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法的实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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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编 第九章 法的实施,本章讲授要点:通过本章的讲授,使学生掌握法的实施的三个环节,即守法、执法和司法。理解掌握守法的根据与理由、执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理解掌握司法的概念、特征、司法体系以及司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守法的要素 执法的概念 执法体系 执法基本原则 司法概念 司法体系 司法基本原则 难点:守法的根据与理由 执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体系 司法基本原则 参考书目: 1、施克莱著守法主义:法、道行和政治审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刘同君著守法伦理的理论逻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贺卫方著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本杰明卡多佐著司法
2、过程的性质,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一节 守法,一、守法释义 守法是法律实施的一种重要方式。 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即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各个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二、守法的要素 (一)主体 守法主体的广泛性和平等性 (二)内容 1、履行法律义务 2、行使法律权利,(三)范围 三、守法的分类 同是守法,态度有积极与消极之分。 所谓“消极守法”,是指以不犯法为守法。 这种守法,是被动的守法,即不会有守法的积极性,也不会有守法的主动性,更不会有守法的创造性。 所谓“积极守法”,是指以法律的主人的姿态,自觉地、主动地、创造性地按照法律的
3、规定,在法律的激励下,去做一切有利于法治的事。,三、守法的根据与理由 引子:1、苏格拉底之死与守法 “越狱就是正当的吗?被不公正地指控并被判决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就是正当的吗?人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7页。) 2、安提戈涅 索福克勒斯著名悲剧安提戈涅(Antigone)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流亡者波吕涅刻斯为抢夺哥哥的王位,率外邦军队前来攻打自己的祖国忒拜城。两军交战时两兄弟自相残杀而死,他们的舅父克瑞翁被长老们推为新国王。 克瑞翁指责波吕涅刻斯背叛祖国 ,作为惩罚向全体市民宣布,不许人埋葬,谁违反禁令,谁就会在大街上被
4、群众用石头砸死 。可是,波吕涅刻斯的妹妹安提戈涅,勇敢地埋葬了哥哥。,剧中,当她决定冒死出去埋葬她的哥哥时,曾经和她的小妹妹伊斯墨涅之间有这样一段对话: 伊斯墨涅:“你真的要去埋葬我们的哥哥吗?” 安提戈涅:“我要对哥哥尽我的义务,也是替你尽你的义务,我不愿意让人们看到我背弃我的哥哥。” 伊斯墨涅:“可是克瑞翁的禁令已经颁布了啊!” 安提戈涅:“他没有权利阻止我埋葬我的亲人。”,伊斯墨涅:“姐姐啊,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如果我们触犯法律,违抗国王的命令,就将被人们乱石砸死,会死得比哥哥更凄惨。我们处在强权的控制下,只好服从这道命令,甚至更严厉的命令。因此我祈求鬼神原谅我,既然受压迫,我只好服
5、从当权的人。” 安提戈涅:“我不求你也这样做,你打算做什么人就做什么人吧,我却要去埋葬哥哥。我遵守神圣的天条而赴死,我将同我们亲爱的哥哥在一起,亲爱的人陪伴着亲爱的人,我将永远躺在那里。至于你,只要你愿意,你就藐视天神,藐视天条吧。” 伊斯墨涅:“我并不藐视天条,只是没有力量和城邦对抗。” 安提戈涅:“你可以这样推托。不说了,我现在要去埋葬我最亲爱的哥哥!” ,安提戈涅如此藐视法令,“以身试法”,克瑞翁非常愤怒。剧本中这样写道: 克瑞翁问:“承认不承认这件事是你做的?” 安提戈涅:“我承认是我做的。” 克瑞翁:“你知道有禁葬的命令吗?” 安提戈涅:“当然知道,这是公布了的。” 克瑞翁:“你敢违
6、背我的法令吗?” 安提戈涅:“我敢!你说的话也算是法律吗?宙斯从没有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没有制定这样的法令让人们遵守,一个凡人的命令就能废除天神制定的永恒不变的律条吗?它的存在不限于今日和昨日,是永久的!我不会因为害怕别人而违背天条,以致在神面前受到惩罚。我知道我会死的,我遭遇这命运并不感到痛苦,但是,如果哥哥死后得不到埋葬,我却会痛苦到极点!”,分析: 苏格拉底和安提戈涅的故事引发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当法律违背公民良知或社会正义的时候,公民是否应该服从法律? 由此出发,进一步探讨公民服从法律的理由是什么,也就是公民守法的理由问题。 关于公民守法理由问题是西方法哲学界的一个重要理论
7、命题。关于这个命题有不同的理论学说,概括起来主要有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论、暴力威慑论和法律正当论四种。,(一)社会契约论 按照社会契约论的逻辑,公民之所以要遵守法律,是因为他们都是社会契约的当事人,作为这个契约的当事人,应该遵守契约的内容,遵守自己同意的政府和法律。 (二)功利主义论 这种理论认为,当法律能给公民或社会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能够更好地防范风险并因此而减少可能的损失时,公民就遵守法律。 1、功利主义思想的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智者学派思想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人的主观功利需求是其行为的唯一动因。 2、伊壁鸠鲁学派进一步提出了享乐主义,把避苦求乐视作人的行为的具体动机。 3、19世纪,
