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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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答案(第 15 章 四、名词解释 (每题 6 分,分 30分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 ,对后世 有较大影响。周礼 ?秋官。小司寇 “ 以五声听狱讼 ,求民情 ,一曰辞听 ;二曰色听 ;三 曰气听 ;四曰耳听 ;五曰目听。 ” 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 ,理亏则语无伦次 ;色听指观察当 事人表情 ,理亏则面红耳赤 ;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 ;耳听指观察 当事人的听觉反应 ,理亏则听觉失灵 ;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 ,理亏则不敢正视。 “ 五 听” 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
2、鉴意 义。 4.法经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 制定了法经。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 经六篇。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 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 , 所以把盗、贼放 在开头部分 ,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从法经的内容,可看出其 阶级本质 :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 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工具。 五、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3、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 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 ,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 女奴中强娶来的 ,还有的是通过 “ 嫔嫁” 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 ,往往同妻的隋嫁女一 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 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 ,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始于 商朝末期 ,至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 ,就 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所以妻妾之分 ,也就有了嫡子
4、和庶子之分, 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 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 (1结合教材 ,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 (公元前 359。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一 是整顿户籍 ,设立连坐法 ,防止隐匿坏人 ;二是奖励告奸 ;三是.奖励农业生产 ;四是.奖励 军功。 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 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一是.进 一步强调分户居住 ;二是.取消分封制 ,普遍建立郡县制 ;三是.废除井田制 ,确立封建土 地私有制 ;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意义
5、 ,在于通过变法改革 ,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 强,在战国 “ 七雄” 中跃居六国之首 ,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从词源看 ,汉字“ 法” 确有“ 平” 、“ 正” 、“ 直” 和“ 公正裁判 ” 的含义。与 “ 法” 字有 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 “ 律” 。据(说文解字的解释 , “ 律,均布也 ” 。可见 , “ 法” 总是指一 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而“ 律” 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把“ 法” 与 “ 律” 连用,就是说 “ 律” 是一种包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 律” 。“ 法 律” 一词在清末民
6、初才被广泛使用,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 答案(第 610章 三、名词解释 (每题 4 分,共 20分 1.亲亲得相首匿 :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罪可以首谋隐匿。汉 律规定 ,卑幼匿尊亲长 ,不负刑事责任 ;尊亲长首匿犯死罪的卑幼 ,虽应处刑 ,但可以请 求减免 ,首匿犯一般罪的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北魏律最先做此规定,隋律、唐律相继沿袭。唐律规定,五品以上官可抵私 罪”(因私事或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徒二年, “ 公罪”(因公事而犯的罪徒三年 ;九品以上官 可抵“ 私罪” 徒一年 , “ 公
7、罪” 徒二年等。明、清律无此规定。 3.唐律疏议 :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 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 ,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 了一部唐律。永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 律编撰的法典 ,共二十篇 ,五百零二条 ,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 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 (公元 651年颁行。 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 ,加强皇帝的权力 ,统治和镇压 农民为主要内容 ,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4.宋刑统 :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
8、,简称宋刑统。它是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 处在于 :增加“ 折杖法 ”;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 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 209条附于律文之后 ;篇目仍是 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 ,合计 213 门。 5.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 即朝审和秋审。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秋审开始执行于 顺治十五年 ,首先要求各省的督抚将自己省内所有被判处斩和斩监候(相当于现代的 死缓案件和布政使、按察史会通复审,分别提出四种处理意见 : (1 情实。罪情属实 , 罪名恰当 ,奏请
