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PPT】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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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 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南京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赵一明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突发公共事件定义与分类,政府使命: 1、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 2、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定义: 1、突然发生的 2、危害或可能危害社会 公众生命、健康、利益的 重大事件 内容:分四大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三类突然发生的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 2、学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在校学生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危人群,根据近几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计分析表明: 1、冬春季是学校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 2、夏秋季是学校肠道传染病和
2、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认定,认定条件: 1、3位以上专家评估 2、国家、省、市、区县 卫生行政部门确认 3、国家、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有权发布信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依据卫生部、教育部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卫监督发2005431号)第五条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级别,南京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体系,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具体负责预警、防控、 应急处置等技术服务 (南京市中小学卫生 保健
3、所网站 http:/); 常态情况下负责落实 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 办法的有关要求。,接受市卫生局信息,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防;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依靠科学,提高素质。,一、学校如何做到“有效预防”,1、依法治校(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2、提供卫生基础保障(人、财、物); 3、建立和健全组织管理网络、相关规章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 4、落实健康教育及传
4、播活动; 5、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发挥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班级卫生员、红十字会员的作用; 7、提高学校全员参与的程度。,“教育要以人为本,人要以健康为本”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治校,教育法第44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第32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
5、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食品卫生法第8条:食品卫生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卫生要求(10项)。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2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第517条为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学校卫生保障条件,特别是“进出口”设施 是衡量“教育现代”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20条: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6条:学校教学建筑、
6、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7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8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9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必须正确处理好学校教育教学第一要务和学生在校健康安
7、全第一责任的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1、晨检与考勤制度 2、通风与消毒制度 3、卫生清扫制度 4、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5、师生定期体检制度 6、除“四害”制度 7、预防接种核验制度,对食物(饮用水)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应做到“严格防范、餐餐留样,快速抢救、及时报告”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2、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 3、食物中毒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4、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食堂各项规章制度 6、食堂各类台帐建立制度,健康知识掌握 终身享用 健康行为养成 终身获益,学校必须开展的健康教育宣传日,1-4月呼吸道
8、传染病预防教育 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 4月7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爱国卫生月) 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 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6月6日“全国爱眼日” 9月20日“全国爱牙日” 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 11月第一周“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 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卫生室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构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职责要求成为学校的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1、健康教育宣传 2、卫生监督(学生健康、学习时间、教学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 3、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协助学校领导小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 4、红十
9、会工作 5、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学校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和书面建议,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 卫生室(保健室)设置的其它作用: 伤病应急处置,作为疑似传染病人临时隔离区,如何做到“科学预警”,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依据各类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一般规律; 3、依据各级卫生专业部门的监控信息分析通报(卫生站、卫生所、医院、疾病控制中心); 4、依据学校对传染病多年监控的实践经验(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卫生专业部门报告情况)。,预警方式与级别,市教育局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完善预测预警机制 。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包
10、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一般划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学校传染病高发期一般规律 (特指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学校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呈显性方式,有“来势凶猛、波及面大”的特征。 学校其它类型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呈隐性方式,有待健康教育、健康意识、健康行为来防范。,学校食物中毒高发期一般规律 (特指细菌性中毒),从南京市近几年监控情况看:晚餐比中餐发生率高 快餐比校园餐发生率高,如何做到“高效处置”,高效,早报告早处置 控制第一代传染病人,
11、隔离(救护) 消毒 免疫屏障95% 停课 启动全面晨检,“凡事预则立”,责任明确落实,工作流程规范,校医室或卫生保健室上墙,食堂餐厅上墙,南京市教育局、卫生印发 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体200344号),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的落实 是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要职责,一、指定报告人(第一时间报告) 二、报告对象(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疑似食物中毒向当地卫生监督所,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数、已采取的应急防控措施等) 四、关于实施人性化管理疏通学生投诉渠道问题 五、关于学校面对新闻媒体的问
