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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6 页 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范本 范本 第 2 页 共 6 页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12】1 号不予 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 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12 年 2月 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 控告 A诈骗、 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121 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 第 3 页 共 6 页 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 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 2001 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 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 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 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 2003年 7、8 月间注 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 A.C的 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 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03 年 8月 1日至 2008年 7月 28日的 5年期间,涉案企 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 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 A的主张【A 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 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3、】 。 已经生效的(2009)富民初字第 196号民事裁定书中, 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 性,本院不予采信。 ”“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 调取的工商档案第 6、7、15、42、52 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 第 4 页 共 6 页 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 A 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03)第 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 ,因申请人“B” (实际是 A)提 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 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 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 B签字摁 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09】第
4、1号 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08 年 7月 28日,A 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 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 1060万元并协助他 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 A转让股份, 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11 年 5、6 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 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11)曲中行终字第 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 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 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 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 A进行立案侦查。 第 5 页 共 6
5、页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 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 A“没有犯罪事实”的 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 399条第 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 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 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 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 规定的规定:(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 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 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 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 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 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第 6 页 共 6 页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 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 合法权益。 此致 富源县公安局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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