9、执行死刑。 (2 缓决。案情虽然属实 ,但危害性不大者 ,可减为流三千里 , 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 ,或再押监候办。 (3 可矜。案情属实 ,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 ,可免 死刑,一般减为徒、流。 (4 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 ,合乎 申请留养者 ,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四、案例分析 (每题 10 分,共 20分 1.缇萦上书救父。 (1奴隶制五刑 答:奴隶制五刑 :即黥(墨、劓、刖、宫、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 涂以墨 ;劓刑是割鼻 ;刖刑即断足 ;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 ,女子幽闭的刑罚 ;大辟即死 刑。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 答:这次刑制改革 ,经过
10、文景两位皇帝 ,时间长达 20 多年,反映了一项制度的改革 , 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 “ 悲怜” 缇萦,体现文帝德政 ,但本质在于 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存劳动能力 ,以利于其 统治。但是 ,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 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封建 经济的发展。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 对稳定的局面 ,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 ,恢复和
11、发展生产 ,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 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 ,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 情况,提出“ 道莫大于无为 ” 。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 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 轻徭薄赋 ” 、“ 约法省 刑” 。结果 ,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4秦汉的徒刑种类。 答:秦朝的徒刑 : A .城旦、舂。城旦 ,适用于男犯 ,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的一种徒刑。舂,适用 于女犯。秦朝根据生理条件,对罪应城旦的女犯施以舂米以供刑徒口粮的劳役。舂 的刑期与城旦一样。 B.鬼薪、白粲。鬼薪 ,适用于男犯 ;
12、白粲,适用于女犯。鬼薪是指强制男犯去山林 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白粲指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以供宗庙祭祀之用。二者刑 期皆为三年。 C.司寇、作如司寇。司寇 ,就是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服劳役,主要从事防御外寇 入侵,刑期为二年。作如司寇 ,适用于女犯 ,相当于司寇 ,是指强制女犯服相当于防御外 寇入侵的刑罚 ,刑期也为二年。 D.罚作、复作。 “ 罚作,适用于男犯 ,指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戍守,刑期为三个月 到一年。复作 ,适用于女犯。就是强制女犯到官府服劳役。罚作和复作是徒刑中最 轻的,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 汉朝的徒刑基本是沿用秦朝: A .髡钳城旦舂 (5岁刑。 B. 完为城旦舂 (4 岁刑。
13、C. 鬼薪白粲 (3岁刑。 D. 司寇和作如司寇 (2岁刑。 E.男罚作、妇女复作 (1 岁刑-3个月。 F. “ 女徒顾山 ” 。(指是妇女犯罪判处鬼薪上山砍柴徒刑的,可以不亲自服役 ,每月 花三百钱雇人代替。 2.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 (1 “ 八议” 的内容 答:中国封建王朝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要上奏皇帝进行特别审议,以便对其减刑 或免刑的一种制度。 “ 八议” 是由周礼 “秋官“桐寇中 “ 八辟” 演变来的 ,曹魏制定魏 律时将 “ 八辟” 改为“ 八议 ”,指示: “ 功臣之子 ,法应人议 ” 。“ 八议” 从魏律开始正式载入 律典,成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此后代相沿至明清律。所谓“ 八
14、议”,即有议亲 (皇亲国 戚、议故 (皇帝故旧、议贤 (有封建德行的所谓贤臣、议能(所谓大才能的大臣、议功 (对封建王朝有大功勋者、议贵(高官显爵、议勤 (对封建统治有特殊勤劳者、议宾 (先朝君主的后代。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 法律上的表现 ,并使之法典化。 (2 “ 十恶” 的内容 答:将北齐律的 “ 重罪十条 ” 发展为“ 十恶” 大罪,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 十条最严重的罪名 ,集中置于律首 ,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加强对危 害封建统治秩序行为的镇压;所谓“ 十恶” 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 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15、(3 “ 八议” 与“ 十恶” 的关系。 答: “ 八议” 是指八类人犯罪 ,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封建贵族的特权 ,这是封 建等级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并使之法典化。在名例律中立下“ 十恶” 专条,强调这些罪 行的严重性质。犯 “ 十恶” 罪的人即使属于八议的范围,也不得享受议、请、减的 照顾。 “ 八议” 与“ 十恶” 相辅相成 ,共同为封建统治服务的。 3.胡蓝之狱 (1明初时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 答:一是确立重典治乱世的立法指导思想。首先,重典治乱世。具体体现在重典 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稳定 ,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 于各级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
16、达到更好的治民、治国 ,强化中央 集权。其次 ,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压 ,仅靠严刑峻法 ,虽可 以取得一时之效 ,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预防犯罪的职 能同法的镇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 ,儒法结合 , 礼刑并用。再次 ,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 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 二是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削弱 皇权、分散统治力量的教训,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 ,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 列措施以外 ,大明律中还专设 “ 奸党” 条,
17、规定 : “ 若在朝官员 ,交结朋党 ,紊乱朝政者 , 皆斩,妻子为奴 ,财产入官 ” 。“ 若犯罪 ,律该处死 ,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 ,暗邀人心 者, ”; “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 ,出入人罪者 ” 等都构成奸 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 :本人处死 ,子为奴 ,财产入官。 三是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反抗行为。明律对“ 谋反、大逆 ” 一律采用重 罪加重的处罚原则。如凡谋反及大逆者,不仅本人要凌迟处死 ,其被株连的亲属 ,包括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 ,及伯叔、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异同, 亦不论笃疾、废疾 ,凡年十六岁以上者 ,一律处以死刑 ,明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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