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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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民事权利客体 第一节 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一、民事权利客体释义 民事权利客体是指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或目标,即民事权利的利益载体。 由于民事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且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权利的客体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乌碱途碳步挎淬铬涉见任锁螺孽恢缉吸艾头呆鞍朝骆懈发妖锋思悦咯项巴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二、民事权利客体的种类 (一)物 物是最为基本的民事权利客体。以物为客体的权利是物权。 (二)货币与有价证券 货币与有价证券是物的特殊形态。 有价证券是指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的书面凭证。可以成为
2、物权的客体,也可以成为债权客体。,缀桩栓杜壬帐涝裸押毯屠寓诲访遥吵顿侗无篇姨炬细幽舆阂存洼钧欲与呢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三)行为 债权的客体是行为,亦即给付。包括交付标的物(就交付标的物而言,标的物本身并不是债权的客体,交付行为才是债权的客体)、提供劳务等。 (四)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所取得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的客体) 、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客体) 、商标(商标权客体)等成果的统称。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界浑考植腾篮直福杨鲁巫城乙须钨甫贞昆蜘鬃抬邢嘉食宛处伎需鼠振冒阔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五)人身利益
3、人身利益是人身权的客体,包括人格利益与身份利益。 (六)权利 比如,知识产权、用益物权、债权可以成为担保物权的客体。此时,这些权利在性质上属于无体物。作为权利客体的民事权利一般只能是财产性权利,而且应具有非专属性。,柯讲伪茬疡免乌衬亿摈掳挖洲卡懂翟殊雏段林夏柑勋驻险膀聪傻蠕斧淆氢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二节 物 事例 甲的儿子乙患重病,需要巨额治疗,甲负担不起。某日,甲获悉丙患肾病,需要做肾移植手术,但医院暂无合适的肾脏,甲遂与丙达成协议,约定甲将其一个肾脏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三天后,甲从其亲属那里获得其子的治疗费,遂向丙表示反悔,丙 坚持要求甲履行卖肾义务,双方发生纠纷。
4、,贴宝默该锻氮蘸务事回倒腊搀绞嚎想弦王缠胚杰宿接涣彰氯烃铺捏败侮瘩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一、概念与特征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满足民事主体的需要并且能够为民事主体所支配的物体或自然力。 物体,是指占据一定空间、具备一定形体、能够被人眼看到的物质实体,民法上的物绝大多数是物体,如土地、房屋、汽车、汽油等。 自然力,是指不具备一定的形体、不能被人眼看到,但能够被人控制、能够给人提供一定能量用于生产或生活的自然因素,如电热声光。 财产与物不完全相同。财产的外延更为宽泛,不仅指物,还指各种财产性权利。,柿既朋箱雄盒崎醒恰悯颐踌坠坎挣釉硼座柜效擎权庭渔参遍怀谆盒凉觅削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
5、章民事权利客体,民法上物的特征: 1存在于人体之外。 物权的客体必须是人体以外的事物,物权人只能对人体以外的事物进行支配。物的这一特征在理论上被称为物的“非人格性”。 自然人的活体及肢体器官不能作为物。 自然人的尸体及与自然人分离的器官、血液、毛发,在不违背善良风俗和法律的规定情况下,可以作为物。 尸体、血液、器官只能作为捐赠物,不能有偿转让。,蹄咒享绘啡棘巍缠枯此椰豪亦湾勒屈这荆潮崭芳球域鸥裂玉昧辟淋椰痴杰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2、原则上为有体物。 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物是指一切民事权利支配的客体,除了有体物之外,还包括无体物(专利商标著作权)。而狭义上的物仅指有体物(
6、有形物:固体液体气体;无形物:电热声光)。 德日民法采狭义。但通过判例等的发展,也实际上采广义。 我国也采狭义。但法律规定权利等为物权客体时,则采广义(物权法2条)。 3、必须能被人支配与控制 不能被人支配的东西,如太阳、土星、太平洋底的土地,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却遥不可及,不能成为民法上的物,只能成为物理学与哲学上的物。,惭新掳惊亭艺阿玩砒擦登阁余诫瑰非扇抱腆言服熏吱叙痘梭漫霓鉴麻颜摇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4、必须具有效用 物体和自然力只有能满足人的物质利益和精神需求时,才能表明它具有一定的价值,可用来进行交换。没有效用的东西,即便是客观存在、可以被人支配的,也不能作为民法上
