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化学普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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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 DD2009DD2009- -xxxx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1:500001:50000) (送审送审稿)稿) 中中 国国 地地 质质 调调 查查 局局 20092009年年1212月月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1:500001:50000) (送审稿)(送审稿) 工 作 编 号 :工 作 编 号 : 1212010560101 任务书编号:任务书编号:总200805-01-01-5 号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陈国光陈国光 编编 写写 人人 : 陈国光、张陈国光、张 华、叶家瑜、张德存、陈德友、
2、华、叶家瑜、张德存、陈德友、 杨少平、李宝强、向运川、梁晓红杨少平、李宝强、向运川、梁晓红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 陈国栋陈国栋 总总 工工 程程 师师 : 邢光福邢光福 提提 交交 单单 位位 : :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提提 交交 时时 间间 : : 二二九年十二月九年十二月 目目 录录 1 1 范围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总则 1 4 设计书编写设计书编写 1 5 野外采样工作方法野外采样工作方法. 3 6 野外定点、重复样、记录和野外定点、重复样、记录和转点方法转点方法 . 9 7 野外样品加工野外样品加工 1
3、0 8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野外工作质量检查. 11 9 实验室样品加工实验室样品加工 11 10 样品分析及质量监控、质量评估样品分析及质量监控、质量评估 . 12 11 数据库建设与地球化学图编制数据库建设与地球化学图编制 . 18 12 异常评价异常评价 21 13 成果报告编写成果报告编写. 22 14 汇交资料要求汇交资料要求. 24 附录附录 A A 地球化学普查水系沉积物测量记录卡地球化学普查水系沉积物测量记录卡 附录附录 B B 地球化学普查土壤测量记录卡地球化学普查土壤测量记录卡 附录附录 C C 地球化学普查岩石测量记录卡地球化学普查岩石测量记录卡 附录附录 D D 地球化学普
4、查项目野外验收质量等级评分表地球化学普查项目野外验收质量等级评分表 附录附录 E E 地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检查质量等级评分表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检查质量等级评分表 附录附录 F F 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日常(自检、互检)验收登记表(一)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日常(自检、互检)验收登记表(一) 地球化学普查记录卡(野外观测部分)质量检查登记表(二)地球化学普查记录卡(野外观测部分)质量检查登记表(二) 地球化学普查记录卡(室内部分)质量检查登记表(三)地球化学普查记录卡(室内部分)质量检查登记表(三) 地球化学普查样品加工质量检查登记表(四)地球化学普查样品加工质量检查登记表(四) 地球化学普查野
5、外工作方法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五)地球化学普查野外工作方法质量检查验收登记表(五) 1 1:5000050000 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质量检查汇总表(六)地球化学普查原始资料质量检查汇总表(六) 附录附录 G G 地球化学普查分析质量等级评分表地球化学普查分析质量等级评分表 附录附录 H H 地球化学异常登记卡地球化学异常登记卡 附录附录 I I 地球化学普查地球化学普查 GPSGPS 野外使用管理办法野外使用管理办法 1 前前 言言 本次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1:50000)修订是在 91 版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基础上,对我 国不同景观区开展的地球化学野外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制、异
