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题目(1-4)及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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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刑名从商:荀子.正名说:“刑名从商”,意思是说后世历朝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这说明商朝的刑罚种类繁多,而且残酷,主要针对对象是广大的奴隶和平民。2、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3、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券,即用质;小买卖,如买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券,即用剂。 4、田里不鬻:周王对土
2、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候和臣属,诸候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这叫“田里不鬻”。5、六礼: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二、问答题1、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答: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了封建性的国家,为了巩固从奴隶主手中夺取的政权,封建地主阶级采用法家思想作为他们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意思是说,取消按照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取消按照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这样,开始打破奴隶制“刑不
3、上大夫”的壁垒。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意思是说,要制定成文法,并向老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从而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2、 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答: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 法经 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阶级本质是: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 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
4、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三、思考题1、请分析奴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1)夏商朝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 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行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2)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以
5、及亲亲与尊尊,具体到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就是“义行义杀”和“明德慎罚”。西周法律思想反映西周统治者立法思想的成熟与丰富,有利于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所谓“义行义杀”,就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2、结合法治建设,谈谈如何理解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答:成文法的制定
6、和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为封建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其锋芒仍然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作业2参考答案一、问答题1、 简述秦朝的官员选任制度。答:(1)秦始皇确定了一套德才兼备的“为吏之道”。主张“审民能,以任吏”,倡导举贤任能,重视能力。同时强调“因能而授官,循名而责实”,在德才朝当的情况,要重视实际才能。(2)从秦简上看,选择官吏要符合以下条件:胜任该职位的能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素质;必须忠君;必须通晓法律。(3)中央和地方主要官吏由皇帝
7、任免,它们可选任下属官员(推荐、征召、任子等)。2、 唐律的主要内容。答:唐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武德新格到大中刑律统类都是唐律狭义的唐律是指唐律疏义共分十二篇,即各例律、卫禁律、积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3、 简述宋刑统和“编敕”。答: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简称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技法”,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12篇、502条每篇下设有门,合计213门。敕是皇帝发布命令的一种形式,具有最高无上的法律效力。4、中国封建社会
8、司法机关的发展演变。答:中国封建司法机关的发展演变过程如下:(一)秦朝分设中央司法机关,在中央设置了“廷尉”作为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其长官也叫“廷、秦官、掌刑群”地方司法机关由地方行政长官都守,县令兼管。(二)汉朝:中央廷慰是最高司法机关;其它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关;地方司法机关机构基本上是郡、县两级。(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机构逐渐扩大,编制增加分工详细,机构名称与长官名称分开,组织更加健全。东汉以后中央三省制度逐渐形成。尚书台发展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司法机关依秦汉的传统,仍与行政合而为一,地方为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四)随唐时期:中央求司法机关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9、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机构兼理直属吏,县设司法佐史,具体掌管司法审判。(五)宋元时期:元部,中央审机关是大宋政府;地方司马法审判机关,掌握在由蒙古人担任的“达鲁花赤”种。(六)明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中央仍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地方由知县、知州、知府亲掌审判,明代在省设:提臬司或刑按察使、会审。(七)清朝:中央设刑部攻法部,大理寺及大理院,设总检察厅;地方设“四级三审制”。三、 论述题1、 试述中国封建法律对贵族特权的规定。答:(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典的极大成者,唐律的制定达到了中国封建法典登封造极的地方。唐律对封建贵族特权的规定基本上是整个封建法律制度的对贵族特权规定的一个缩影。)答:(1)八议。
10、八种人犯死罪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审理,要先奏请皇帝,由皇帝做裁决,裁决的最后结果都可以减或者免。(2)请。是指通过上请的程序减轻刑罚,享受请的人比享受八议的人身伤低,如其犯死罪可以上请皇帝,由皇帝召集群臣来议,最后的结果基本上也都是可以减轻刑罚。(3)减:减是指七品以上的官员及有爵位,因请者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可以享受减刑一等的优待。(4)赎。是指因议,请、减和九品以上的官及因减者的祖父母、父母、妻、子孙犯流罪以下的享受以同赎、刑的优待。(5)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和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6)免官,是指有品级的官员犯徒罪通过免去官职折抵刑罚。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
11、核作业3参考答案1、试比较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答:在体例与内容上均有不同。一是采用英国式“虚君共和”的责任内阁制;二是形式上限制了皇权,扩大了国会权力。规定皇权以宪法明定者为限,皇位继承顺序由宪法规定,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行宪法修正提案权归国会,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皇帝直接统海陆军,但对内使用,颁依国会议决这特别条件。国际条约非约国会议决,不得缔结,官制官规以法律规定;三是它属临时宪法,大纲仅是清廷对立宪要求的一个许诺,以此作为九年以后制定宪法的准则,面十九信条则已成为一种临时宪法,具有宪法性质。它明确规定关于国会权限条文,“国会未开会以前,资政院适用之。”即在国会成立前
12、,由资政院代行国会权力,清廷重新起用袁世凯,即据十九信条于1911年11月8日“选举”袁世凯,并由皇帝任命其为总理大臣的。但十九信条仍以“大清帝国之皇帝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为基本精神,人民的民主权利只字未提。2、清末修订法律馆主持指定的法律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答:(1)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一为删修旧律旧例,改订刑罚制度,废除一些残酷的刑种和明显不合潮流的制度,这一方面以公布大清现行刑律为代表,一为制定并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2)商律:钦定大清商律由商部制定,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五日(1904年1月21日)奏准颁行,公司注册试办章程由商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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