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方案.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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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方案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专业的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迎接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2015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号)、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评估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
2、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办法深入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全面考察我校专业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推进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二、评估原则专业评估坚持主体性、多样性、目标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一)主体性原则。发挥学院在专业评估中的主体作用,注重以学院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二)多样性原则。注重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多
3、样化,评估采用多指标体系,尊重专业建设自主权和专业特色。(三)目标性原则。注重以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四)发展性原则。注重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及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五)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评估判断,以专业发展的事实及数据为支撑。三、评估对象与时间(一)评估对象评估的对象为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已通过国家级或校内专业评估、或拟接受2015年国家级专业评估的专业不参加本次评估,按此条件要求,全校共76个专业应参加本次评估。(详细名单见附件1)(二)评估时间本次评估在2015年内分两批进行,2015年上半年完成40个专业的评估;2
4、015年下半完成36个专业的评估。(各专业评估时间见附件1)四、评估内容评估重点考察学生发展、专业目标、教学培养过程、师资队伍、教学管理、质量评价以及专业特色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评估采用多套指标体系,其中,土建类专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之“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标准(附件2)、除土建类外的工程专业参照“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通用标准+补充标准(附件3)、经管文法理艺术类专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学校自制”专业评估标准(附件4)。五、评估进程与时间安排专业评估分为宣传动员、学院自评、专家进校评估、评估总结、整改提高五个阶段进行。专业评估进程与时间安排时间进程主要工作3月14日前宣传动员学校成立
5、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专业评估专题会议,下发专业评估有关文件、资料。各学院成立迎评工作组和评估专家小组,组织教师研究、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并参照相关专业的评估标准,制定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方案。第一批:3月15日4月24日第二批:9月1日10月16日学院自评各专业参照对应的专业评估标准进行自评。第一批:5月68日第二批:10月2729日专家进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进校实地考察,每个专业考察时间为1天。专家通过听取专业汇报、听课看课、查阅材料、考察走访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深度访谈教师和学生等形式,对各专业进行考察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第一批:5月15日前第二批:11月15日前评估总结
6、学校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公布评估结果,总结反馈专业建设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的目标与整改意见。整改提高各学院、各专业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建议,结合本专业评估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强化建设。六、组织管理教务处负责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制定专业评估方案,指导学院开展评估工作,并对专业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学校成立“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广工大校字201349号文件),具体成员如下:组 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成 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包括:教务处、各相关学院、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发
7、展规划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等。)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七、评估专家学校的评估专家组由学科专家、行业专家、教学管理专家、校友代表组成。学科专家、行业专家及校友代表由学院提供候选人供学校选择,教学管理专家由学校依据专业特点选定。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各本科专业评估时间安排表2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标准3“中国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通用标准+补充标准)4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制标准和指标内涵5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版)6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简况表7广东工业大学本科
8、专业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工作方案附件1-1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各本科专业评估时间安排表序号学院专业名称拟安排评估时间备注1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月2机电工程学院车辆工程10月3机电工程学院工业工程4月4机电工程学院数字媒体技术10月5机电工程学院包装工程4月6自动化学院自动化4月7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技术)4月8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4月9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0月10自动化学院物联网工程4月新专业11轻工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已通过校内评估12轻工化工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0月13轻工化工学院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微生物工程)10
9、月14轻工化工学院应用化学4月15轻工化工学院制药工程/已通过校内评估16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4月新专业17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10月18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10月19信息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测控技术)10月20信息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光机电一体化)10月2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土木工程/接受2015年国家专业评估2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4月新专业2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城市地下空间工程4月新专业2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0月25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月26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工程管理/接受2015年国家
10、专业评估27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交通运输10月28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测绘工程10月29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月30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4月31计算机学院网络工程4月32材料与能源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0月33材料与能源学院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制备与模具)4月34材料与能源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0月35材料与能源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10月36材料与能源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制冷与空调)4月37材料与能源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热电工程)4月38材料与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已通过校内评估39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4月4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10月41环境科学与
11、工程学院生物工程(环境生物技术)10月4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全工程4月新专业43外国语学院英语(科技)10月44外国语学院英语(翻译)10月45外国语学院日语4月46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4月新专业47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4月48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月49管理学院管理科学(金融理财)10月50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0月51管理学院电子商务4月52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0月53管理学院市场营销10月54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与房地产开发)4月55管理学院会计学4月56管理学院财务管理10月57管理学院物流管理4月58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4月59管理学院旅游管
12、理4月60应用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计算)10月61应用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10月62应用数学学院应用统计学4月63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0月64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10月65经济与贸易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4月新专业66经济与贸易学院投资学4月新专业67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工程4月新专业68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10月69艺术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4月70艺术设计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4月71艺术设计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4月72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4月73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设计10月74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设计10月75艺术设计学院动画4月76艺术设计学院美
13、术学10月77艺术设计学院数字媒体艺术4月78政法学院法学10月79政法学院社会工作10月80政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4月新专业8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2014年通过国家专业评估8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接受2015年国家专业评估8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景园林10月新专业附件1-2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文件目录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文件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评估文件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评估文件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文件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文件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评估文件(2009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
14、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二九年八月五日附件二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设置基本条件(2009年修订)一、导则1.本条件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城市规划专业的要求而制定。2.本条件为设置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的必要依据和申请评估的必要条件之一二、师资条件1.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业的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得低于30人。专职教师编制数应与招生人数相适应,鉴于城市规划专业教学的特点,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
15、系(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20。2.有城市规划和设计、建筑设计、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历史和遗产保护、区域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师。聘请校外教师的专业课授课学时不能超过20%。3.城市规划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5人,其中至少应有教授2名、副教授4名;有明确及称职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4.设有专业教学研究组织,能开展相应的学科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一定特色,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5.所在学校有相应学科的支撑条件。4三、教学条件1.场地条件(1)本专业必须具备一定面积的专用、固定
16、的教学场地,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本专业各年级必须具备专用、固定的绘图教室,并配备相应的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和电化教室,备有常用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可用教室面积的大小应满足在校学生的使用要求,设计教室每位学生必须有设计绘图桌椅等设施。2.图书资料本专业设置,除了要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有关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的专业书籍10000册以上。(2)有关城市规划专业的中外文期刊20种以上。(3)有齐全的城乡规划法规文件资料及基本的规划设计参考资料。(4)有一定数量的教学音像资料。3.
17、实验室本专业必须具备计算机教学条件。计算机室应对学生开放,满足计算机课程的教学需求。4.教学实习基地本专业应根据教学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四、教学管理1.有完备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满足专业教育评估标准的基本要求。2.有完备的专业教学质量保证体系。53.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成果(学生作业)档案管理。4.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满足专业教育需要。6附件三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2009年修订)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分为教学质量、教学过程、教学条件三大部分,各部分展开而组成评估指标体系。一、教育质量1.1德
18、育标准1.1.1政治思想1.1.1.1政治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1.1.1.2政治理论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1.1.2学风和修养1.1.2.1学风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取。1.1.2.2修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符合大学生行为守则,理解城市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人文科
19、学素7养及社会交往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1.2智育标准智育标准归纳为七方面: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编制与设计;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调查、分析及表达;城市规划实践与能力;外国语与计算机能力。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比较熟练的阐述、运用并发挥;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用于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按标准高、低划分为“能力”和“基本能力”两个等级。1.2.1城市规划原理1.2.1.1城市与城市规划(1)掌握城市发展与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的关系,掌握城市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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