6、常评价、成 果报告编制等内容进行全面的修订。 附录 A附录 C、附录 H、附录 I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D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规范由南京地质调查中心负责组织起草。 本规范起草人:陈国光、张 华、叶家瑜、张德存、陈德友、杨少平、李宝强、向运川、 梁晓红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1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1:500001:50000) ( (送审稿送审稿) ) 1 1 范围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地球化学普查工作性质与任务、设计书编写、野外采样、样品加工、质量检 查、测定元素选择和元素分析测试质量监控、图件编制、异常查证
7、与评价、成果报告及附图、 资料汇交等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1:50000比例尺地球化学勘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496-93地球化学勘查术语 GB/T14839-199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 GB969489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DZ/T0075-93地球化学勘查图示、图例及代码 DZ/T014
8、5-94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 DZ/T0167-2006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 3 总则总则 3.1 地球化学普查工作主要在重要成矿区带,区域化探、区域物探、遥感圈定的找矿远景区带 开展,一般按国际标准分幅进行,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区进行。 3.2 地球化学普查主要任务是查明地球化学元素分布特征,圈定并评价地球化学异常;优选找 矿靶区,进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同时了解区内地层、岩体、构造等地球化学分布分配特征, 为基础地质研究提供地球化学信息。 3.3 地球化学普查采用的方法以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或土壤地球化学测量为主, 岩石地球 化学测量、气体地球化学测量等方法为辅。 3.4 地球化学普查适
9、用于内地及沿海中低山、丘陵区,干旱荒漠戈壁残山区,半干旱草原(山 地和丘陵)区,岩溶地区,森林沼泽区,半湿润高寒山地,干旱、半干旱荒漠高寒山地,高寒 湖沼丘陵区等基岩出露区及浅覆盖区。 3.5 地球化学普查工作包括野外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制、异常评价、成果 报告编制等内容。 4 设计书编写设计书编写 4.1 设计书是开展地球化学普查工作的依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任务书或委托 方合同要求编写。 4.2 设计书编写前的准备工作 2 4.2.1 收集与测区有关的自然地理、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球化学、地球物理、遥感等基础 资料。 4.2.2 根据测区地质背景、地球化学景观
10、、水系发育程度、第四系覆盖厚度以及以往地质工作 情况等,研究和确定野外采样方法。 4.2.3 在收集资料和初步研究基础上,对测区进行实地踏勘,提出测区切实可行的地球化学普 查工作实施方案, 必要时进行方法试验。 4.2.4 收集同比例尺工作用地形图。 4.3 设计书主要内容 4.3.1 工作任务 包括任务来源、目标任务、选区依据、测区范围、工作量及技术要点等。 4.3.2 测区概况 a. 概述自然地理、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球化学、地球物理、遥感等情况; b. 简述测区水系发育、第四系覆盖厚度、基岩出露、工农业生产等对所选地球化学普查工 作方法的效果影响; c. 评述前人工作及研究程度。 4.
11、3.3 野外工作方法、技术及质量要求 a. 野外工作方法 b. 样品加工处理方法与样品保管方案; c. 野外工作质量检查方案。 4.3.4 样品分析测试方法与监控方案 a. 测定元素、指标的选择依据; b. 分析测试质量要求; c. 分析测试质量监控方案。 4.3.5 数据处理及编图方法 4.3.6 异常查证与评价工作,包括拟采用的异常圈定、异常分类、异常评价方法,异常查证工 作方案、异常登记方法等。 4.3.7 实物工作量与预期成果 4.3.8 组织管理和人员及装备 4.3.9 经费预算 4.3.10 质量管理与技术保障措施 4.4 设计书附图 设计书应附选区的地理景观与工作部署图、地质矿产
12、图、设计采样点位图等图件。 4.5 设计书应提交委托方审查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较大变化时,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 3 申请,经委托方批复后实施。 5 野外采样工作方法野外采样工作方法 5.1 内地及沿海湿润半湿润中低山、丘陵景观区野外采样方法 5.1.1 内地及沿海湿润半湿润中低山、丘陵景观区野外工作方法以水系沉积物测量或土壤测量 为主,以岩石测量、气体测量为辅。 5.1.2 依次级景观特点来确定工作方法选择与工作部署,通常水系发育区以水系沉积物测量为 主,水系不发育区以土壤测量为主。 5.1.3 水系沉积物测量 5.1.3.1 水系沉积物测量的基本采样密度为 48 点/km 2。全测区采样
