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服务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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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服务方案一、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方案的背景(一)业务背景近年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现状不容乐观, 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包括:第一,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投入的资金缺口较大。虽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 在不断加大,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政府财力投资不均 匀,很多城市都存在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还本付息压 力大。目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产业规划建设仍是我国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各方面投入仍将持续加大。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实践 来看,以政府为主导的融资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产业结构 调整的主要资金来源,社会化融资手段匮乏,形
2、式相对单一 是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2014年以来,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 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 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地 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 351号)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等系列文件,据此地方政务债务 的举债方式、举债主体、担保方式等发生了巨大变革。在此 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学习中央规定,在保持政府债务融资 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财政部引导的政府融资创 新模式,先后出具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 从实践来看,股权
3、投资基金金融服务方案不会新增各地方政 府债务水平,并能成为新的融资来源,因此,各地方政府对 该业务模式合作意向较强,合作前景广阔。(二)业务开展情况目前,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 行巳尝试开展此类业务。天津、长沙、武汉等属地分行也积 极与当地政府接洽合作,积极探讨该业务合作模式。(三)政策依据股权投资基金金融服务方案作为一种新的业务模式,是 由若干基本产品和流程组合而成,因此,涉及的相关政策、 法律法规相对较多。主要涉及银监会、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合伙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担保法、物权法等以及各地方政府 的具体政策及税收安排。从目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看,从 同业实践看,推广该业
4、务模式适逢其时。二、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方案的意义及必要性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监管环境更加严格、信贷规模和 风险资产约束与业务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的经营环境下,商业 银行在客户建设、稳存增存、增加收入等方面压力较大。只 有依靠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流程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 脱颖而出,取得先机。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方案是43号文出台后催生的新的业 务合作模式,目前巳有部分同业在积极实践叙做。在此条件 下,既有同业好的实践、好的模式及经验作为参考借鉴,又 可在该模式被全面复制铺开前,快速推出具有我行特色的业 务合作方案,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先入为主占领市场拓展业 务,进而促进我行客户建设、稳存增存及收入增加(特
5、别是 中间业务收入)。因此,现阶段推出该创新金融服务方案对我行创新转型 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三、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方案目标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服务方案是批发银行积极适应市场 需求的创新服务方案。该方案实现了各分行所在区域重要融 资主体融资模式的突破,帮助区域政府等降低政府负债的同 时,满足区域优质融资主体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 国企改革等必要的融资需求。同时,符合我行阶段性发展需 求,有效支持全行的整体经营目标实现,通过有针对性的拓 展、续作优质和战略型客户,积极维护目标客户关系,进一 步把握市场商机。该方案的推广,建议遵循“试点分行、总量控制”的原8则,即:优选具备条件的
6、区域分行先行试点推广,首期业务 总量暂定为600亿元。由总行结合分行综合管理能力和客户 条件平衡和监测管理。(二)产品模式 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模式是:,、自有资金(我行)或理财资金 /;第三方增信机构i 丨、, I ;资金代持方丨,i*Li 、 /GP (基金管理公司) 优先级LPi, LP2 劣后级LPU 12.(回购方)/、 /基金托管银行(我行)项目主体1项目主体2项目主体FFW股权投资基金的基础模式是银行通过自营投资、或 发行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募集资金,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单 一信托计划组合的形式作为资金代持方,成为基金的优先级 投资者或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与作为一般合伙人的 基金
7、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到期后,由我行认可的指定企业完成对股权及溢价部分 的无条件全额回购。基金存续期内,向满足基金定位的企业 进行投资。基于该基础模式,通过不同角色的组合和设定,该结构模式可进行以下演变及扩展:状态序号具体内容1承担股权回购义务的企业可以在基金成立之初作为劣后级 有限合伙人参与到基金的成立之中,约定该企业不得提前 退出或转让股权份额;承担回购义务的企业可以是一个或 者多个。2可由单一优先级LP或多个优先级LP共同组成基金成立前3根据回购方财务水平,可要求我行认可的第三方公司为回 购义务进行担保,以保证我行资金的安全性;或者进一步 要求财政等部门
8、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及款项安排,明确回 购款项的差额补足协议,要求财政部门设立偿债专户等。4基金管理公司的选择可以选择已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约定 回购方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者进一步由我行成立基金管 理公司,更好的完成对我行股权投资基金类业务的管理。5可在合同文本中约定优先级与劣后级合伙人投资资金可分 期、同比例到位。6优先级与劣后级合伙人可约定投资资金比例;可明确劣后 级合伙人出具资金不进行投资操作,作为回购备付金进行 投资收益的分期支付、并优先用于股权回购。(可进一步提 高我行综合收益)7可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也可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 进行债权投资;8可投资于新建公司,也可增资于已注册企业;
9、基金运作中9可仅限对单一主体进行投资,也可在约定基金使用范围的 情况下,向多个主体进行投资操作。10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成立子基金,实现我行跨区域、跨机构 的业务操作。11基金回购方应无条件全额回购优先级LP所持约定股权基金到期后12必要的情况下,回购方应协调国资委、税务局、财政局等相 关单位的回购流程操作。13授信发起时,劣后级LP、股权回购方、基金投资主体企业 均可作为授信主体进行业务发起。其他事项14基金类型可根据投资定位、回购企业性质等定位为园区发 展股权投资基金、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投资 基金、国有企业改革投资基金等。(二)准入标准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服务方案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现阶
10、段, 是满足各分行所在区域应对政府控负债、调结构的发展需求, 对我行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客户拓展均有重大的战略意 义。根据我行发展规划,对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发展拟原则 设定为:优先续作重点优质存量客户的到期业务、优选战略 性重点新增客户开展合作,严控回购企业违约风险,严把资 金操作流程。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之初,建议优选以下板块进行基金的1、重点支持优质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2、重点支持具有国家补贴政策的区域产业基金。3、重点支持区域工业企业产业链建设基金。4、重点支持国资改革专项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间,严格按照我行固定资产贷款 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委托 贷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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