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第一节 特别程序一般规定.doc
《【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第一节 特别程序一般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第一节 特别程序一般规定.doc(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最新精品文档 最新精品文档 最新精品文档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第一节 特别程序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最新精品资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章第一节 特别程序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 第一节 特别 程序 一般 规定
三一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497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