13、点控制面积应75%,根据 采样点控制面积程度确定具体采样密度。 5.1.3.2 布点原则:以样品的代表性为基本原则。要求采样点布设要比较均匀,且每个采样点 应最大限度地控制上游汇水域,一般不能连续出现3个空白小格。 5.1.3.3 采样粒级主要为颗粒物质。样品应以细砂、砂为主,应排除含有机质淤泥和有机质的 混入。采样粒级原则上为-60目,具体最佳采样粒级可根据主要勘查目标试验确定。 5.1.3.4 布设采样点时,应在1:50000或1:25000地形图上,以地形图高斯坐标网为基础,划出 边长0.5km,面积为0.25km 2的小格。在1个图幅内以1 km2的高斯坐标网格为基本采样单元,编号 由
14、左至右自上而下顺序编号。每平方千米内分布有四个小格,编号顺序由左至右自上而下为A、 B、C、D。在每个小格内有两个样品或两个以上样品时,第一个样为1(如A1) ,第二个样为2(如 A2) ,依次编号。 5.1.3.5 样品编号,每50个编号内预留5个号码,其中4个号码为插入监控样, 1个号码为插入 重复样,插入号码应均匀分布。 5.1.3.6 采样点布置 a. 采样点应主要布置在一级水系口、二级水系中。一级水系长度大于500m时,应在一级水 系内加布一个或多个采样点,三级水系可少量布设控制点。样点布设应避免重复控制或漏控现 象,每个样点控制的上游汇水域面积以0.125至0.25km 2为宜。
15、b. 在羽状水系发育区段,应在多条羽状水系内布点,组合成一个样,将样点标在较大水系 内,并作为中心点,其他水系各点用箭头指向中心点。 5.1.3.7 样品采集应选择在现代流水线上的河道岸边与水面接触部位;或间歇性流水或季节性 流水的河道底部或主河道上;在水流较急的河道中,要尽量在水流变缓处,水流停滞处,河道 转弯内侧,大石头背后,在砾石成份复杂、大小颗粒较为混杂的部位取样。为了提高样品的代 表性,应在采样点水系上下游约3050m范围内进行多点取样,混合在一起组合成一个样品。在 水塘和湖泊较密集分布区,较难采集水系沉积物样品时,可在塘、湖入水口采集沉积物。 5.1.3.8 采样点应避开厂矿、村镇
16、、交通要道与路口可能带来的污染。 5.1.4 土壤测量 5.1.4.1 在水系不发育区段采用土壤测量。土壤测量采样密度为820点/km 2。一般以网格化进 行样点布设, 也可采规则网 (表1) 进行样点布设。 网格化采样参照水系沉积物测量布设采样点。 4 表表 1 土壤测量参考测网土壤测量参考测网 测量网(m) 采样点数 备注 250 250 16 300 300 9 500 250 8 500 200 10 500 100 20 5.1.4.2 采样粒级与水系沉积物测量相同。 5.1.4.3 采样部位应是残坡积层中下部,采样深度 30Cm 以下。 5.1.4.4 为了增加土壤样品的代表性,要
17、求在正点前后三分之一点距范围或距离内多点采集样 品组合成一个样。 5.1.4.5 样品编号可采用水系沉积物测量的方法,即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顺序编号,也可按一 定的规则进行编号。 5.1.5 浅覆盖区土壤测量 5.1.5.1 在准平原、盆地周边、山前地带、黄土覆盖等地区,覆盖层小于 30m 时,可采用机动 浅钻采集土壤样品。 5.1.5.2 取样部位应为残积层。在测区的具体采样部位、采取的物质需经正式施工前的试验确 定。 5.1.5.3 由于采用机动浅钻取样,可适当放稀采样密度,具体采样密度应视勘查目标确定。 5.1.6 岩石测量 5.1.6.1 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岩石测量: a. 需进一步查明
18、异常源的确切位置、含矿层位、含矿构造带或岩体,水系沉积物测量和土 壤测量不能满足要求的地区; b. 为了有利于水系沉积物和土壤异常的推断解释, 需要获得某些岩体、 地层或不同岩性中 的元素丰度值时。 5.1.6.2 岩石测量以剖面性测量为主,可依据具体目标确定点距。 5.1.6.3 采样时应在采样点周围或点线距的 1/3 范围内采用连续拣块的方法均匀敲取同种或同 类岩性的岩石碎块组成一个样品。岩石样的采样量一般不小于 300g。 5.1.6.4 样品采集时,应注意样点周围与沿途地质观察,搜寻矿化蚀变地质体。当遇到明显矿 化蚀变现象时,应采集矿化蚀变样品。 5.1.7 气体测量 5.1.7.1
19、气体测量主要指壤中汞蒸气测量方法。 5.1.7.2 壤中汞蒸气测量主要在具有一定覆盖的区段使用。其方法技术要求按汞蒸气测量规 范 (DZ0003-1991)执行。 5.2 干旱荒漠戈壁残山景观野外采样方法 5 5.2.1 干旱荒漠戈壁残山景观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北部和西北部的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和 宁夏等省区(图 1) 。干旱荒漠戈壁残山景观区次级景观包括:荒漠残山、剥蚀戈壁、浅覆盖区。 图图 1 1 全国级景观区分布图全国级景观区分布图 5.2.2 荒漠残山区以水系沉积物测量为主,剥蚀戈壁地区、浅覆盖区以土壤测量为主。 5.2.3 水系沉积物测量和土壤测量样品粒级为-4+20 目。 5.2.
