨胀。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重视。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管道的自然弯曲补偿是简单易行的,如果这样做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根据不同情况补偿器。 GB50019-2003、GB50736-2012,GB50019-2015
18、强制性条文,6.1.13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不同的物质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2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3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排风系统的划分原则。 1 避免形成毒性更大的混合物或化合物,对人体造成危害或腐蚀设备及管道,如:散发氰化物的电镀槽与酸洗槽散发的气体混合时生成氢氰酸,毒害更大; 2 为防止或减缓蒸汽在风管中凝结聚积粉尘,从而增加风管阻力甚至堵塞风管,影响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3 避免剧毒物质通过排风管道及风口窜入其他房间,如:将放散铅蒸气、汞蒸气、氰化物和砷化氰等剧毒气体的排风与其他房间的排风设为同一系统时,当系统
19、停止运行,剧毒气体可能通过风管窜入其他房间; GB50019-2003、GB50736-2012 要求多,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6.2.2 放散极毒物质的生产厂房、仓库严禁采用自然通风。 新增加条文 放散极毒物质的厂房不得采用自然通风的规定。 自然通风将引起极毒物质的扩散。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将毒物危害程度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轻度危害、轻微危害5级,本条文中极毒物质是指会放散于空气中产生极度危害的物质。根据上述分级标准,我国常见的极度危害物质及行业见表1。,表1 常见极度危害物质及行业,GB50019-2015强制性条文,6.3.2 下
20、列情况之一时,不应采用循环空气: 1 含有难闻气味以及含有危险浓度的致病细菌或病毒的房间; 2 空气中含有极毒物质的场所; 3 除尘系统净化后,排风含尘浓度仍大于或等于工作区容许浓度的30%时。 不应采用循环空气的限制条件。 排风中仍然含有污染物质,再循环使用不当将造成污染物质的累积,房间内污染物浓度将越来越高,因此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使用循环风。 GB50019-2003,GB50019-2003版强条 5.1.10 凡属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第3.1.9条的规定;人员所在房间不设机械通风系统时。应有可开启外窗。 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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