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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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20XX 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 特征码 eDQaIGWRoDkNdbfoZbWj 10 年均值 95ug/m3、PM2.5 年均值 68ug/m3 的控制目标。每月 定期组织召开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工作 落实。 (一)城市扬尘整治 1.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制定完善建筑、市政、道路、水利 等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责 任,强化施工期环境精细化管理,利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检查等 手段,加大对工地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建设和施工单位在 合同中应明确文明施工责任,文明施工方案应制订扬尘污染防 治专篇;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
2、 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非施工作业面裸露泥土采用防尘网 覆盖或者植物绿化,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混凝土现场搅拌,推广 使用预拌砂浆;施工工地要有洒水降尘设施并正常使用,推行 安装雾化喷淋降尘设施。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建筑垃 第 2 页 圾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不带 泥上路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严控道路扬尘污染。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进 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和空气湿 度,加大城市道路洒水保洁频次(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 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制定完善市政、建筑、水利、道路等施
3、工工地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渣土 运输实行全密闭化,确保渣土运输车辆上路车轮、车身清洁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城区政府、开 发区管委会) 。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及时修复破 损道路路面(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强化出口路交通扬尘整治,严查运输车辆飞扬沙漏;坚决取缔 沿江违法砂石厂,砂石厂到公路间的道路要全部进行硬化,运 输砂石车辆要符合扬尘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 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严控堆场货场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厂区、码头、堆场应 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
4、 喷淋装置;长期堆放废弃物的场所,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 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 第 3 页 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建成区内禁止设立砂石货场和堆 场,现有的限期搬迁或关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市建委,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4.严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中心城区不得新建、 扩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所有搅拌站严格落实原料装卸、堆放、 生产、运输等环节扬尘防控措施,并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 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提档升级整改,整改后仍不 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 (二)重点行业废气排放整
5、治 5.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总量减排目标 任务。市区电厂排放的烟尘、SO2、NOx 均控制在其允许标准和 总量的 60%以下;博拉、安能 20XX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烟气脱 硝工程。对未按要求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改造的企业暂停对其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对 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责任单 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行政审批局) 。 6.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6 月底前,完成 VOCS 污染 第 4 页 源调查清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 。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
6、 理工作,民营加油站在 10 月底前完成改造,中石化、中石油所 属各县市加油站 6 月底各自改造完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 喷涂、印刷、包装等工业企业优先使用改性涂料、溶剂,9 月 30 日前必须配吸收、吸附装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 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汽车 4S 店、维修站喷漆房环 保达标,建成区内所有汽车 4S 店、维修站喷漆房 9 月 30 日前 必须配备废气净化装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城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干洗店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全部使用 封闭式干洗机,并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责任单位:城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市建成区禁止一切露
7、天或占道人工 喷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环 保局) 。 7.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落实重点工业领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按照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安排和 xx 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重点大气 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 环保局) 。 第 5 页 (三)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 8.推动油品配套升级。20XX 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 阶段标准的车用燃油。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 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油品符合 国家相关要求(责任
8、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 9.加强禁限行管理。禁止无标车、黄标车、黄牌货车在市 区划定的禁限行区域内通行,禁止外地超标排放机动车转入我 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 10.限期淘汰黄标车。制定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方案, 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淘汰、注销黄标车和不能取得环保合格 标志的机动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 11.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体系。修订xx 市机动车环 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20XX202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 6 月底前所有县(市)机动车环检站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各县 (市)政府;6 月底前明确市级机动车环检监
9、控中心机构并配 备人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环 保局) ;10 月底之前建成 12 套道路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监管 第 6 页 系统,初步实现机动车实时自动化路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4 月起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 单位的管理,督促机动车维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 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 12.优化城市道路交通。对城区主干道红绿灯信号科学化管 理。6 月 30 日前完成邓城大道与东风汽车大道十字路口、新华 路与前进路丁字路红绿灯调整优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 环保局) 。 (四)禁止露天炭烧烤 13.禁
