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社区管理主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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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社区管理主体,第一节 社 区 管 理 主 体 概 述 一、社区管理主体的含义 社区管理主体是在一定环境中产生的以社区党政组织为核心,由社区党政组织(社区党组织、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社区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社区中介组织共同构成的社区管理组织系统。,社区管理主体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是: 正确界定各种管理主体在社区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发挥社党政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与核心作用,同时大力发展和管理好社区自治和中介组织,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社区管理新框架。 两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县) 三级管理: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四级网络: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2、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二、社区管理主体的分类1,(一)根据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管理中的地位划分 社区管理领导系统 街道办事处与乡、镇政府将处于中心地位,自治组织将越来越重要。 社区管理执行系统 城市:四委(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委员会)一办(办公室) 农村:乡镇政府领导下的若干小组 社区管理支持系统 社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与执行系统无隶属关系),(二)根据社区管理主体的性质划分 1.社区党政组织(社区党组织、社区政府组织) 2.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指居委会、村委会) 3.社区中介组织(NGO) 如慈善组织、舞蹈协会等 4.业主委员会,
3、街道办事处成立,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我国居民委员会的建立和发展 1.建立时期(19491957年) 1949年新中国诞生,旧政权在城市中的基层组织保甲制度也随之被废除。如何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既实现对基层的控制和管理又把居民组织起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成为当时极为迫切的问题。 1952年,天津、武汉等城市在街道建立了街公所或街政府,然后在街公所或街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是义务职务,他们从居民中产生,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曲折发展时期(19581979年) 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被人民
4、公社取代时期。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化高潮的兴起,城市政府组织和基层组织被“党政合一”、“政体合一”的人民公社组织所取代。 (2)“文化大革命”破坏时期。城市街道实行军事编制,建立街道革命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简称“革居会”。主要任务式抓阶级斗争,尤其式“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 (3)恢复时期。“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各级组织和事业得到回复。“革命居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3.稳步发展时期(1980年) 国家法律对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重新界定。1980年国家重新颁布了有关居委会的四个文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治安保卫委员
5、会暂行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条例。,(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与任务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织。”198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特点: (1)群众性。居委会是设立在最基层的位于居民居住区这一层次的组织。居委会是按居民居住状况设立的组织。过去每个居委会规模规定在100700户之间。现在一般以10003000户的规模为标准。,(2)群众性。居委会不是国家政权组织,而是一
6、个由在基层区域内居住的所有居民组织的群众组织。确定某人是不是居委会成员的两个必备条件:一是身份条件,即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居住条件,即必须在居委会区域内定居。,(3)自治性。居委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自决权,对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拥有自治权。居民通过居委会行驶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参与社区建设。,3.任务: 法律规定居委会的任务有: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
7、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意见。,我国目前居委会承担的实际任务: (1)政府交给的任务。这类任务占居委会工作量的70左右。包括:宣传(政府宣传部门)、文教(教育部门)、统战(统战部门)、民政(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计生办)、综合治理(综治办)、妇联(妇联组织)、调解(司法部门)、卫生(环卫局)。此外,消防、精神文明办、信访办、工会等都能给居委会发号施令。也就是所谓“上有千条线,下有一根针”。,(2)政府委托自治组织办理的事务。也就是本来属于政府而不属于自治组
8、织的事务,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办理的事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协助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等。,(3)自治事务。即自治组织自身应办的事务。主要有三项: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即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及道德规范。 二是调解民间纠纷。 三是向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意见。,在上面的三类事务中,前两类是“硬”任务,有指标考评,而居委会自治事务反而打折扣。,四、社区非营利组织,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界定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官方非营利组织。二是民间非营利组织。
9、第一类组织的资金主要源于政府,组织的领导者也有政府指派,其活动也是围绕着政府来展开。第二类是目前我国正在发展的民间自治性非营利组织。,涪陵正式成立慈善会 开展扶老恤孤助学救难,新华网重庆频道8月22日电。 在18日正式成立的涪陵区慈善会上,来自该区两汇乡的陈浩、大木乡的张程等45名贫困大学生,每人从区慈善会领到了3000元的助学金。这笔雪中送炭的助学金,圆了贫困学生的大学梦。 据了解,涪陵区慈善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和有关团体自愿组成的民间非营利慈善社团组织。目前共有慈善会员单位76个、个人会员17个,已筹集到救助资金45万余元。区级部门和捐资较多的企业、个
10、人,将对资金使用行使审批权力。 该区慈善会倡导“以人为本,慈善为怀”的社会互助精神,将动员区内外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同时,通过举办各类慈善活动,资助慈善公益事业,开展扶老、恤孤、助残、救难等各种慈善活动,来充分体现慈善组织的社会服务职能。,五、业主委员会,居民区内业主自发选举产生的组织,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鼓励。,业主委员会代表大会,成都交大智能小区一期位于成都市群星路7号,隶属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街道办、交桂巷居委会。紧邻西南交通大学,是一个配套设施较完善的智能型小区。 2002年10月8日智能三期管理处在云庭苑成立业委会条件成熟后并受交大房产委托,严格按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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