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doc
《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银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银行所有及租赁的设施、设备、器材、物品(以下简称财产)和建设银行员工履行公务活动时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因建设银行所有及租赁的财产造成和建设银行员工履行公务时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下列事故: 一、火灾和爆炸事故:指因燃烧、爆炸造成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指公用车辆或员工履行公务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三、电气事故:指因电气电机设备损坏或操作不当造
2、成的停电、触电事故; 四、中毒事故:指食用有毒、已污染、已腐蚀或过期的食品、饮用水、药品或者吸入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的事故; 五、坠落事故:指因建筑物、设备坍塌和人员、物品坠落造成的事故; 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四条各级行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经营”的思想,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第二章 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行行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监督所辖机构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指挥处置重大安全事故。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根据行长授权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是安全生
3、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及事故预防和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检查、指导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二、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三、监督、检查、指导公用车辆、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危险物品、食品、饮用水、药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火灾、爆炸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五、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后勤保障和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是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事物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设施、设备和物
4、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物品的安全使用;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四、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第八条内设部门和营业机构负责本部门和安全责任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机构员工的安全教育; 二、负责本部门、机构安全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管理和安全保卫部门,及时解决和消除职权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 三、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处置预案,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人员、财产的疏散和救护工作。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预防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九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安全业务培训。在保
5、证自身安全和不扩大事故损失后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抢险,保护公共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条内设部门和营业机构安全员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 第十一条组织金融产品推销会和召开运动会、文娱演出等群众性集会,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安全保卫部门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制定安全事故易发部位(包括:计算机房、楼宇控制室、配电室、锅炉房、储水池、厨房、内部停车场、武器 及危险品库等)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物品(包括:ATM机、武器装备、特种设备、公用车辆、危险物品、食品、饮用水
6、、药品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 措施并认真落实。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易发部位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按章操作,严格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后勤保障和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严禁超负荷、超期和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事故易发部位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二节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 第十六条各级行要加强防火灾、防爆炸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防火灾、
7、防爆炸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普及相关知识。 第十七条各级行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银行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八条购置、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管理。储存场所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雷击等安全条件。 第十九条消防控制室、锅炉房、油库、燃气瓶储藏库等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锅炉、燃器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经
8、检验合格,设施、设备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十一条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等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操作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章操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装、维修燃气设备(包括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必须按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员承担,安装、维修中必须采取防火、防爆炸的相应措施。 第二十三条员工不得擅自在办公楼、营业场所内存放、使用危险物品。因公务使用、存放危险物品,必须事先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或存放。 第二十四条临近油库、化学品生产
9、和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的办公楼和营业场所,要根据危险状况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配置必要的防护物资和装备。 第三节交通事故的预防 第二十五条各行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交通法律、法规,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六条停车场(库)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车场(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维护秩序,确保停放车辆安全和道路畅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公用车辆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所驾车辆必须符合准驾车型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出车前应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严禁酒后
10、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九条员工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停车场(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意避让行驶中的车辆。 第三十条购置和使用的机动车必须质量合格,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后方可行驶。 第三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制定严格的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车辆状况和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情况,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驾驶员违章行为。 第四节电气事故的预防 第三十二条各级行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用电安全与触电急救常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电气安全知识。 第三十
11、三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职业操作证方可上岗。高(低)压配电运行岗位操作人员还必须具备国家有权机关认证的岗位资格。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高层办公楼、计算机房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或自备发电设备,当外部电网停止供电时,能迅速恢复供电。 第三十五条配电室和电机维修作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章操作,发现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购置、安装、使用电气电机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备或安装熔断器、热继电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并经检验合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安全事故 预防 处置 暂行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076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