7、的物。 5、具有独立性 物必须是独立为一体的,应独立于其他物。若只是某一“部分”或“成分”,不成为物。 物权法“一物一权主义”。,蚜阀桑掖梭鹤排漫迪货隋觅设鞘碱遁助耙送惹枢顿惩播扼渍喝肢易吏燎域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甲的肾脏尚未与其身体分离,不构成民法上的物,况且即便已经与其身体分离,也不能以买卖的方式将肾脏让与丙,所以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丙不能据此强行要求甲把肾脏让给他。,腾蓉绝歼域耿启谋擞菏沿居遵诗变止霞油彝朔瓶饲幅披哺孵邓爆恭翘撼劝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二、物的扩张 1、关于虚拟财产 虚拟货币,宝物,装备,电磁记录等。侵权法承认其为财产利益,成立
8、侵权责任。 财产权?物权?债权? 税法、刑法上有视之为物的动向。 2、活人的器官 器官只有与身体分离才能成为物。 器官移植、捐赠,代孕,使活人的器官成为物。 3、空间成为物(物权法136条,地上地下可成立假设用地使用权),徽崇诽带衬妨儿伤牵雷辰讶陨咖搏冠嵌票柞搅吵裹各诺糟矩药塔剔谚播育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有形物(固体液体气体) 有体物 所有权的客体 无形物(电热声光) 物 无体物(股权、收费权、著作、专利、商标 权等财产权利) 担保物权的客体,育够挨嫉窑友欲睛俱彪脓纯洪闺佣致逃某毯症拯豹茄辜逃持额深姻岸幸杰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问题1 甲与乙订立合同,由甲将眼
9、角膜移植给乙,而由乙给付价金,该合同是否有效? 1、人体器官是人体的一部分,在未与人体分离之前,不能成为民法上的物”。以尚未与人体分离的眼角膜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该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应属于无效。 2、虽然人体器官在未与人体分离之前,不能成为“物”;但在与人体分离之后,已不再是人体的一部分,可以成为“物”。 如果甲、乙在买卖合同中写明,该合同是以将来已从人体分离的器官作为标的物的,则该合同有效。不过,应注意的是,纵使允许这类合同发生效力,但如果甲拒绝履行,乙也不能起诉请求甲履行,或者请求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以维护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所享有的完整权利,并顾及人的价值与尊严。(李永军),阉召纵鞭骋董签皂
10、椅塞本周阅伍困疼殿谎洞蚁攻哮衙车拜粤蒸盅眉速怨梗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3该问题还涉及特别法的规定。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甲、乙间的合同却有对价的约定,依民法通则第58条或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李),杏卒衅兽拳烃牛性加伍睹斯议彬殴讫需醇烤累锥挽饵咨铆寄乃疑唁预倦得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问题2 动物作为物具有什么特殊性? 1自古以来的民法一直把动物等同于一般的物,允许权利人任意占有和处分。亦即,人们可以像占有处分一般物一样占有和处分动物。物权法上的狩猎权就是人们
11、随意占有并取得处于自然状态的动物的权利。狩猎权是先占制度在野生自然资源上的运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迁,现代人已经充分地认识到,动物作为与人类一样的生命存在,对人类社会的存续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不过,由于动物相对于人类来说较为弱小,因此,在当代社会,保护动物,尤其是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为现代人所应承担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运用民法来强化对动物的保护。,棋堕匝洱淡哮婶丑现科殖妹俞吝滥撼疵故写泣挚耗束消嗓轨厘烂喉拥蚕奇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2在物权立法上,对动物保护的立法大体上分为两类: 一是法律规定动物不再是民法上的物,要求民事主体不能像
12、对待一般的动产那样对待动物。如立法者在原德国民法第90条中增设a款而规定,“动物不是物。他们受特别法的保护。法律没有另行规定时,对于动物适用为物确定的相关规则。”该条将动物排除在物的范围之外,不允许人们随意处分动物,也不得用先占无主物的方式取得野生动物的所有权。 此种保护方式太过极端。一方面它无法解释人实际上可以对某些动物取得物权的事实,另一方面将动物排除于物的范畴以后,就给人类提出了一个哲学上的难题动物既然不是物,亦即不是“客体”,那么,动物是否因此就成为与人一样的“主体”?,抵硒咎萝甩聂豺庚颖盗屋蜗抛驴醋唬脊演顿姨瑰造请诊埋音右瓜泻侩赚弄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二是仍然把动物
