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买卖合同-枫林公司与东灯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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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买卖合同:枫林公司与东灯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特征码 yDvjVsOxXvjgCFqvsTOk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南京枫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枫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与南京东灯 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诉讼 代理人,现本律师就本案争议焦点、法律事实及如何处理,发 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本案原被告之间纠纷应定性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原被告于 20XX 年 7 月 23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买卖合同的标的庭院灯,数量 1490 盏,单价每盏 850 元,总价 款:1266500 元,在备注一栏中双方明确约定:光源为
2、飞利浦, 灯具样式参照购买方提供的实样合同签订之时,原被告双 方也对庭院灯样品进行了现场认定和封存,原告在庭审时也明 确承认其应当按照碧瑶湾花园一期已经做好的庭院灯作为样品, 并现场拍摄了照片,由此可见双方达成的书面销售合同完全符 合凭样品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故依法应当认定为凭样品买卖 合同纠纷。 二、原告交付的货物(庭院灯)与样品不符,存在严重质量 问题,属于根本违约行为 20XX 年 7 月 31 日,原告向被告交付了 200 盏庭院灯,该 第 2 页 批庭院灯经监理公司(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验收发 现存在严重问题,并被监理公司认定该批庭院灯不符合设计和 使用要求,不得进场安装使
3、用,必须立即退场(详见监理工程师 通知单)。故本代理人认为,原告未能依据双方约定交付合格庭 院灯,系违约行为。 三、被告解除合同的行为效力合法有效 被告在收到监理公司通知单后,在与原告协商无果的情况 下,依法于 20XX 年 8 月 4 日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该解除合同通知书已经送达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行使解除 权是建立在原告违约且拒绝对庭院灯整改的前提之下,根据 合同法第 94 条及 96 条的相关规定被告行使解除权行为合 法有效。 四、鉴于原告的违约行为及被告承接工程工期影响,被告 在依法行使解除权之后又及时与其他的灯具公司签订了灯具销 售合同,从其他公司处购得庭院灯进行了安装,目前所有灯具 虽已安装完毕,但仍延误了工期,工程发包方将有可能根据工 程承包合同的约定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对此,被告将保留追 究原告的相关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合同关系应定性 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 行为,被告依法行使解除权于法有据,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均没 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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