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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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培训,2014年4月 南山国税局政策法规科,一、政策解读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三、重点回顾 四、答疑,培训内容,一、政策解读,(一)政策文件 1. 关于实施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深财法201241号) 2. 关于印发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法201246号) 下载地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法宣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法规,一、政策解读,(二)财政扶持对象 按照新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实际税负确有增加,且月增加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我市试点
2、企业。,一、政策解读,(三)政策实施期限 暂定政策实施期限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财政扶持方式 由市财政安排“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扶持资金”,对税负增加的扶持对象,按经核实的税负增加额给予资金扶持。,一、政策解读,(五)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 企业据实申请 财税按月监控 财政按季预拨:企业按季度申请,市财委对国税局审核金额复审后,对每季度按核定应予以补贴金额的70%预拨到营改增企业在国税机关登记的银税联网账户。,一、政策解读,(五)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 资金按年清算:年度结束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2013年度清算暂未开始,请关注相关信息。 重点监督检查 :市财委对
3、享受扶持政策的试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一、政策解读,(六)受理机构及受理时限 深圳市国税局所属区、分局。 按季受理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季度终了后30日内(即每年4月1日-30日、7月1日-31日、10月1日-31日、次年1月1日-31日为受理时间),一、政策解读,(七)税负增加额计算公式 税负增加额=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退税额-模拟营业税应纳税额 模拟营业税应纳税额为试点企业当月按还原的营业税应税服务收入计算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具体参考试点企业申报当月填报的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模拟营业税税额测算表第列“应纳税额”。 试点企业因税务、财政、
4、审计部门检查,在当月计算调整入库的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享受财政扶持政策优惠。,一、政策解读,(八)政策解释机构 政策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委员会负责解释。国家政策若有重大调整或另有规定的,本政策有关条款将予以调整。,二、填报注意事项,常见问题: 逾期不能受理 提供资料不齐 数据填写有误,二、填报注意事项,(一)申请方式 登录深圳市国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文书预申请,在网上填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等相关表单,预申请保存成功后打印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在受理截止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递交整套纸质申请资料。,二、填报注意事项,(二)受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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