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自治区工商局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治区工商局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6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新文秘网(旗下快文网)免费为您下载网络上任何收费文章,全国独家,欢迎使用。自治区工商局2015年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贵厅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贵厅,请审阅。一、服装购置专项支出1、专项资金概况我局2015年服装购置资金预算450万元。其中:服装购置110万元,劳保皮鞋、皮带340万元。立项依据是根据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管理和发放办法(工商人字【1988】170号),按照年限新招录人员全套制服、系统所有人员的劳保皮鞋、皮带。2、绩效目标在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招标,尽量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15年全系统服装和劳保的换发工作。3、考评结
2、果我局基建装备处认真落实采购方案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并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新招录人员服装经6月份领导批准,计财处申请资金、上报招标文件,按正常采购程序进行了采购。7月,经自治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实际中标88.6094万元,结余21.3906万元。服装结余和劳保皮鞋预算合计360万元,经自治区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实际中标357.31万元。二、证照印刷采购专项支出(一)合同示范文本1、专项资金概况根据近年来合同示范文本种类的增加及企业的需求,同时结合全区各地州市工商局经过向辖区企业调查上报的需求情况,确定印制合同示范文本数量。根据申请110万的预算费用,积极配合基建装备处做好了准备工作,起草了合
3、同示范文本招标申请书及21地州的分配表,2015年印制各类合同示范文本27种64万本,印制合同示范文本汇编维文版500本,印制合同示范文本汇编汉文版1500本。我处就预算、招标工作等相关事宜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审批,于2015年9月10日完成了合同示范文本招标工作。实际中标价87.16万元。 2、绩效目标我处起草了合同示范文本招标申请书及21地州的分配表,今年的印刷数量定为127万份,我处就预算、招标工作等相关事宜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审批。顺利完成了合同示范文本招标的起草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和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合同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合同示范文本的发行、管理等工作在
4、全疆各地得到了有效落实,企业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中,有效规范了当事人的签约行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满足社会市场需求,保障合同示范文本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个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实现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二)营业执照专项支出1、专项资金概况今年我处营业执照采购预算为500万元,鉴于总局安排今年10月份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营业执照照面内容发生变化,为保证营业执照发生变化后,能有资金印制新的营业执照,先期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印制300万套各类营业执照,预算金额为30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09.4万元。当时预留了200万元预算资金作为备用,预计9月22日照面信息能够确定,
5、拟定进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金额为预留的200万元、前次招标结余的91万元以及历年结余资金248万元,共计539万元,用于用量较大的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以往没有印制的配套的副本封皮。自治区采购中心安排定于11月13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此项招标有参与招投标企业对部分情况有质疑,采购办按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结果至今还未公布。2、绩效目标此次营业执照的印制,将确保今年10月1日启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余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发放和换发工作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正常使用,确保国务院部署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和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信息化建设1、专项资金概述2015年度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总计1780万元,其中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投入700万元,信息化新建项目投入770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后追资金投入31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已全部完成政府采购验收程序,并执行完毕。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共计20个小项,分别为:综合业务软件本地化改造10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维护100万元,OA协同办公系统改造运维35万元,政务内外网站群改造维护35万元,时光站群、邮件、即时通讯等平台维保服务35万元,12315投诉举报系统改造维护30万元,消费大维权平台维保服务30万
7、元,ORACLE数据库及WEBLOGIC中间件系统维保服务35万元,综合业务核心数据分发、倒备技术服务20万元,企业档案电子影像数据集中技术服务2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复制技术服务20万元,农资市场电子监管平台开发维护15万元,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开发维护15万元,惠普小型机硬件续保50万元,中心机房核心存储及虚拟磁带库设备软硬件续保35万元,中心机房过保服务器设备续保30万元,中心机房过保网络设备续保30万元,各地州市工商局UPS主机机头维保15万元,中心机房环境保障服务35万元,视频会议系统硬件续保15万元。信息化新建项目共计7个小项,分别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估、差距分析和
8、整改3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IDC数据中心安全整改扩容240万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二期)工程建设100万元,全系统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打印机采购210万元,机房改扩建及视频会议系统扩容140万元,中心机房机密空调采购30万元,中心机房交换机采购20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项目共计3个小项,分别是:信息化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云计算平台)95万元,信息化硬件设备(服务器及网络设备)76万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四部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139万元。2、绩效目标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5年全系统信息化建设须紧紧围绕夯实基础、确保应用、创新发展、服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9、的总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扎实开展综合业务系统改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心机房安全保障、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征信、企业档案数字化影像馆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化平台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保障和支撑作用。3、考核结果为严格落实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科学规范有序推进自治区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要求,全面分析了当前信息化工作的差距和需求,拟定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交换平台技术方案和2015年信息化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等多个
10、指导性文件,并经局党组会议批准,于2015年3月-11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分步完成了信息化30个分项的采购和验收工作,总投入资金1780万元。通过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全疆工商系统软硬件基础设施保障水平,降低了系统安全风险,保障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推进了全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了政府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充分发挥了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支撑作用,为我区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持。四、企业档案电子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专项资金概况2015年,安排项目预算资金604.5万元,全部用于剩余8个地州市局的项目实施。资金到位后已经拨付到各地,由各地按照相关
11、规定和我局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实施项目。目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今年年底,各地项目执行完成并验收后支付全部资金。2、绩效目标此次项目完成后,将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全面提高登记窗口工作效率奠定良好的技术支撑,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促进创业就业和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性。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消费大维权经费509.3万元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1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办2011110号文件成立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疆启动了推进消费大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政府统一领导,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
12、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维权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的社会管理模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承担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全疆消费维权工作,并从2012年开始连续四年把消费大维权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级行政机关和地州的绩效考评体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机制优势,统一协调、协作配合,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针,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新形势下的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提升消费“大维权”工作,围绕消费年主题,深入宣传贯彻新消法,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和消费教
