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DB11T 611-2008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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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施工现场 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的通知 京建科教 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 年北京市地方 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 号)的要 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特种设备行业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编的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已经 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准该规程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 ,建设部备案号为 ,自 年 月日起实施。其中第 、 、 、 、 、 、 、 、 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 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北京市特种设备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同意北京市 施工现场塔式 起重机检验规则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 号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 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 机检验规则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第 、 、 、 、 、 、 、 、 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同意该项标准作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 工程建设标准 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八年八月七日 前 言 本标准 为 条 文 强 制 性 标 准,其 中 、 、 、 、 、 、 、 、
3、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附录、是规范性附录,附录、是资料性 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特种设 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 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工作。 主 编 单 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特种设备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心 试验室 主 编:高新京 副 主 编:魏吉祥 赵伯锐 王凯晖 主要起草人:魏吉祥 赵伯锐 王湘龙 孙 义
4、王凯晖 赵虹齐 温旭宇 高延炯 王 峰 郭玉增 杨 杰 张树刚 聂澄宇 谢贻东 主要审查人员:李守林 黄轶逸 罗文龙 王 宇 杨金萍 张 朋 钟晓沧 犇 犅 目 录 总则 ? 检验的必备条件 ?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 技术资料 ? 作业环境 ? 金属结构 ? 司机室 ? 基础 ?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 电气 ? 安全装置 ? 试验 ? 检验工作要求 ? 判定规则 ? 附录 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 ? 附录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报告 ? 附录 检验原始记录 ? 附录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通知书 ? 附录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合格证书 ? 犇 犅 总 则 为了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5、管理条例 、 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的 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现场检验程序化、标准 化、科学化,制定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现场用塔式起 重机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 ( 以下简称塔机)检验的 条件、仪器设备、检验内容、方法、判定规则以及检验报告与检 验合格证书形式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塔机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 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含勘误的内 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
6、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犇 犅 检验的必备条件 进行检验的塔机应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编 号,具备相关的安装验收手续且安装单位验收合格。 检验现场具备进行检验的条件:有具备资格的塔机司机、 信号指挥人员,受检单位、安装单位有专人进行配合。 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 检验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检验,检验可 能造成
7、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但应在检验 通知书内说明原因。 被检塔机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应符合相关 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产权单位应提供塔机的使用说明书、安装验收资料、统 一编号。受检单位应提供手续齐全的塔机基础资料。 检验应具备附录所要求的仪器,所用仪器应完好,并 在计量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犇 犅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技术资料 受检单位应提供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编号,以 及 “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 ( 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表 )和 “ 北京市 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验收表格” ( 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表 ) 。
8、检验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在附录中记录。 作业环境 塔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 全距离不应小于 。 检验人员测量塔机运动部分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 之间的安全距离。施工现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保证安全距离 时,须由受检单位技术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出具相关的 技术资料。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起 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不应小于 的距离;处于高位 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 ( 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 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施工现场无法保证安全距离时,应由受 检单位技术部
9、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出具相关的技术资料。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合,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 距离,应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第 条的规定。如因条件限制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采取有 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出具相应的资料。当不能确认有电或无电 时,按有电考虑;当不能确认高压或低压时,按高压考虑。 犇 犅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并查阅相关施工资料。 塔顶高度大于 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或群塔 ( 两 台或两台以上)作业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 示灯,并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金属结构 塔机梯子、扶手和护圈的设置要符合 的 要求,且梯子及护圈固定可靠。 ( 年
