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doc
《【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最新精品文档 最新精品文档 最新精品文档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一百九十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百九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最新精品资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 督促 程序
三一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497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