12、题(无权发布定性信息,校级领导专人接待) 相关外交措辞(疑似事件已报告、正在调查处理之中,最终原因要由卫生监督或防疫部门认定,学校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学校预防制度及规范化管理的介绍等),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工作规范 南京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印发(宁卫疾控200635号),1、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和监测规范 2、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规范 3、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隔离规范 4、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消毒规范 5、学校和托幼机构因传染病停课规范 6、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接种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和监测规范,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
1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健康教育课,其他学段开设健康教育讲座;结合相关“卫生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2、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小学入学时,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接种率登记簿”,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补种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南京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宁卫疾控200632号)实施; 3、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建立健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工作流程;健
14、全并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考勤晨检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和保洁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定期体检制度、除“四害”制度等),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4、学校和托幼机构考勤晨检工作应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教师负责、班级卫生员协助进行;在班级中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及时进行排查,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缺勤记录规范:6课时为1天,3课时为半天)。 呼吸道传染病是学校和托幼机构高发疾病及重点防控对象。
15、晨检监测的主要疾病是:非典型肺炎、肺结核、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手足口病、原因不明疾病等;晨检监测的主要疾病症侯群为:发热、咳嗽、头痛、咽痛、红眼、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5、学校和托幼机构一旦暴发或流行传染病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年级、班级联动,严格实施考勤、晨检、巡视和“每日一报”工作,杜绝病休学生带病到校到园。按照当地卫生行政、疾病控制部门要求落实防控工作,协助发放告家长书。 6、传染病患病学生和监护人有义务向学校班主任教师报告病情,班主任教师有责任向学校疫情报告人反馈相关信息。学校和托幼机构对不履行义务、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严肃批评教
16、育。,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规范,1、报告及时限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
17、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隔离规范,1、疑似传染病临时隔离 学校和托幼机构在考勤晨检以及上课期间发现监测症侯的病人应首先在学校门卫室或卫生保健室临时隔离,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孩子到医院就诊。 对发热38以上,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临时隔离及时就诊。 学校期中、期末及升学考试期间发生上述情况也必须实行临时隔离考试,同时班主任教师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孩子到医院就诊。 2、传染病隔离 已确诊的传染病严格执行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
18、者隔离治疗期及接触者观察处理期一览表要求进行在家休养隔离,医院病休证明不能作为传染病隔离依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消毒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一旦暴发或流行传染病时必须落实开窗通风工作,并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2005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江苏省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DB32/776-2005)实施消毒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消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学校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在学生离校后实施消毒工作或聘请专业消毒队伍消毒。,学校和托幼机构因传染病停课规范,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各级疾控中心提出停课防控措施的书面建议,学校根据疾控中心的建议,对班级或年级停课报上级教
19、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全校停课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接种规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免疫程序规定的疫苗(计划内疫苗)必须强制执行。非免疫程序规定的疫苗(计划外疫苗)采取自愿接种原则。 1、如学校和托幼机构一旦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需要预防服药和应急接种建立免疫屏障,以避免疫情扩散,服药、接种率须达95%以上; 2、服药、免疫接种是一项技术要求高、且责任重大的工作,必须由卫生防疫部门人员组织实施,严格各项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以发放卫生防疫部门提供的告家长书形式组织好动员和宣传工
20、作; 3、告家长书的规范内容为:有关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服药或接种疫苗的作用(疫苗的品种、禁忌症、副反应)和价格,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服药或接种疫苗的时间地点,家长回执。,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严把关口,执行规范,强化考核; 达到卫生、安全、营养、价格合理的标准; 形成一保师生健康安全、二保教育形象、三保自身平安的共识; 落实规范化、长效管理目标; 最终实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建议在食堂办公室 上墙警示,学校必须依法开办和管理食堂,一、硬件设施达标且经过区县卫生监督部门的
21、监督许可 二、依法获得开办和经营的资质标准 1、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区县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属地化管理。 2、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区县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属地化管理,必须通过体检)。 3、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 4、其他相关证(使用燃煤、燃油许可证等) 三、经过科学民主决策。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以何种方式开办(学校自办、承包、快餐引进等)或改变其方式应在具备硬件条件、资质条件以及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决定。 四、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超市后勤服务社会化,学校法人始终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
22、一责任人,学校管理或监管责任不容推卸。,学校食堂场所面积标准,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标准: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以上。 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非住宿制中小学 0.3m2/生均,住宿制0.6m2/生均(均指有餐厅) ; 高校1.0m2/生均(国标)。 针对目前我市部分中小学无餐厅的现实状况,食堂功能间(除餐厅)面积总和的底线应达到0.1m2/生均。,学校食堂功能间设置标准,功能间设置及流程合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卫生技术监督部门对新建、改
23、建、扩建实施监督) (1)遵循食品加工流程(粗精、生熟、污洁)的原则,(进货通道)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面点间)备餐间;另设洗消间、库藏间(主食、配料)、办公室、更衣室 (2)中小学食堂不设熟食间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体艺20024号)“学校食堂制作凉菜必须予以限制”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七条设施卫生要求(摘要) (1)食堂周边25米内不设暴露式的厕所、粪池、垃圾站(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烹调间(制作间)用气用油必须办许可证,保证安全。
24、(3)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4)功能间墙壁有高出地面1.5米,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 ; (5)墙顶防尘、无漏水现象,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 ; (6)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 (7)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生区域定义,一、食品处理区(划分3个等级) 1、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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