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法制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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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许昌市安监局宣教中心杜自力,Company Logo,安,理,全,管,培,课,训,安全管理法制篇,第二讲,Company Logo,安全法制篇目录,一、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介绍,三、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二、安全生产法概论,四、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五、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 规体系介绍,法,Company Logo,我 国 法 律 法 规 架 构 体系,法 律(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省市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政府规章(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规章,宪 法(根本大法),Company Logo,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2、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国际公约,安全生产制度,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一般法和特别法 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特别法 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劳动法工会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 铁路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电力法 建筑法 民用航空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 安全生产行政法律 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 安全生产刑事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主要罪名是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下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
3、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5号),Company Logo,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规,Company Logo,国务院常委会审议通过 工伤保险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法规20余部,Company Logo,国务院常委会审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4、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规,Company Logo,行业标准 MT、LD、 YJ、HG、AQ,国家标准 GB,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Company Logo,重要安全评价标准 安全评价导则 安全预评价导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民爆器材安全评价导则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安全生产标准,Company Logo,重要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标准,Company Logo,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5、,行政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法确定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Company Logo,安 全 生 产 法 规的作用,一、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二、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四、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三、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概论,法,Company Logo,安全
6、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从1981年开始研究立法,21年后才开始颁布,立法之难是因为牵涉的问题很复杂,而不仅仅是个安全问题。很多事情都和安全相关,物种的进化其实就是由两个机制决定的: 1)发展自己; 2)保存自己。 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竣。 从本质上说,安全生产法是人权法案的一部分。,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Company Logo,
7、第一章 总则 该章共有16条,规定了5个方面的问题,1、立法宗旨 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一条)。,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Company Logo,2、调整范围 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确定了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基本法的地位, 说明了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即通用的基本制度普遍适用,专项的依照相关法规执行,是一种互补的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涵义
8、,它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企业类型,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这个最小单元,这就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共同原则。,Company Logo,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Company Logo,“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个口号提了很多年了,但怎么样才叫做满足了“安全第一”的目标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口号就变成了空话。安全生产法给出了答案。 光知道目标还不行,还要解决方法的问题。本部安全生产法也给出了答案。 有了目标,又有了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才可以谈得上执法。,Company Logo,安全第一的涵义 (1)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第一 (2)危险识别第一 (3)生产条件安全化第一
9、 (4)劳动者的安全教育第一和 安全操作第一 (5)生产的安全保障第一 (6)安全是评价的第一标准,Company Logo,预防为主的涵义 (1)预防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 预防对避免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 (2)事故的预防,首先是防止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当发生事故时,要防止事故扩大。 (3)预防包括: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教育提高人的安全素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加强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防止管理缺陷;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止事故扩大。,Company Logo,4、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
10、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关键是主要负责人。(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及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第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确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Company Logo,5、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第十四条) 通过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二条)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第十三条) 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十五条)。,Company Logo,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概念,由于生产
11、经营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的不同,主要负责人的表现形式也多样化,首先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也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总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和党委书记等。因此,法律统称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Company Logo,(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Com
12、pany Logo,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培训的经费等。,Company Logo,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在于生产经营单位,但近年来,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安全管理被削弱了。在许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无人管,也不会管。 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13、员”。其它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Company Logo,4、职工安全培训以及有关人员资质认证,针对目前许多事故多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血的教训,法律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考
14、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Company Logo,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再次作出强调规定,并要求“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这对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再欠新
15、帐,促进安全生产有重要意义。,Company Logo,6、安全设备的管理,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对其中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Company Logo,7、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危险源有关安全措
16、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这对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有重要作用。,Company Logo,8、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的规定,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立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近几年,广东、福建沿海地区频繁发生由于将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引起火灾造成群伤群亡事故。针对这些事故,并考虑到许多企业实际上是个小社会的现状,不仅是集体宿舍,还有其他员工
17、,法律作出了这条具体规定。,Company Logo,8、爆破吊装作业和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为认真汲取沪东“7.17”龙门吊倒塌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Company Logo,9、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
18、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Company Logo,10、承包租赁中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场所、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 近年来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包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法这样明确规定有特殊意义。,Company Logo,针对目前工伤社会保险覆盖面还不够广,私营业主逃避责任,把包袱丢给当地政府的问题,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
19、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Company Logo,法定权利与义务 (1)权利 (2)义务 (3)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一)劳动合同保障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有关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二)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三)批
20、评、检举、控告权,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指令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等,有权拒绝执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从作业场所撤离。,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六)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
21、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八)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一)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二)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
22、务,努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具有省安监局颁发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
23、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健康保障义务 保险义务 卫生防护义务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健康监护义务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业病防治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报告义务 减少危害义务 不转移危害义务 培训教育义务 事故处理义务 举证义务,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24、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 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 工作条件,(五)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产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劳动者的义务: (一) 自觉学习职业卫生知识的义务; (二) 自律遵规的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 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义务,Company Logo,3、工会组织的权利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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