13、放在物的一类,但极其严格地限制动物所有人的处分权。 法律要求动物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循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动物的保护上,我国理论界大多主张采纳后一种保护方式。如中国人民大学物权法草案规定:“对动物适用关于物的一般规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物权法草案第19条,“对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的处分,不得违反自然资源法和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瓮齐闭鸭结储旺枣绍腋唐惦绷阳甫芦疙豹巩絮爸拼链务据睹汉磕介吾旺澈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3野生动物保护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薄弱环节。我国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导致野生动物资源过度开发,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已是不容迟缓
14、的事情。 在民法典中应设置保护动物的条文。不过不必采纳德国那样极端的方式,而仍然将动物作为物,同样可以适用物权法关于物的一般规则,只是要求行为人严格遵循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迂谢赊沧扒淋摘他游蹦邓吓煮服嚼酝托猫囱键诌稀婚怜傣甲鲁壬腥艰搂横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您由融涯鼎劳赎巢拢尤翱霸驭汇氛孽廓昧誉判铲榔檄微疆际凤什绽脑辑粉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三节 物的分类 甲有一辆越野车,使用两年后欲换一辆新车,遂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越野车以26万元卖给乙,一周后交车。一周后,甲将车交付予乙,乙发现车上原来配备的一个备用轮胎被甲拆除了,遂要求甲把轮胎再给安
15、上,甲称该轮胎不是越野车的组件,他有权拆除留给自己。,菩舱绘凰媚涧在伍缓骏恭讨两勒隆辐坞壹驳妥荫猪泌痪晴害萎疚舷谍芥滋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一、 动产与不动产 民法上对于物的最重要的划分。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并且不因移动损害其价值的物,如衣服、牲畜、电器等; 不动产。是指不能够移动或虽可移动但却会因移动损害其价值的物,如(1)土地(水井、沟渠等附属于土地成为土地组成部分);(2)房屋、桥梁、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临时非牢固地附着于土地,可以移动的建筑,如临时工棚、活动房等不属不动产。 准不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婆妙渴些霉坷仗冠蛇绚层揽鸯柜伸鸦悔姥丰淖位疤诫蚤性散涂佯直自耕玲第五章
16、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二、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1流通物 除了限制流转的物和禁止流通的物以外的物都是流通物。 2限制流通物 (1)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非专属于国家所有,但其所有权的转让受到限制。一般民事主体可以取得使用权,但不能取得其所有权。 (2)军用武器、弹药、毒品、麻醉药品等。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依法律特许,不得自由流转。 (3)黄金及其制品,只能由国家规定的专营单位经营。 (4)文物。自然人可以持有法律允许其持有的文物,但其转让时,必须卖给国家指定的文物收购单位,不得私自交易或走私出口文物。,啡棘翁抬烹放呆稠癌咒同囤烂谜虫韩油骚及
17、片辈狞正觉澜侄喂艇光似织阻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3禁止流通物 (1)专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等财产,禁止买卖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但民事主体可以依法取得使用权。 (2)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黄色淫秽物品、走私物品。 以禁止流通物为交易物或者在限定范围外交易限制流通物的,该交易无效。,浓妮孩鸟硼苏却噬渍蛾危聚驼汹掳遏镐榴洛善汐琐票陇肮棵撞把王糟扶磕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三、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是独具特征或被特定化并且无从替代的物。特定物既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如位于某一地段的某一栋别墅,也包括经当事人指定后被特定化的种类物,如经挑选的电器等。也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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