10、 月日以前出厂的 塔机按 执行)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塔机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的设置要符合 的要求。( 年 月日以前出厂的塔机按 执行) 。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塔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塑性变形、严重锈蚀 ( 或腐 蚀)和可见裂纹。 检验人员观察抽查,必要时采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并记录 所抽检的部位。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裂纹等缺陷。螺栓和 销轴连接应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人员观察抽查,并记录所检测部位,必要时采用测量仪 器对裂纹进行测量。对于可能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现象应立即停止 检验工作,通知相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 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无移位,固定可靠,并有 明显
11、的重量标识。 检验人员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平衡重的数量、重量标 识、位置、固定等情况。 犇 犅 塔机安装后,在空载、风速小于 的状态下,塔身 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 。附着时,最高附着点以 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侧向垂直度应 。 检验人员应测量两个垂直方向上的垂直度。 对附着式塔机,附着装置与塔身节或建筑物的连接必须 安全可靠,连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并符合说明书要求。对于不 符合说明书要求的附着装置,由受检单位出具可安全使用的证明 材料。 检验人员应按照说明书对相关要求进行检验或查阅资料。 司机室 司机室应固定牢固,能与回转部分同步回转,不得悬挂 在起重臂上。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塔机的活动
12、部件不会撞击司机 室。司机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灭火器。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应连接牢固,司机室门、 窗玻璃应使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司机室内易于观察的位置应设有常用操作数据的标牌或 显示屏。在所有手柄、手轮、按钮及踏板的附近,应有表示用途 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并由司机实际操作检验。 基础 塔机的基础应满足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并能提供资料。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并查阅资料。 现场应保证塔机基础周围无积水。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犇 犅 塔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 设 轨距拉杆一个 ( 采用长枕的除外) ,在使用过程
13、中轨道不得移动。 钢轨接头必须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钢轨的固定是否牢固,道钉是否齐全; 钢轨连接板螺栓是否齐全;轨道接头是否垫有枕木等;使用测量 仪器检验轨距拉杆的距离。 塔机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上回转塔机不大于 ,下回转塔机不大于 。 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 ,其绝对值不大于 ; 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 ,与另一侧接头错开距离不小 于 ,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 。 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测量检验。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吊钩应有防脱钩装置。 检验人员应实际操作检验防脱钩装置是否有效。 吊钩不应有可见裂纹,禁止补焊。吊钩挂绳处截面磨损 量不得超过原高度
14、的 。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或使用仪器测量。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说明书要求,更换的钢丝绳 应不低于原规格的要求,并正确穿绕。钢丝绳绳端应正确固定, 并牢固、可靠。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并核对说明书。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应与任何接 触件有滑动摩擦。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钢丝绳的报废应符合 起重机械用钢 犇 犅 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有关规定。 检验人员观察或使用仪器检验。 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塔机的变幅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 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或卷筒侧板最外缘的间隙不得超过钢丝 绳直径的 。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或使用仪器测量间隙。 塔机的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都应配备制动
15、器, 且制动有效,其制动间隙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对起升机构制动器的不可见部分应开盖 检查。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 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 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外观,必要时使用放大镜观察裂纹或使用 仪器测量。 车轮踏面不应有过度磨损,磨损量符合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要求。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仪器测量。 减速器连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异常声响。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并注意有无异常声响。 顶升液压缸应具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 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应用软管连接。 检验人员观
16、察检验。 电气 主电路和控制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 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测量,检验时应断开电路的电源。 塔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 犇 犅 检验人员采用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检验。 塔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 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次级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 于 。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 。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 合电气安全的有关要求。 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检验。 塔机供电电源应设独立的配电箱和总电源开关,配电箱 应设置在靠近塔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出线端不得连接 与塔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检验人员观
17、察检验。 总电源电路应设置自动空气开关作为短路保护。短路保护 应满足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电源电路应设有失压保护,当供电中断时,能自动断开 总电路。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电源电路应设置过流保护,过流保护应满足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 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安全装置 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 度限位器应满足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中 的有关规定。 犇 犅 由司机实际操作,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塔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定码变幅的触点和定幅 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如
18、设有起重力矩显示装 置,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实际值的。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 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 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 大方向的运动,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检验人员可通过称重仪测定所吊的全部载荷 ( 含吊索具) , 根据说明书的相关参数确定幅度,由司机实际操作进行检验。 轨道式塔机行走机构,应设置双向行程限位开关。在轨 道上应安装限位开关碰铁,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塔机在距止挡装置 大于 处能完全停住,此时电缆还应有足够的长度。 由司机实际操作塔机触碰限位开关并完全停机后,检验人员 测量相应参数。对安装在轨道上的固定塔机可不检验此项目,但 需在检验记录中注明。 动臂式塔机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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