20、4 水系沉积物测量 5.2.4.1 采样密度应为 48 点/km 2。当工作区的水系较短时,可适当增加采样密度。 5.2.4.2 采样点布置同内地及沿海中低山、丘陵景观区(5.1.3.4) 。 5.2.4.3 采集样品时应横切宽河道,在多条紊流内下挖约 10cm,在砾石成份复杂部位采集样品 组合成一个样。 5.2.4.4 一级水系被风积物覆盖地段,应下挖至冲积物层采样;当无法采集到水系沉积物样时, 可在采样点上游汇水域内采集 5 个残坡积物样品组合成一个样替代。 5.2.4.5 羽状水系发育区段,采样要求同 5.1.3.6.b。 5.2.5 土壤测量 5.2.5.1 土壤测量网度同内地沿海低山
21、丘陵景观区。 5.2.5.2 土壤测量应避开风成沙干扰,减少盐积和钙积混入,在残积层采样。 5.2.5.3 采集的土壤样品应为具棱角状颗粒。 5.2.5.4 为了增加样品的代表性,应在采样点前后三分之一点距范围内多点采集组合样。 6 5.2.6 浅覆盖区土壤测量 5.2.6.1 采样要求同 5.1.5.2 和 5.1.5.3。 5.2.7 干旱荒漠戈壁残山景观的工作部署及采样点布置原则、采样密度、采样点布置、样品采 集等同“内地沿海低山丘陵景观”。 5.2.8 干旱荒漠戈壁残山景观地球化学普查方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不能确定工作方法的 地区应开展方法技术研究后方可开展工作。 5.3 半干旱草
22、原景观区野外采样方法(半干旱草原及中低山景观区) 5.3.1 半干旱草原景观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东部、河北北部、辽宁西部、山西省北部。内 蒙古东部包括的地区为呼伦贝尔市的西半部、 大兴安岭中南段、 锡林郭勒盟、 大青山等地区 (图 1) 。 5.3.2 半干旱景观分为:山地、丘陵和浅覆盖区。 5.3.3 山地区以水系沉积物测量为主,土壤测量为辅,丘陵和浅覆盖区以土壤测量为主。 5.3.4 采样粒级为:海拉尔盆地西部、大青山为-4+20 目;锡林郭勒盟、海拉尔盆地北部、大 兴安岭中南部为-4+40 目;河北省、山西省、辽宁西部为-10+60 目。 5.3.5 半干旱山地景观区野外采样方法 5.
23、3.5.1 半干旱山地景观主要包括大兴安岭中南段、辽西山地、河北北部和西部、太行山、吕 梁山、中条山及山西北部和内蒙古的大青山地区。 5.3.5.2 样品采集应在多条流水线上组合采样或沿流水线 50m 范围内组合采样。采样时应避开 有机质,风积物聚集部位。 5.3.5.4 羽状水系发育区,同 5.1.3.6.b。 5.3.5.5 无明显流水线区段,穿过表层在冲积层取样,当无法采集到水系沉积物样时,可在采 样点上游汇水域内采集 5 个残坡积物样品组合成一个样替代。 5.3.6 半干旱丘陵景观区野外采样方法 5.3.6.1 丘陵景观区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西部、大兴安岭以西的锡林郭勒盟,大兴安岭东缘
24、 等地。 5.3.6.2 土壤测量的取样部位应为残坡积层。 取样时应避免在风积物和盐积聚集部位采集样品。 5.3.7 浅覆盖区野外采样方法 5.3.7.1 浅覆盖区区可选用机动浅钻开展土壤测量。采样方法同 5.1.5.2 和 5.1.5.3。 5.3.8 半干旱草原景观区野外工作方法中的工作部署、采样点布置、布点原则、样品采集等同 内地沿海低山丘陵景观。 5.3.9 半干旱草原景观区地球化学普查方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不能确定工作方法的地 区需开展专门的方法技术研究,确定方法技术后再进行工作。 5.4 岩溶景观区野外采样方法 5.4.1 岩溶景观区主要分布在我国广西、贵州、云南东部、四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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