13、育与引导“五进”活动;改进和完善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延伸触角发挥作用;完善和强化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315微信平台作用,加强地区、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各级消费维权人员培训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考核激励各地、各部门和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人员勇于担当,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动员和挖掘社会的有生力量,积极打造消费维权理论与实践的专家、顾问队伍,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专业支持和保障。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充分发挥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职能优势和消费者协会社会化消费维权平台作用,不断完善
14、消费大维权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全社会工作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与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加强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推进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新疆3.15微信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强和改善全疆消费维权基层组织“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提高自治区整体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更好地开展好自治区消费大维权工作,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根据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几项重要工作分类制定符合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其评价标准及说明以第四项专门列出,并按照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进行评价。三、绩效评价指标情况消费
15、维权项目资金主要开支:1、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30人,工资及社保150万元;2、各级消费维权机构及基层组织“一会两站”建设配套资金:30万元。配备必要的工作所需办公设备和基础设施;(列入政府采购项目)3、消费纠纷调解补助资金:20万元。调解纠纷成本补助;4、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新疆3.15微信平台后续开发、维护和采编费:40万元。新增功能开发、日常维护等;5、培训费:60万元。组织各级消费维权人员学习、培训等;6、消协理事会及全疆秘书长工作座谈会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系会议等:30万元;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和消费维权“五进”活动费:30
16、万元;开展咨询服务、消费教育与引导等活动费用;8、宣传、公告费用:60万元。开设广播、电视节(栏)目、报纸专刊(栏)和媒体发布、刊登等宣传、制作费;9、消费调查、消费评议和消费体验等活动经费:20万元。对消费领域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评议和体验等;10、商品比较试验经费:20万元。商品买样、比对检验费用;11、资料印刷、制作、邮寄费:50万元;12、日常工作差费、杂费等费用:20万元;13、建立专家志愿者队伍,开展调研等专项活动费用:20万元。四、几项绩效评价标准及说明 1.“一会两站”专指消费者协会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教育宣传站等基层消费维权组织。我区现已在乡镇(村队)、街
17、道(社区)设立了近15000个消协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教育宣传站。它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前沿阵地和服务窗口,在宣传政策法规、消费教育引导、解决消费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由于人员少,所需经费无保障,基础设施缺乏,严重影响了工作顺利进行。因此提出建立基层组织“一会两站”建设的配套资金,以补充部分消费维权机构和“一会两站”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2、消费纠纷调解补助资金 是指各级消费维权机构、部门和基层“一会两站”在解决消费纠纷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的补助。这类案件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由于经费匮乏造成案件不能及时处理,甚至半途而废。消费纠纷调解补助资金可以补充案件成本费
18、用,激励办案人员更好地开展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3、商品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活动 是针对消费领域消费者关注的商品和服务热点问题进行比较试验和消费体验,向社会公布其结果,提供可靠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科学选择、合理消费,对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监督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4、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新疆315微信平台是集消费者投诉与协调处理、协同办公、信息交流和向社会广泛宣传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教育为一体的平台系统,目前已开通了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各成员单位的端口,它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对提升消费维权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整体水平,强化
19、绩效考核管理,起着积极的作用,为建立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平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新疆315微信平台顺畅运行,还须升级调整,增加功能,以及日常维护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消费和谐和经济发展,它是一项长期性、社会化的公益性工作,稳定的资金保障将加快推进我区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活动经费)400万元一、项目概况12315指挥中心,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部门,工作人员35人,其中临时聘用人员30人,正式干部5人。30名聘用人员工资由项目经费计发,
20、正式干部工资由财政统发。2015年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全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总局消保局工作要点,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打造“12315新疆工商百事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加大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和有关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项目绩效目标(一)依法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1、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
21、局和区局关于在全疆工商系统开展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的部署,全力抓好落实。要注重梳理和排查消费者诉求信息,定向跟踪重点商品和服务,有效发现违法案件线索,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工作难度。要与抽检工作紧密结合,发挥监测抽检工作作用,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效能水平。要创新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经营行为,推动整体消费环境的好转和优化。2、全面落实总局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办法、新疆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一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商品,结合我区商品市场质量状况,突出重点品种,制定抽检计划和方案。各地
22、根据下达的抽查检验任务,制定本区域抽查检验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加强对网络销售商品、节能灯、眼镜、手机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产品、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二是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责令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普遍性商品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迅速处理,切实保障消费市场安全。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法制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区局将探索建立重要商品名录数据库和消费侵权案件查处数据库,严格规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
23、序、工作纪律。依法加强对抽查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报送处理结果。加强与行业协会信息沟通协调,促进行业自律。通过行政指导、消费教育引导手段,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经营企业的指导和教育,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3、探索创新治理服务领域侵权问题的方式方法。一是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查处有关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对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业“潜规则”、尤其是消费者集中反映的热点侵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可组织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
24、进行专题点评,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制止服务领域消费者侵权行为。要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系沟通,指导行业制定服务公约和服务规范,教育和引导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意识、品牌形象、优质高效的服务意识,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服务领域的投诉举报。针对公共服务、商业零售等一些领域存在的垄断、强制搭售、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4、加强新型消费领域新情况的调研监管工作。密切关注新型消费领域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网上购物、电视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治区 工商局 专项 支出 资金 绩效评价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052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