10、止露天炭烧烤。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管理措施,巩固 禁止露天炭烧烤工作成效。对于城区极少数露天炭烧烤经营户 要重点攻坚,部门联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责任单位: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 14.餐饮业油烟全覆盖配置油烟净化器。严格执行新(改、 扩)建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 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区燃煤炉灶改清洁能 源;10 月 1 日前城区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性单位必须全部安装 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 第 7 页 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 (五)禁止秸秆、垃圾焚烧与燃放烟花爆竹 15.禁止露天焚烧垃
11、圾和秸秆。垃圾及时清运,严禁长期堆 置或焚烧,建立健全露天焚烧垃圾监督举报制度,加大对私自 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扫物等废弃物管理与处罚力 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制肥、饲料化及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 施,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拓宽综合利用途径,综合利用率达 8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全面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会,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公安局。 1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定的禁放区内全面禁止销售和燃 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
12、市公安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安监局、市工商局) 。 (六)减少燃煤污染 17.加强禁燃区管理。市区禁燃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 第 8 页 建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市质监局) 。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 6 月 30 日前必须全部淘 汰或改用清洁能源;加强执法监管,对 7 月 1 日后仍在使用的 高污染燃料锅炉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会,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在产业集聚区,应通过 建设集中供热项目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燃料进行替换 (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 18.控制城区煤炭消耗量。加快城市集中
13、供热体系建设,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发 改委、市经信委) 。华电、化纤、二动力、博拉、安能等重点企 业煤炭消耗较上年下降 10%,非电燃煤下降 20%(责任单位:市 环保局、市经信委) 。 19.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市工商 局、市质监局) 。 (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 20.完善重污染天气应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 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升级、降级程序,完善、补充 响应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增强重 第 9 页 污染天气应急实效(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气象 局) 。 21.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14、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和 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条件具备时,及时实施人 工增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 (八)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与生态建设 22.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全面开展度大气颗粒物源解 析工作,出台大气污染源清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 局) 。 23.加强鄂北地区防护林建设。以“绿满 xx”行动为抓手, 加快沿路、沿江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重点抓好以基地造林为重 点的荒山绿化、以乡村道路绿化为重点的通道绿化、以四旁植 树为重点的村庄绿化、以庭院美化为重点的社区绿化和以“绿 满引丹”工程为重点的水系绿化,到 20XX 年底在全省率先实现 绿色全覆盖
15、的奋斗目标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 通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加强城区造林绿化,增加城市绿地 第 10 页 面积;加强对各类废弃及服务期满矿区的治理,恢复生态植被 和景观,增强生态净化能力,抑制扬尘产生(责任单位:市建 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城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 二、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确保汉江 xx 段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25.严格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定期考核我市行政区域内 11 个汉江支流水体断面和沮河 2 个断面(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 26.加强饮用
16、水源地保护工作。全市 9 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规范建设市区白家 湾、火星观、南漳三道河水库、保康金盘洞水库、谷城汉江三 水厂、老河口一水厂,宜城江河供水有限公司、枣阳刘桥水库、 北郊水库等 9 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并设置明 显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及护栏围网等设施。一级保护区完成 物理隔离或生物隔离设施建设,坚决关闭和取缔一级保护区内 排污口及与供水作业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 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 第 11 页 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 拆除或者关闭。对影响饮用水水源安
17、全的污染源单位责令限期 整改,逾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 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查处结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市建委、市水利局。 27.落实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级政府 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 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每月 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其他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 环境质量监测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委、 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制定工作方案,完
18、成白家湾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 章建筑拆除工作(责任单位:樊城区政府) 。 完成白家湾水厂取水口上游 2.4km(目前库区流速 0.33m/s,2 小时流程距离为 2.4km)处预警断面系统建设,建成饮用水水 源地水质自动站,完成饮用水源地预警预报工作。在汉江一桥、 二桥、三桥、火星观取水口、火星观一级保护区,白家湾取水 第 12 页 口、白家湾一级保护区设置 7 个视频监控点,加快视频监控和 远程操作系统的建设,对饮用水源地进行 24 小时的实时监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xx 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市 水利局、市建委、襄城区政府、樊城区政府) 。 28.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整治
19、重污染行业,加强“十小” 企业排查,20XX 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 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 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制定造纸、磷化工、氮肥、 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 电镀等“十大”行业的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 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 置换。提升各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严格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铅 蓄电池制造、再生铅、化纤、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改 造,从源头削减重金属和高环境风险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 。 29.集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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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全市 环境保护 工作任务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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