8、边沁首创功利主义法学。,古典自然法学家霍布斯就曾说过“当遵守法律比不遵守法律似乎给他们自己带来更大好处或更小坏处时,他们才会愿意去遵守”。(霍布斯论公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页。) 当代的经济分析法学则视人为“经济人”。其代表人波斯纳认为:“服从法律更多的是一个利益刺激问题,而不是敬重和尊重的问题。”(波斯纳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97页。),(三)暴力威慑论 暴力威慑论把公民的守法理由归结于国家强制力的威慑和惩戒作用。 (四)法律正当论 法律正当论试图从公民法律信仰的角度回答公民为什么守法。这种理论认为,公民之所以守法,是因为法律具有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的要件
9、。 昂格尔认为:“人们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在于,集体成员在信念上接受了这些法律,并且能够在行为上体现这些法律所表达的价值观。”(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第二节 执法,一、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执法的概念 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权力机关即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二)执法的特征 第一,执法主体的特定性和国家代表性。 第二,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 第三,执法内容广泛性和依据的多样性。 第四,执法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性与程序性。,二、执法的功能 1、实施法律 2、实现政府管理职能 3、保
10、障公民权利 三、 执法的分类 (一)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 根据执法的内容和效力的不同,执法可以分为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 (二)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 以执法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三)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 以行政机关的执法是否主动进行为标准,可以分为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 (四)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 以执法行为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同意为标准,可以分为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 四、执法体系 执法体系是指由具有不同的职权和管理范围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执行法律而构成的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的和谐整体。,(一)政府的执法 (二)政府工作部门的执
11、法 (三)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1企事业组织的执法。 2. 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 3.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执法。 4仲裁组织和裁决组织的执法。 5. 技术检验、鉴定机构的执法。 6. 合法成立的保安组织的执法。,(四) 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五、执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执法主体要合法 2、执法内容要合法 3、执法程序要合法 (二)合理性原则 (三)正当程序原则 执法的程序正当性标准主要有三: 第一,行政主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第二,要保证相对人的听证权、辩论权、回避权、知情权等程序性权利在行政活动中受到承认和保护; 第三,行政程序公开。,(四
12、)效率原则 (五)诚实守信原则 (六)责任原则,案例1:郝劲松vs铁道部 2006年春运前后两天,郝劲松分别买了从北京南站到石景山南的车票,价格为1.5元和2元。当年4月,他以春运涨价不经听证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郝劲松认为根据价格法中引入的听证制度,从2003年起铁道部每年春运涨价都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属于“违法”。 价格法规定,我国“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铁道部称,国务院批准的“方案”规定,对于非跨局运行的旅客列车票价浮动,铁路局有权依据“方案”在规定幅度内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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