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检查内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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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工程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合肥地方叫法):最早是在2000年合建管(2000)85号文合肥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提出来。原文第五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十 )质监机构已对工程 进行了竣工验收前的综合检查,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 综合检查是监督机构对已完成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单位工程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以确认工程是否具备竣工 验收条件的重要环节。,综合检查主要依据,1、图纸图集 2、统一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 3、设计规范 4、分户验收文件 5、通病防治导则 6、其他相关文件,从屋面、公共部位、室内、室外、保温工程、防火疏散、无障碍设计、分户验收等方面进行检
2、查,屋面,土建常见问题:防水卷材收头(导则要求凹槽钉压密封处理)、伸出屋面管道(高度、弯头、防水附加层、卡箍)、屋面积水、找平层(起砂、起皮、开裂)分格缝(位置、密封材料)、门(雨蓬、开启方向)、护栏(安全玻璃、可攀)细部(滤网、防雀网)等等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强制性条文: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供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资料核查) 4. 1. 8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
3、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雨后或泼水观察),4.3.16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5.3.10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同上) 6.1.8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同上) 6.2.7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观察) 8.1.4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很少用) 9.0.11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需要注意的条文: 10.0.4 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4、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3 找平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4 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7 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无裂纹,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 8 刚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不起砂,不起皮,不开裂.分格缝应平直,位置正确. 9 嵌缝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开裂,鼓泡,下塌现象. 10 平瓦屋面的基层应平
5、整,牢固,瓦片排列整齐,搭接合理,接缝严密,不得有残缺瓦片。 10.0.5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检查方法),4. 1. 5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 。 4313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n,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4314 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成品保护。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3 水泥砂浆保护层的表面应抹平压光
6、,并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 lm2。 4 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100m2 分格缝宽度不宜小于20mm。 5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应密实,表面抹平压光,并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大于36m2。 8 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04 513 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立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天沟、檐沟、屋脊等),均应做成圆弧。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应做成略低的凹坑。(强条) 416 屋面防水层细部构造,如天沟、檐沟、阴阳
7、角、水落口、变形缝等部位应设置附加层。 5.4.8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做成圆锥台,管道与找平层间应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填严。 4.2.13 高低跨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低跨变形缝处的防水处理,应采用有足够变形能力的材料和构造措施;2 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其低跨屋面受水冲刷的部位,应加铺一层卷材附加层,上铺300500mm宽的C20混凝土板材加强保护;3 高跨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水落管下应加设水簸箕。,4211 柔性防水层上应设保护层,可采用浅色涂料、铝箔、粒砂、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等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设分
8、格缝。 架空屋面、倒置式屋面的柔性防水层上可不做保护层。,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特别: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 5.2.2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4.2.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管(2001)191号第二部分采取有效技术
9、措施,治理住宅质量通病 中第11条上人屋面的门洞口部位必须设计雨蓬,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 6.14.4 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高度应有利烟气扩散,并应根据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距离和积雪深度确定。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坡屋面伸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小于150m时,应高出屋脊060m;2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1503OOm时,应高于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0m;3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趴屋脊大于3m时,其顶部同屋脊的连线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大于10,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0m。,
10、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强条) 521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OOm。 523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OOm。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O.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注: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 524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住宅的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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